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辦得爽官方
根據企業職工檔案管理工作規定,企業職工調動、辭職或被辭退等,應由職工所在單位在一個月內將其檔案轉交其新的工作單位或人才市場。
如果辭職後暫時沒有工作就把檔案提取到人才中心,找你要存放檔案的人才中心開具調檔函,然後拿著調檔函去你單位提取檔案。
如果新單位也有檔案管理資質,就把檔案直接調取到新公司就好啦~
2樓:玉竹水瓶座
建議轉到人才中心,原單位不一定會盡心管理
3樓:銘銘
你辭職後,檔案不可以一直放在原單位。
1:如果你找到新單位就業,檔案在一個月內轉移到新單位;
2:如果你還沒找到新單位就業,檔案在一個月內轉移到當地勞動部門的人才市場或者街道勞動保障所。
4樓:眼睛猴瞎目
現在公司讓轉檔案,而我已經離開原單位2年半了,原單位說因為時間太長了,以前的檔案已經作廢了。而且當時的合同也早已不知去向了。
後來問勞動局說可以補..但是原單位不願給補,說因為已不是單位員工,而且已經離開那麼久....
應聘到公司後交的保險,檔案應該是什麼檔案??
辭職後檔案一直在原單位放著會不會有問題?
5樓:顧客咖啡壺
一般檔案是不會在原單位的,一般是在公司所在地區人事部的,這個就沒有關係,在你下一份工作的時候會自動調過來。
6樓:我還沒想好魚
不會有問題,只要單位同意放你檔案,
檔案存放在原單位保險請放心吧。
7樓:正直正義的人
不會有什麼問題,只是你的社保也會被暫停,建議你將檔案從單位拿出後寄存到社保局,可以以個體來繳納養老保險,繳納的比例是社平工資的20%。
8樓:匿名使用者
建議:你先去你所在市的人事局“檔案”管理科室詢問,如果有儲存部門的話,開據介紹信,到原單位把檔案取回,存入人事局管理,大概應當是人才交流中心之類的科室負責管理,雖然要交納一些儲存費用,但是還是人事局有保障。另外,你提到的有可能上編制問題,那就更需要人事局存檔和出據相關材料,所以,你首先要把檔案存入人事局,這樣方便以後工作、入編等一系列手續的辦理。
9樓:匿名使用者
可能會,時間長了再去找人家可能說丟了等不幫你,這個東西最好人走了就轉走!
10樓:倪明化
沒有問題,不過以後吊比較麻煩。
辭職後我的檔案跟五險一金一直放在原單位,可以嗎?原單位會給我一直儲存嗎????????
11樓:大國戰在即
要看你單位是不是正規i了,一般都給儲存的。
離職後檔案還在原單位對自己有什麼影響嗎?
12樓:夏平生
有影響,具體如下:
1、有可能丟失。
由於已經離開了原單位,負責任的單位有可能會為你細心保管,但是如果遇到不負責任的人員,因為已經離職了,長期不過問有可能造成丟失,等需要個人檔案的時候,再去找可能就比較麻煩了。
2、考研,考公務員或事業單位,需要檔案。
平時可能覺得檔案沒什麼用,但是如果有一些機會來了,個人需要考公務員、考事業單位,或是需要提拔使用等,都是需要個人人事檔案的,如果檔案找不到檔案,就有可能耽誤自己的一生,或是喪失很多機會。
3、退休時需要個人檔案。
各地社保部門要求的退休資料中,個人檔案也是必備的資料之一,特別是那些具有視同繳費年限,具有特殊工種工齡,享受高寒補貼、個人發明創造或者享受特殊津貼、邊遠艱苦地區津貼等增加養老金專案的人員,沒有個人檔案是無法享受增加養老金專案補貼的。
13樓:在羅漢巖上鋼琴課的紫藤
北京集體戶可以掛靠到權威人才,現在要求社保公積金檔案和戶口必須在一起,不可以單獨存檔
14樓:匿名使用者
1、基本不會有影響。2、你所謂的檔案基本就是退工單之類的,而這個你也有一份的。新到一個單位給他就是了。
3、以後退休,網路都聯網了。你的資訊全部在網上。你有市民卡之類的卡就可以了。
與原單位的那些所謂檔案基本無關。
15樓:匿名使用者
1、不會,工齡是看你繳納社保的年度的
2、沒什麼好辦法,儘快找新單位吧
3、不會,你要原籍有地方接受才能轉回去的
先放著也可以,但最好和你原單位管檔案的溝通一下
16樓:匿名使用者
單位的檔案室不具備檔案的管理權,它只是作為本單位職工檔案的收管。
1、先把檔案轉移到人才市場,你的工齡還可以延續,可以辦理調動,可以按時交納各種保險,可以順利辦理退休手續……所以說,轉移走檔案非常重要。
2、戶口可以暫時放到原單位,前提是單位不催著你遷移,單位沒有權利遷移你的檔案,更不會打回原籍。(可以跟單位協商一下,單位也不多一個人的戶口)
17樓:仝斐
離職後檔案還在原單位,後期你的檔案會斷檔,因為不在原單位工作,原單位人事部門不會幫你出相應手續,也就是你的檔案會停留在你辭職的時間節點。另外工齡也肯定到你辭職的時間點上停止。
我們是人才派遣機構,有集體戶,可以接收你的檔案和戶口,繼續計算工齡,保持檔案完整性。
辭職後檔案可以在原單位保留多久
18樓:墨汁諾
如果辭職,工作單位會要求你的檔案轉到戶口所在地的人社局或新的工作單位保管。
一、檔案隨戶口,一般是在戶口所在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勞動保障局存檔。大學畢業生檔案的存檔流程是:
(一)二分。二分即畢業生是在畢業時沒有簽訂三方協議,由學校直接將畢業生檔案通過郵局以機要形式郵寄到畢業生戶口所在地人力資源和社會勞動保障局(師範畢業生的檔案實在戶口所在地教育局存檔);
(二)派遣。派遣即簽訂三方協議,由學校直接將畢業生檔案通過郵局以機要形式郵寄到三方協議簽約單位或者簽約單位指定的人才中心;
(三)專升本。專升本即參加學校升本考試且被錄取的畢業生,專科畢業生檔案由學校通過機要形式郵寄或畢業生本人提交到本科錄取學校。
二、有工作單位且現工作單位是否要求調檔。
(一)如果你現在工作單位是國企或者企事業單位,具有接收檔案人事權,憑現工作單位開具檔案調函到你檔案原存檔人社局辦理調檔手續轉入現工作單位。
(二)如果你的單位沒有接收檔案人事權,但你的單位在人才開戶,委託人才代管你單位的人事檔案,憑現人才開具檔案調函到你檔案原存檔人才辦理調檔手續轉入先工作單現。
(三)如現工作單位無接收檔案人事權或不要求檔案,檔案無須轉遞,儲存在原存檔機構或轉回戶口所在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勞動保障局保管。
三、無工作單位即靈活就業。先到現存人才(戶口所在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勞動保障局)開調檔函,憑調檔函到原檔案存檔機構辦理檔案轉遞手續,由原存檔人才通過機要郵寄的現存檔案人才(戶口所在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勞動保障局)。
四、改派即辦理檔案轉遞手續。畢業兩年之內回學校辦理改派手續,兩年之外在人才辦理改派手續。辦理改派手續需要帶上報到證和畢業時簽約單位的離職證明,如新單位需要檔案需提交與新工作單位簽訂三方協議,無工作單位無效提交三方協議。
擴充套件資料:
2023年6月9日勞動部、國家檔案局印發 勞力字〔1992〕33號
第一條 為加強企業職工檔案管理,有效地保護和利用檔案,提高科學管理水平,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企業職工檔案是企業勞動、組織、人事等部門在招用、調配、培訓、考核、獎懲、選拔和任用等工作中形成的有關職工個人經歷、政治思想、業務技術水平、工作表現以及工作變動等情況的檔案材料。是歷史地、全面地考察職工的依據,是國家檔案的組成部分。
第三條 企業職工檔案工作,在國家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巨集觀管理、組織協調下,由勞動主管部門領導與指導,實行分級管理,同時接受同級檔案行政管理部門的監督、指導。
第四條 企業職工檔案管理工作必須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檔案、保密的法規和制度。
第二章 機構和職責
第五條 職工檔案由所在企業的勞動(組織人事)職能機構管理。實行檔案綜合管理的企業單位,檔案綜合管理部門應設專人管理職工檔案。
第六條 職工失蹤、逃亡、合理流動或出國不歸者,其檔案由原所在單位保管,也可由當地勞動行政部門代為保管。
第七條 職工死亡後,其檔案由原管理部門儲存五年後,移交企業綜合檔案部門儲存。對國家和企業有特殊貢獻的英雄、模範人物死亡以後,其檔案由企業綜合檔案部門按規定向有關檔案館移交。
第八條 企業職工檔案管理部門的職責:
(一)保管職工檔案;
(二)收集、鑑別和整理職工檔案材料;
(三)辦理職工檔案的查閱、借閱和轉遞手續;
(四)登記職工工作變動情況;
(五)為有關部門提供職工情況;
(六)做好職工檔案的安全、保密、保護工作;
(七)定期向企業檔案室(館)移交檔案。
(八)辦理其它有關事項。
第三章 檔案的內容
第九條 企業職工檔案的內容和分類:
(一)履歷材料;
(二)自傳材料;
(三)鑑定、考核、考察材料;
(四)評定崗位技能和學歷材料(包括學歷、學位、學績、培訓結業成績表和評定技能的考績、審批等材料);
(五)政審材料;
(六)參加中國共產黨、共青團及民主黨派的材料;
(七)獎勵材料;
(八)處分材料;
(九)招用、勞動合同,調動、聘用、復員退伍、轉業、工資、保險福利待遇、出國、退休、退職等材料;
(十)其他可供組織參考的材料。
第四章 檔案的收集、保管和銷燬
第十條 職工所在企業的勞動(組織人事)職能機構對職工進行考察、考核、培訓、獎懲等所形成的材料要及時收集,整理立卷,保持檔案的完整。
第十一條 立卷歸檔的材料必須認真鑑別,保證材料的真實、文字清楚、手續齊備。材料須經組織審查蓋章或本人簽字的,應在蓋章、簽字後歸檔。
第十二條 企業職工檔案材料統一使用十六開規格辦公用紙,不得使用圓珠筆、鉛筆、紅色墨水及複寫紙書寫。
第十三條 按規定需要銷燬檔案材料時,必須經單位主管檔案工作的領導批准。
第十四條 檔案卷皮、目錄和檔案袋的樣式、規格實行統一的製作標準(見附件一)。
第十五條 嚴禁任何人私自儲存他人檔案或利用檔案材料營私舞弊。對違反規定者,應視情節輕重,嚴肅處理。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祕密法》的,要依法處理。
第十六條 職工檔案管理單位應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做好防火、防蛀、防潮、防光、防盜等工作。
第五章 檔案的提供利用
第十七條 因工作需要查閱和借用檔案,須遵守下列規定:
(一)查閱檔案應憑蓋有黨政機關、人民團體、企事業單位公章的介紹信。
(二)查閱、使用企業職工檔案的單位,應派可靠人員到保管單位查閱室查閱。
(三)檔案除特殊情況外一般不借出查閱。如必須借出查閱時,應事先提交報告,說明理由,經企業或企業受權的主管檔案工作的領導批准,嚴格履行登記手續,並按期歸還。
(四)任何個人不得查閱或借用本人及親屬(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及兄弟姐妹等)的檔案。
(五)各單位應制定查閱檔案的制度。查閱檔案必須嚴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閱檔規定,嚴禁塗改、圈劃、抽取、撤換檔案。查閱者不得洩露或擅自向外公佈檔案內容。
對違反者,應視情節輕重予以批評教育,直至紀律處分,或追究法律責任。
(六)因工作需要從檔案中取證的,須請示單位主管檔案工作的領導批准後才能複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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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郭強律師 1 您的檔案應該發往您所在城市的大中專就業指導中心,學校直接郵寄的,或者通過機要局郵寄,現在有沒有到那裡,您要到學校查一下郵寄單。2 檔案放在大中專就業指導中心很安全,您提檔的時候再繳納存盤費,不用隨時交。3 報到證已經存放在您的檔案裡面了,您現在沒有找工作不存在改派的工作,考研以後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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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畢業以後檔案一直在自己手裡怎麼辦。1 自己的單位可以儲存就放在單位,沒有工作或者單位無權儲存。可以諮詢當地或者工作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前去存放,總而言之,不能把檔案一直留在自己手上。2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 第六條。國家檔案行政管理部門主管全國檔案事業,對全國的檔案事業實行統籌規劃,組織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