1樓:匿名使用者
老《婚姻法》的司法解釋中曾經有過關於婚姻關係存續八年的,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規定。但是,隨著新《婚姻法》的頒佈,已經取消原來的八年規定。具體的法律條文是: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十九條規定:“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為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不因婚姻關係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 該條的意思就是,只要沒約定婚前財產為共同所有,那根據法定就是個人婚前財產。
所以你婆婆沒有房子擁有權
以欺騙的手段獲得離婚證是違法行為 但還構不成犯罪呢 頂多就是判那個離婚證無效 所以你公公和婆婆依舊是夫妻 擁有居住權
還有私自新增工齡最多就是判處無效 由此所產生的收益沒收
2樓:匿名使用者
有居住的權利,因為他們結婚時房子是以出租的方式居住的那時她就獲得了使用權,後來買房,實際就是買房改房所以才能加工齡買房,在買房辦理手續時原租住證上肯定有你婆婆的名子否則肯定買不了,至於離婚問題是他們倆之間問題當時能離婚說明有符合能離婚的條件,如果要讓你婆婆走就得分割房子和財產
3樓:匿名使用者
找律師諮詢一下比較好
公婆的房子公婆是否有權不讓我住了
所謂的不讓我住了 即所用權的問題 使用權是從屬於所有權的 也就是說,所有權人授予使用權 那麼就可以 如果不允許,那就是沒有這個權利的 這個和是什麼關係沒有關係 和什麼分家更加沒有關係 有權不讓你住,但情面上過不去吧 還有你們如果沒有分家的話 應該是沒有權利的 公婆有權利不讓兒媳婦住在他們的房子裡嗎 ...
想知道他是否喜歡我
你知道嗎?你問的問題太好了,因為我也剛想問這樣的問題 記得台灣有個著名的主持人說 那些認什麼幹妹妹,幹哥哥的或乾姐乾弟,關係特好很關心對方的,都是戀愛沒談成的遺憾,但又捨不得放棄,所以找個藉口成為像親人一樣的關係,可以讓距離更近.不過看你說的,他還有兩個妹妹,那你要弄清楚他對那兩個是不是也是像對你一...
關於工傷,我是否有權知道保險公司的理賠內容
不對,商業保險是商業保險,工傷保險應該是社保的一部分。自已看一下 工傷保險條例 半小時就能看完,該怎麼辦全套辦法都有了。按照上面的要求去做就行了。都要經過工傷認定,傷殘鑑定,最後按傷殘等級確定賠償。有空再到勞動局問一下當地上年平均工資,有的賠償專案與此有關。 豆蔻vs桑榆 可以直接去找保險公司,被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