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塵封殤逝
一般情況下,要求單位承擔責任必須是工傷,您說的這種情況,不算工傷。
但是,如果單位沒有為其辦理醫療保險,導致看病無法報銷,那麼應該報銷的錢就由單位承擔。另外,因病**,需要根據工作年限確定醫療期,醫療期內單位不能解除勞動關係,還應給適當補助。
認定工傷的條件請參考《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2樓:小呆瓜
不在工傷範圍內,單位可以不承擔
在沒有勞動合同的情況下,工人下班後突發腦出血死亡,老闆有責任嗎
3樓:匿名使用者
工人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四十八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應認定工傷。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是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如果有工傷保險,由社保支付,如果沒有,全部由單位支付。
4樓:桂迎荷己鵬
您好,只要能證明存在勞動關係,且工人系工傷,老闆是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的。
在沒有勞動合同的情況下,工人下班後突發腦出血死亡,老闆有責任嗎?
5樓:長沙李文律師
1,首先要確定突發腦出血是否因工作原因引起(工作性質或者工作強度);
2,通過其他證據來證明勞動關係,如同事證明、工資流水、工作牌等等。
3,具備以上條件可前往社保局申請工傷認定要求單位賠償。
6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下班後突發疾病死亡不屬於工傷,單位不承擔賠償責任,建議雙方協商處理。
7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勞動合同也不影響,有事實勞動關係也可以申請認定工傷。但下班後,認定工傷有難度。
8樓:匿名使用者
您好,只要能證明存在勞動關係,且工人系工傷,老闆是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的。
9樓:匿名使用者
就你說的情況個人認為公司不承擔任何得賠償責任,建議協商處理
上班時間突發腦出血,用人單位有責任賠償嗎?
10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上班時間突發腦出血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用人單位有責任賠償。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11樓:evolve人生
應該不屬於工傷,用人單位不承擔責任。關鍵是看腦出血是不是屬於工作原因造成的,換句話說是不是職業病。
參考:《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12樓:彩虹巧克力糖豆
上班時間意外發病當然屬於工傷,用人單位也是有責任賠償的,所以不用擔心,法律會很好的保護我們。
13樓:玉青旋
不一定算工傷。需要鑑定發病原因,如因過度疲勞或過度勞累等跟工作有關造成的發病可以算工傷。
14樓:在翡翠谷抖腿的開心果
這個的話應該是不屬於工傷的,因為這是你自身身體的疾病造成的,工傷指的是在工作當中導致自己的身體受傷了就屬於工傷,這樣的話用人單位是有賠償責任的。
15樓:匿名使用者
職工上班期間突發疾病,不認定為工傷,和單位沒有關係,沒有任何賠償,按照職工醫保待遇報銷,休息期間按照病休處理,如果突發疾病死亡的,或者經過搶救48小時內死亡的,可以視同工傷,
16樓:mmmandy_婷
如果是意外發病的話不屬於工傷,工傷險規定“受到事故、意外傷害或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因突發疾病死亡或在48小時內搶救無效死亡”的才算工傷範圍,用人單位沒有責任賠償。
17樓:正月初三夜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才視為工傷,那麼你所陳述的這種情況不屬於工傷範圍,用人單位不需要承擔賠償責任。但如果其腦出血是因為職業病的原因,那麼屬於工傷,單位需要賠償。
18樓:天傑地靈青島人
雖然是在工作時間突發的腦溢血,但因不屬於《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情況,而不能被認定為工傷,也就不能享受相應的工傷待遇。
用人單位也無需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但可以依法享受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待遇。
而用人單位也可以給予必要的人道援助或資助。
19樓:有夢想的夢中人
用人單位出於同情,給一部分錢應該的,但是不給也沒有辦法。
20樓:匿名使用者
工作時間裡面,突然發生腦出血,如果沒有死亡的話,就不屬於工傷的,但是如果用人單位未依法參加社保的話,導致你受到醫療保險損失的,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賠償的。
21樓:揚州胡延斌律師
一般情況下,用人單位無過錯,不承擔賠償責任。
22樓:黑色劍士
用人單位有責任,可以協商解決。
23樓:皆有可能
1、職工上 班期間突發腦溢血,送醫院 搶救**的,該職工僅僅是正常上班, 公司沒有安排加班等情況 的,因為腦溢血一般屬於員工自身疾病,不屬於事故傷害,職工出院後報職工醫療保險即可。如果用人單位沒有購買職工醫療保險,該醫療保險報銷部分由用人單位承擔。
2、職工上班期間突發腦溢血,送醫院搶救無效死亡的,分兩種情況:
(1)送醫院搶救48小時內死亡的,按工傷處理,用人單位應當及時申請工傷認定,用人單位不申請的,職工家屬可以在一年內向人力資源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
(2)送醫院搶救48小時後死亡的,這種情況正常情況下不能認定工傷,如果公司有過錯,可以要求公司損害賠償。勞動者年齡已經超過60歲,是否已經開始享受養老保險待遇很關鍵。
24樓:
工人在廠裡上夜班突發疾病,在去醫院的路上搶救無效死亡,是工傷嗎
25樓:快樂權御天下
勞動者因腦出血在48小時內尚未死亡的,不視同工傷,不按工傷進行處理,請當事人自行根據實際情況及相關規定進行核實確定。
相關法律規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別看是突發,其實是慢性病,累積好久才最終發病的,所以物業基本上是沒有什麼責任的。
雖然是在工作時間突發的腦溢血,但因不屬於《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情況,而不能被認定為工傷,也就不能享受相應的工傷待遇。
用人單位也無需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但可以依法享受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待遇。
而用人單位也可以給予必要的人道援助或資助。
你好,這種情況是可以要求其承擔一定的賠償的,直接進行起訴。
承擔責任,在工作期間,上班下班時間也包括,受傷屬於工傷,由公司賠償。
我單位(個體工商戶)僱用了一名61歲員工在單位突然腦出血48小時後死亡的!單位應付什麼責任?賠償多少...
26樓:正氣長春
如果你係個體工商戶,僱傭的工人在單位突發腦溢血48小時內死亡,你應當給予一定的補助,便不承擔賠償的義務。
具體雙方可以協商,協商不成到法院訴訟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