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婚後男方自己出資買車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需要看買車的資金是不是夫妻共同財產。
婚後買車,一般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有下列情形的不在其列:
1、用遺囑或贈與所得而購買的車輛,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為夫妻一方的財產(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
2、有證據證明買車的款項是一方的婚前財產。
3、用“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購置車輛,為夫妻一方的財產。(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二項)。
擴充套件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2樓:匿名使用者
法定夫妻共同財產的範圍:
(1)工資、獎金、勞務報酬: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的工資、獎金收入及其他勞動報酬;
(2)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從事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3)智慧財產權的收益:智慧財產權包括商標權、著作權、專利權,智慧財產權收益是指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實際取得或者已經明確可以取得的財產性收益。
(4)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夫妻一方或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繼承或受贈的財產均為夫妻共同財產,除非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包括:a.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b.
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c.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基本養老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6)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後用共同財產購買的房屋,登記在一方名下的,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3樓:燈火餘年
【法律意見】
凡是婚後的財產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法律只會看,你這財產是婚前還是婚後,不會理會是男方還是女方付的錢,因為不管是男方還是女方的錢財,在法律上看,婚後的都屬於共同財產。
夫妻共同財產,離婚後雙方平分。
【法律依據】
《婚姻法》
第十七條 【夫妻共有財產】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三十九條 【夫妻共同財產的離婚處理】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4樓:上海申京律師事務所
1、婚後買車,即使只寫了一方的名字,仍然屬夫妻共同財產,因為車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所共同擁有的財產。
2、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所共同擁有的財產。
所謂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是指夫妻結婚後到一方死亡或者離婚之前這段時間,這期間夫妻所得的財產,除約定的外,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夫妻一方對夫妻存續期間的財產的處分,需徵得配偶的同意。
5樓:兔小豆
婚後無論是誰出資買車,那麼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因為你們兩個已經結婚了,而且有結婚證,那麼無論買什麼,無論是你公公婆婆拿錢還是你的父母拿錢,只要是寫了你們兩個其中任何一個人的名字,那麼就是你們兩個人的共同財產。
你不用擔心沒有寫你的名字,感覺不信任他,或者是他不愛你,因為這是沒有必要的。
既然已經結婚了,就要相互信任,相互理解,相互包容。這樣才可以過得長久過得幸福
6樓:哇錢專業戶
我男方自己出資買車,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這肯定是夫妻共同的財產,因為你是結婚以後買的車,所以肯定是屬於夫妻的共同財產,不知道,你問這個是什麼意思?不管結婚以後買什麼東西,都屬於雙方的,既然你們已經結婚了,說明你們是非常好的一對,就沒必要考慮這個問題,除非你有別的想法,如果讓你的妻子知道了,會很傷心的,夫妻雙方生活在一起不容易,需要互相的體諒,特別是信任,能生活在一起就是緣分,也是特別不容易的,好好的珍惜眼前的一切,至於財產,那都是身為之物,沒必要想這些事情
7樓:匿名使用者
要看是誰的名字買的,如果你是老公的名字,那麼就是共同財產,如果是父母的名字,那麼就不是共同財產!
婚後一方單獨出資買車,算雙方共同財產嗎
8樓:橢徘著詭
婚後買車一方出資 ,是否屬於共同財產,需要看夫妻倆是否有事先特殊書面約定。
規定是夫妻倆婚後取得財產,以及兩位的收入,在沒有事先特殊書面約定前提,都屬於婚後共有財產,雙方有共有處置權利。
《婚姻法》規定: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工資、獎金;
生產、經營的收益;
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方的婚前財產;
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9樓:上海申京律師事務所
一般算夫妻共同財產,不管是一方的錢還是雙方共同出資,只要是在婚姻存續階段的財產一般都屬於共同財產,除非雙方之間簽訂過其他有關財產分割的協議,以協議為先,沒有協議的以法律為依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
2.生產、經營的收益;
3.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10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是用婚前財產出資購買的,是婚前財產,如果是用婚後財產購買的,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婚後男方父母出錢買車,車庫,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11樓:匿名使用者
車和車庫,前者是動產,後者是不動產,所以這個問題要分兩個方面來判斷:
1、車屬於動產,婚後男方父母出錢買車,依據《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第十八條規定,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可見,我國《婚姻法》已經對婚後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動產權屬作出了規定,即除非是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才能為夫妻一方的財產,否則就是共同財產。
2、而車庫屬於不動產,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七條規定,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如果該車庫已經登記在夫妻雙方名下,則不適用於上訴條款,依據”不動產產權以產權登記為準“的原則,就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12樓:八三老人
如果是一方父母全款購買,明確贈與一方個人的,且登記在一方個人名下,視為其個人財產。
13樓:匿名使用者
看汽車和車庫購置協議 所有人名字是誰就是誰的 比如是男方名字 離婚全歸男方所有 與你無關 比如同時寫了你們兩個名字則按時價值一人一半 比如只寫你名字 你全權擁有
14樓:神運算元
你得看你們是婚前買的還是婚後買的
15樓:手機使用者
如果男方父母又出資證明,你就沒份。
婚後男方父母出資首付買房貸款由我們小夫妻還房子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離婚哪部分歸女方所有
乙小甲 男方父母如果與男方簽訂了贈與協議,那麼就是贈與給男方的屬於男方個人財產。在離婚時女方只能分割共同還貸及房產增值的部分。如果沒有贈與協議,只有轉賬憑證的話只能作為債務處理,作為夫妻共同債務,承擔對男方父母的還款義務。在這種情況下,房子屬於共同財產,離婚女方有權要求分割房產。根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
房子是夫妻婚後男方父母出資買的,如果要公證成夫妻共同財產,要不要父母同意
房子是夫妻婚後男方父母出資買的,如果房產證登記人是男方一人,規定這樣情況屬於男方父母婚後贈與男方個人住房。男方可以和女方形成書面協議,可以約定該住房為夫妻倆共有。不需要經過父母同意。因為住房產權屬於房產證的登記人所有,和父母是無關的。婚姻法 規定 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
男方在婚後由其父母出資買車算共同財產嗎
婚後父母出資買車屬於共同財產嗎?這是乙個在婚姻家事案件中很常見的問題,今天就這問題和大家分享一下?我國 婚姻法 第十七條第四款的規定 一方或雙方繼承或受贈的財產,無論繼承權人 受贈權人是一方或者夫妻雙方,其繼承或者受贈所得的財產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但遺囑或贈與合同中指明歸一方所有的財產除外。婚後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