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在刑事拘留期間犯罪嫌疑人家屬是不允許會見犯罪嫌疑人的。
2樓:華律網
刑事拘留一般不超過十四天,最長不超過三十七天。刑事拘留期間,家屬不能去探視,只能委託律師作為辯護人去會見。刑事拘留之後,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3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7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犯罪嫌疑人,並且將執**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三條規定:
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符合本法第七十九條、第八十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情形,需要逮捕、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人民檢察院作出決定,由公安機關執行。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三條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符合本法第七十九條、第八十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情形,需要逮捕、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人民檢察院作出決定,由公安機關執行。
3樓:
檢察院的拘留是一種強制措施,此時一般在重要調查中,往往不允許探視。但是,可以會見律師。同時,家屬可以申請取保候審和監視居住等其他型別的強制措施。
4樓:匿名使用者
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在押期間不準接見,但是你可以委託律師探視,並打探案件的進展。
5樓:求旭
刑拘,一般不能探視,但是可以委託辯護人等傳達資訊。看守所是公安局的直屬單位,每個縣級公安局基本上都有看守所,一般關押是嫌疑犯,至於是不是刑拘就要看情節了。
6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在看守所收押的都是刑事拘留了.不是刑事拘留的話不能在看守所在押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規定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在押期間不準接見,有必要接見時經過辦案單位的同意,經看守所領導批准才能接見的.在羈押期間是沒有探親制度的.
7樓:
刑案沒有辦決前,一般是不允許探視的。因為那樣會給案件帶來不必要的麻煩使案件走樣!
刑事拘留期間,家屬能不能探望犯罪嫌疑人
8樓:華律網
刑事拘留一般不超過十四天,最長不超過三十七天。刑事拘留期間,家屬不能去探視,只能委託律師作為辯護人去會見。刑事拘留之後,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3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7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犯罪嫌疑人,並且將執**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三條規定:
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符合本法第七十九條、第八十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情形,需要逮捕、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人民檢察院作出決定,由公安機關執行。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三條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符合本法第七十九條、第八十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情形,需要逮捕、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人民檢察院作出決定,由公安機關執行。
9樓:戚廣利
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在看守所羈押期間,沒有經過批准不能探視。
取保候審,是《刑事訴訟法》規定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訴訟中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機關對未被逮捕或逮捕後需要變更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為防止其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責令其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並出具保證書,保證隨傳隨到,對其不予羈押或暫時解除其羈押的一種強制措施。
《看守所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人犯在羈押期間,經辦案機關同意,並經公安機關批准,可以與近親屬通訊、會見。
10樓:四哥有法說
犯罪嫌疑人被關押進看守所,只有辯護律師才可能會見。
法律規定:《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七條 辯護律師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訊。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訊。
辯護律師持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託書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應當及時安排會見,至遲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
危害****犯罪、恐怖活動犯罪、特別重大賄賂犯罪案件,在偵查期間辯護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應當經偵查機關許可。上述案件,偵查機關應當事先通知看守所。
辯護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瞭解案件有關情況,提供法律諮詢等;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實有關證據。辯護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時不被監聽。
辯護律師同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通訊,適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規定。
11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在刑事拘留期間犯罪嫌疑人家屬是不允許會見犯罪嫌疑人的。
12樓:匿名使用者
刑事拘留期間,家屬不能探望犯罪嫌疑人,但家屬可以委託律師到看守所會見犯罪嫌疑人。
刑事拘留期間的能否探視?
13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在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被依法判處刑罰後,應當在一個月內送交服刑地執行。根據《監獄法》規定罪犯服刑期間可按規定會見親屬,但並沒有明確具體日期,各地監獄規定又不完全一致,可按具體服刑監獄規定執行。
14樓:華律網
刑事訴訟中的拘留是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對直接受理的案件,在偵查過程中,遇到法定的緊急情況時,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採取的臨時剝奪其人身自由的強制方法。刑事拘留必須同時具備兩個條件:其一,拘留的物件是現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
其二,具有法定的緊急情形之一。在刑事拘留期間原則上親屬不可以探視,但可以委託辯護律師進行會見,師在偵查階段會見犯罪嫌疑人,是法律賦予律師的正當權利,偵查機關在接到律師會見函後應當依法安排會見。我國刑訴訟法規定,辯護律師持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託書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應當及時安排會見,至遲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
《律師法》也明確規定勒犯罪嫌疑人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受委託的律師憑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託書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權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並瞭解有關案件情況。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監聽。故,若家屬被刑事拘留,原則上是不能探視的,只能委託律師會見。
法律規定:《律師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受委託的律師憑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託書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權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並瞭解有關案件情況。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監聽。
15樓:四哥有法說
刑事拘留期間是不允許家屬探視的,只有辯護律師才可能會見。
法律規定:《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七條 辯護律師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訊。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訊。
辯護律師持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託書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應當及時安排會見,至遲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
危害****犯罪、恐怖活動犯罪、特別重大賄賂犯罪案件,在偵查期間辯護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應當經偵查機關許可。上述案件,偵查機關應當事先通知看守所。
辯護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瞭解案件有關情況,提供法律諮詢等;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實有關證據。辯護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時不被監聽。
辯護律師同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通訊,適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規定。
16樓:蔚驕環碧萱
刑事拘留期間,屬於還在偵查期間,親屬是不可以探視的,行政拘留期間,屬於行政處罰已經做出決定,親屬可以探視.
17樓:乘納蒿莊雅
家屬和親屬不可以探視,但你可以委託律師會見,律師可以充分的和其聯絡,並可以為其食性辯護權,一舉兩得,刑事案件也應當為其聘請律師辯護。
18樓:書雨查語夢
你好:在法院判決之前,辦案機關不會允許家人與在押人員會見的。如果有事可通過律師傳達。
19樓:
偵查期間只有律師可以會見,服刑期間家屬申請後可以探視
20樓:雨花石6百度
拘留期間不能探視。如果本人沒有什麼需要立即**的疾病,是不能保出來的。當然,你有關係就另當別論了。
21樓:綦唱饒友琴
如果是刑事案件,在判決之前的拘留和逮捕期間,原則上家屬都是不可以會見的,只能聘請律師提供法律幫助和會見。
22樓:逍遙
刑事拘留一般不超過十四天,最長不超過三十七天。刑事拘留期間,家屬不能去探視,只能委託律師作為辯護人去會見。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三十三條 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託辯護人;在偵查期間,只能委託律師作為辯護人。被告人有權隨時委託辯護人。
刑事拘留後家人能去看望嗎 20
23樓:木兮兮悅
刑事拘留,最長可達37天,如批准逮捕後,公安再偵查關押,最長也可達7個月;如是行政拘留則最多15天。如觸犯刑法,被檢察院起訴,需要判刑入獄。
關押期間,除律師外一般不許他人會見,也不能使用通訊工具。在刑事拘留期間犯罪嫌疑人家屬是不允許會見犯罪嫌疑人的。如果想要得知犯罪嫌疑人的情況,請委託律師為你提供法律幫助,只有律師可以去詢問涉嫌的罪名,可以會見嫌疑人。
24樓:
刑事拘留,家人不可以探望。
刑事拘留期間是不允許家屬探視的,只有辯護律師才可能會見。
《刑事訴訟法》
第三十七條 辯護律師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訊。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訊。
辯護律師持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託書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應當及時安排會見,至遲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
危害****犯罪、恐怖活動犯罪、特別重大賄賂犯罪案件,在偵查期間辯護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應當經偵查機關許可。上述案件,偵查機關應當事先通知看守所。
辯護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瞭解案件有關情況,提供法律諮詢等;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實有關證據。辯護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時不被監聽。
25樓:匿名使用者
犯罪嫌疑人人被刑事拘留後,親屬可以委託刑事辯護律師做的事情:
1、辯護律師會向偵查機關了解當事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情況。
在很多情況下,嫌疑人家屬只知道親友被帶走,卻不知道犯了什麼事,而且往往由於恐懼心理而不敢接觸偵查機關。偵查機關也因為某種原因聯絡不上家屬,郵寄的拘留通知書經常收不到。
在這種資訊不對稱的情況下,受託律師更應向辦案機關了解當事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情況。但一般應在會見完犯罪嫌疑人後才向偵查機關了解,免得出現一些不必要的阻礙。
2、在犯罪嫌疑人受到非法對待時,辯護律師應代為申訴、控告。
雖然如今偵查機關的辦案手段已經越趨文明,但刑訊逼供等情況仍不時發生。辯護律師瞭解到偵查機關違法辦案的情況後,可以向有關部門申訴、控告,敦促偵查機關依法辦案,保護了當事人的各項權利與利益。
3、向偵查機關提交書面的辯護意見和取保候審申請。
辯護律師在基本瞭解案情和可能有的證據後,根據法律的規定,視情況的需要向偵查機關提交書面的辯護意見和取保候審申請書。
當然在這階段,偵查機關基於辛辛苦苦抓獲一個嫌疑人,一般情況下不會輕易同意變更強制措施或釋放。
4、主動收集對當事人有利的證據。
雖然辯護律師在取證上要注意嚴格按照法律規定進行,特別是向證人取證時,要特別小心,否則容易惹火燒身。但對於客觀存在的物證、書證、鑑定意見,卻要依法積極調取。
5、在偵查機關呈請批准逮捕時,及時向經辦檢察院提出專業的辯護意見,必要時約見經辦檢察官,當面陳述辯護意見,爭取檢察院不批捕。
辯護律師在逮捕前從專業的角度提出法律意見甚至能夠影響案件的走向。只要檢察機關不作批捕的決定,偵查機關就必須無條件變更強制措施為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或無罪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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