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指定管轄,是指上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指定其轄區內的下級法院對某一具體案件行使管轄權。根據民事訴訟法第36條和第37條的規定,指定管轄有以下幾種情況:
1、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認為移送的案件按法律規定不屬於本院管轄的,依法報請上級法院指定管轄。
2、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因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轄權的,由上級法院指定管轄。特殊原因包括法律上的原因(如審判人員全部被申請回避)和事實上的原因(如自然災害等)。
3、人民法院之間因管轄權發生爭議,協商不成,報請他們的共同上級法院指定管轄。如雙方為同屬一個地、市轄區的基層人民法院,由該地、市的中級法院及時指定管轄;同屬一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兩個人民法院,由該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高階法院及時指定管轄;如雙方為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民法院,高階人民法院協商不成的,由最高人民法院及時指定管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應逐級進行。
公證遺囑無效的情形有哪些,遺囑無效的情形有哪些,公證遺囑喪失效力的情形
在司法實踐中,導致遺囑無效的主要表現為以下幾種情形 一 違背遺囑人真實意願導致的失效 二 遺囑人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導致的失效 三 對不屬於自己財產的無效處分導致的失效 四 違反強制性法律規定導致的失效 等等。遺囑無效的情形有哪些,公證遺囑喪失效力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 中華人...
法人終止的情形有哪些,法定代理終止的情形有哪些
簡單的快樂就是生活 法人應當有自己的名稱 組織機構 住所 財產或者經費。法人成立的具體條件和程式,依照法律 行政法規的規定。設立法人,法律 行政法規規定須經有關機關批准的,依照其規定。有下列原因之一併依法完成清算 登出登記的,法人終止 1 法人解散 2 法人被宣告破產 3 法律規定的其他原因。法人終...
強制平倉的情形有哪些
強制平倉的情形有兩種 普通的強平。當持倉浮虧過大,達到了交易所設定的強平限制時。根據交易制度,按市價平倉。協議強制平倉。當交易的買賣雙方實力相當,出現大資金對壘難分勝負時,交易所會提高交易持倉的保證金比例,交易雙方協議平倉。可能引發期權交易強行平倉的情形有哪些 您好,一般有三種情況 結算參與人結算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