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土流集團
拆除是指拆除違建,房屋被拆除是沒有任何補償的;而拆遷是指徵地拆遷,是有補償的。《土地管理法》第二條第四款規定,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對土地實行徵收或者徵用並給予補償。
2樓:
顧名思義,拆除就是國家依法將不合法的建築拆毀,沒有任何補償,因為是不合法的。而拆遷是因為地皮用其他用途,因此將原有建築拆除,並給予原建築內的住戶或者單位進行相應安置,例如遷至其他地點,或等新的建築蓋好後給予回遷。現在也有拆遷不給房子,只是按照相應的地段價位,面積給房款的。
3樓:匿名使用者
拆除是違建吧
拆遷是國家有新的規劃
房屋拆遷與房屋拆除法律含義上的定義及區別
4樓:小律師助理
從文字上理解,拆遷著重在一個遷上。拆除著重在一個除上。
法律意義上:房屋拆遷是合法的房屋進行安置補償;房屋拆遷是非法房屋的推倒。
簡單一點說吧,房屋拆遷是由於國家(或者開發商)在該土地上要重新建造房屋或用於公用事業,而對該土地上的合法居民(或企業)給予補償,並且這些房屋都是有房產登記,並且有房地局的備案。
而房屋拆除的房屋,都是沒有房地局登記,擅自在國有土地上建造(暫時不考慮集體土地)房屋,沒有經過登記。而國家有權力將這些違法建築推倒,房屋的使用人(因為是非法所有,這裡不能稱為所有人,暫稱使用人)不能得到任何形式上的補償或賠償。
“騰退”和“拆遷”有什麼區別,拆遷和騰退區別是什麼誰知道
北京英淇律師事務所 當前,為了更好的發展經濟,我國各地一直在陸陸續續的開展房屋整治的行動,如棚戶區改造 舊城改造等,而這些行為一般都被稱之為拆遷行為,對於房屋拆遷和房屋騰退行為,實際中廣大被拆遷人常常會混淆,那麼 騰退 是否屬於拆遷行為呢?從法律上講,騰退 一般是指房屋使用權人沒有合理理由,就佔用房...
收到拆遷辦的通知,自己拆除違章建築,否則強拆,10多年的房子了,說違章就違章,說強拆就強拆
房屋拆遷那些事兒 有乙個事情是可以肯定的,如果說拆遷開始的話,肯定要發相應的公告,還有這個土地必須經過審批才可以。如果是對方沒有手續的話,這個肯定是有問題的,然後再說他給你下發的這個限期拆除的決定,如果他認為你是違法建築的話,肯定會給你做認定的,如果讓自行拆除也會給你下達文書。所以這個文書就非常關鍵...
土地證出讓和劃撥拆遷補償有什麼區別
如果是住宅的話區別不是很大,一平公尺可能相差幾百元。如果是非住宅房屋的話,相差會比較大的。 遊樂裝置 劃撥的國有土地證是按城市拆遷條例,補償要少一些,畢竟是劃撥的 集體土地證是按土地管理法來徵收房屋,補償標準不一樣。國土資源局頒發的證書有 集體土地使用權證 集體土地所有權證 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等。出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