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悶瓜令
法律賦予企業有一定的內部立法權,企業可以根據自身的工作要求制定相應的規章制度,並對違反這些規章制度的員工予以處分。
但前提是合法的規章制度。企業規章制度的合法與否,取決於制定制度的程式及員工是否知情。企業制定的規章制度要想成立,需要與職工代表或全體員工開會溝通並平等協商的這麼一個過程,並最終需要職工代表或全體員工的簽字通過。
你與公司的勞動合同中是否有年終獎金這一項,假如有的話對於發放方式你是否知情並簽字?
2樓:匿名使用者
年終獎不是法律所規定法定福利待遇,因此執行的標準與條件只能參考公司的規定。
3樓:白馬興之戀
年終獎不是工資,老闆說有就有的,說沒有就沒有,而且數目也是老闆控制的至於一半還是全部,只要老闆做個手腳,你的全部有的時候還不如別人的一半多呢,既然要走就別試圖保留你的獎金,能扣的公司會全部扣下的,如果你是老闆,你也這樣。
但是如果現在就確定了年終獎的數目是應該可以在走之前要回來的,他不願意給你就告他,只要你不嫌麻煩就好。
4樓:
廣東胡律師:
年終獎這個要看你們的勞動合同上有沒有籤,有的話單位就不合法;
要沒簽的話,年終獎的發放要看單位的安排,你這個情況跟單位好好協商吧。
員工離職,要求公司補交之前未按實際工資繳納的社保部分 15
5樓:捌酒不理食
你單位違法在先,員工要求是合法的。
一般這種情況下,你單位只需要支付你單位應該承擔的部分,至於他個人是否補繳,由他個人決定。
這種情況,你單位只需要為他補繳12000+元即可。
6樓:百舸爭留
一個辦法:將單位這1.2萬元,分為公司部分和個人部分,能補多少個月就多少個月。
第二個辦法:不予以理睬。個人拿出那5000多塊錢來再去補繳。
我估計,你們老闆不願意採用第一種辦法,因為這個離職員工去社保中心投訴惹惱了他。其實,採用這種最低工資來投保的辦法,一般都是社保部門預設了的,為了方便繳納、也為了單位節約成本。
如果採用第二個辦法,單位也沒有什麼被動之處。社保部門過問時候,就要其給單位出主意怎麼解決才好。如果是離職員工對社保部門調解不滿要仲裁或者訴訟的話,單位也就只是花點時間而已。
7樓:yanghuabin三江
公司只要按規定辦理了,就沒有過錯,員工保險個人部分無錢繳納,那是員工個人問題,與公司無關,這種情況下最好是令員工寫個單位補繳不了其保險的情況說明,並簽字蓋手印作為憑據。避免不必要的麻煩。現在老闆不願意私下調解這種估法是正確的,因為私下解決:
以現金的形式,容易造成員工以後某一天以公司未交保險為由找公司麻煩。最後一種辦法:協商解決,簽定協議。
比如說:單位要繳1萬元,而勞動者無錢交納保險個人部分,那就叫勞動者提出一個方案,如果雙方認可,那就好辦,反之,只要按規定辦理就行了。員工要打官司也好,還是要做什麼,隨便!
單位奉陪到底。
為什麼很多職場贏家,都選擇在拿到年終獎之前跳槽?
8樓:茶小俠
避開節後那波領了年終獎的辭職、求職潮
相對於跳槽獲得的收益,獎金太少可以放心地過個好年,盡享天倫之樂換了一個好工作,有了一份比之前高得多的收入,獲得了一份更好的分配方案。那麼,這時就可以好好的放鬆心情,和家裡人過一個愉快非凡的春節了。
祝願你早日成為職場贏家,享受屬於職場贏家的幸福和歡樂。
快過年了,為什麼有些人不能堅持到過完年再離職?
9樓:迷途羔羊
現在越來越多人因為年底沒有加薪,或沒有拿到年終獎,年前就考慮提前找工作,年後就直接上班。
如果決定要選擇離職,年前離職反而比年後離職更好。
一、年前離職具體原因如下:
年前離職無非兩種原因,要麼是公司原因,要麼就是個人原因。
1.公司原因。很多人選擇年前離職,公司原因佔了很大的一部分,比如說:
公司沒有發年終獎。有的公司因為效益不好,根本沒有發年終獎,
公司有發年終獎,但是逐月發。有的公司為了防止員工跳槽,會選擇把年終獎分成幾個月發,有的員工非常不滿,擔心錯過找工作最好的時機,就選擇離職。
公司沒有發展前景。公司除了效益不好,領導層頻繁異動,公司發展不佳,看不到公司未來發展前景,也會考慮離職
公司年底沒有加薪。大部分公司會選擇在年終根據個人一年的表現適當提高薪資,有的員工因為看到加薪無望,索性在年前找好工作了。
不認同公司文化。因為不認同公司辦公室政治那種勾心鬥角的文化,於是考慮離職。
2.個人原因。也有一些原因是因為個人的,與公司發展關係不大。比如說:
家庭變故。因為家庭出現變故,必須回到家鄉從事工作,不得不在年前離職;
身體原因。也有的人因為身體原因需要動手術,長期請假又影響不好,於是也考慮辭職。也有人因為在化工廠上班,家人擔心影響身體,建議不要乾了;
領導批評。因為工作沒有完成好,領導當眾批評,受不了那個氣,離職走人;
人際關係處理不好。經常和公司同事鬧矛盾,上班很憋屈,還不如不幹。
二、年前離職比年後離職更好,有以下幾個原因:
1.更從容。年前騎驢找馬,年後直接上班,這樣過年期間就不用考慮找工作的問題。即使中間在春節期間有其他想法,還可以做出調整。
2.錯過競爭激烈的求職期。很多人希望錯過競爭激烈的“金三銀四”,因為大部分人都會選擇拿完年終獎再考慮工作,所以到了年後競爭特別激烈。
3.公司更看好。有的公司更看好那些寧願捨棄年終獎來考慮一份更好的工作,因為這些員工至少給人第一印象不是把“錢”放在第一位。
三、成熟的職場人,關於離職的一些建議。
1.如果裸辭,是否有足夠資金支援生活。裸辭一時爽,事後悔斷腸,有的人因為領導批評或者周圍朋友慫恿,一激動老子不幹了,當你一兩個月找不到工作時,可能就慌了。
所以,要充分考慮是否有足夠資金能維持找工作時間。
2.有沒有提前找好工作。在離職前,騎驢找馬非常重要,至少從心理上有優勢,找工作更從容更淡定,很多招聘單位看到求職者是因為裸辭來應聘的 ,就會壓低薪資要求。
而如果是騎驢找馬,至少像是被“挖”過去的,待遇又不一樣。
總結:離職的原因無非是公司或個人原因,但如果選擇年前離職,更多的是關於年終獎或公司發展前景的一些公司原因。如果因為公司原因離職,那遲早都要離開,不如選擇年前離開,給自己留下更多的時間考慮。
10樓:於向東
年底辭職,不外乎有這麼幾個原因:
1.年底工作崗位多,這個時候找工作比較好找。我有個朋友是人力資源經理,他跟我說找工作最好的時間,其實不是金三銀四,也不是金九銀十,而是年前的那一段時間。
因為在年底的時候,差不多就能夠看出來,有哪些人要離職了。這個時候已經開始儲備年後的人力,所以年底的招聘崗位特別多,競爭也相對的小一些。2.
本來就沒多少,也不抱希望,不如跳槽找個工資多的。一個公司經營得好不好,年底就能看出來。很多行業都是年底回款,年底收不回錢,年終獎就是個空頭支票。
很多老闆就是用年終獎作為留住員工的方法,有的甚至還在來年的345月份每個月發一部分。但是這種套路早就不起效了。能夠捨得年終獎離職的人,大致也知道年終獎金額沒有多少,還不如趁早找一份工資高一點的工作。
3.工作環境太難熬,工作找不到意義,一天都待不下去。心情不爽,幹得不開心,傷身,對健康不利。
早跑路,早解脫。以前有一個閨蜜是在一家it公司上班,他們在10月份的時候搬到了新的園區,之前裝修過,換過一批辦公桌椅。當時那個閨蜜正在準備懷孕,差不多12月份的時候,每天開空調門窗緊閉,就有明顯的甲醛中毒跡象。
跟領導申請在家上班,領導不允許,後來乾脆就離職了
4.很多人辭職不是自願的,是被逼的,整的你待不下去。你以為大家願意辭職嗎?一個公司想逼人辭職,套路多得你不敢想。
什麼情況
11樓:遺忘記憶
還有20多天的時間就過年了,臨近年底時候,很多職場人士可能會想要去換一份工作。一方面是自己看不到前景,覺得委屈,而並非是因為工作壓力大,工作量多。而另一方面怕公司使壞,如果現在辭職了,到時候公司就不給年終獎了。
所以不知道過年前辭職與過年後辭職換工作哪個更好?
其實這個問題並不複雜,如果你想好了要做什麼型別的工作,並且已經目測好下家公司話,那要什麼時候去換都無所謂。如果這些事情都沒有考慮清楚,那選對時機換工作就很重要了。
其實不管是年前還是年後換工作,只要抓住換工作的**時期,就更容易找到一份令人滿意的工作。為什麼這麼說?因為公司招聘每年都有兩個**招聘期:
第一個**招聘時期:9月-10月
這個時期的大多數公司都會儲備人才,以此來應對公司來年的人員流失,一般很多職場人士也會在這段時間離職。所以這段時期會有很多空缺的崗位,要想年前換工作的話,最好選擇這個時期。而比如在11月中旬這個時期,各大公司的招聘需求,不像前兩個月那麼強烈了,公司也基本上招聘到了大量的員工,這個時候去應聘就不怎麼合適了。
而且公司臨近年底也會十分繁忙,比如要做年終盤點與準備年會等事項,公司也無暇去顧及招聘的事情了。
當然了,也有一些公司沒有招到足夠的員工,還會繼續敞開大門迎接求職者,不過這樣的公司並不多。年前若是錯過了換工作的**時期,最好是耐心等到過年後再換。
第二個公司招聘**時期:3月-4月
年後的3月份與4月份換工作也很合適,畢竟有不少職場人士拿完年終獎後,覺得年終獎不符合自己的心理預期,或者是因為一些其他方面的因素,也會選擇在這個時間段跳槽,這樣公司自然就會出現很多空缺崗位,你把握住這個時間段去換工作,也很容易找到適合自己的工作。
至於錯過了3月份與4月份這個**時間,那就相當於錯過了大半年的換工作時間,只能等到九月份與十月份時再去換工作。當然了,換工作的時候也只是針對那些普通員工,假如你自身工作能力非常強悍,而且在公司裡的業績也一直是前三的,那麼換工作的時機對你來說並不重要。因為優秀的人才被很多公司搶著要,不管什麼時候換都能找到滿意的工作。
但是優秀的人才畢竟少數,大多數人還是得看好實際去換工作。
再就是當你在找工作的時候,除了多去招聘會和人才市場逛逛外,也通過一些招聘**上尋找。在選擇招聘**的時候也要注意一點,如果你是在北上廣深找工作的話,選那種全國性的招聘**會更好一些。如果是在一些二三線城市的找工作,可以選擇一些區域性的招聘**,這種區域性的招聘**往往針對性更強,也更容易在這些城市中快速找到工作。
當然,通過朋友親戚介紹也是個辦法,這時就得學會去運用人際關係網路。比如有空的時候,多跟朋友聚聚餐,請他們吃飯的同時打聽一下**,也可以委託他們幫你看有什麼好機會,把你們之間的關係給打理好,這樣以後他們若是有好機會,也能第一時間去通知你。總之把找工作的網撒的大一點,這樣找到合適工作的機率也會變大,對我們的發展會有很大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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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年3月與公司終止勞動合同,4月又與其簽合同,現在其工作滿10年,因公司搬遷與我解除合同,公司應賠償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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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規定離職要提前月打辭職報告,如果沒到時間就走那就沒工資,合法麼
憶如琳琅 公司規定離職要提前乙個月打辭職報告是合法的,申請辭職沒滿乙個月就離職不給工資是不合法的。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規定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所以,正式職工離職的話,要提前乙個月書面申請辭職,但是也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