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如果醫生在手術。違反了條約。但是手術如果是為了病人。
治好了。或者成功了。沒有懲罰,而是獎勵。
如果。醫生在手術。同意書上條款違反了。
造成了病人。很大的傷害。醫院會給醫生。
相應的處罰。並且向病人道歉。
2樓:法律的公正何在
如果有真憑實據可以到衛生局給予解決。如果醫院和衛生局不給解決,可以到法院起訴。
3樓:
如果是出於善意的,為了患者考慮的話,應該鼓勵和表揚,但是如果惡意的給患者帶來極大的傷害,必須追究法律責任。
4樓:
醫生違反手術同意書的條款。應該受什麼樣的懲罰?這主要看它違反了生物後果是不是?太嚴重。如果協商不好,就可以起訴他。
5樓:匿名使用者
手術如果是為了病人。治好了。或者成功了。
沒有懲罰,而是獎勵。如果。醫生在手術。
同意書上條款違反了。造成了病人。很大的傷害。
醫院會給醫生。相應的處罰
6樓:a_安於現狀
:醫院為醫生承擔責任,先協商醫院解決處理。協商不成,要求衛生廳醫政科對是否構成醫療事故做調查處理。
7樓:古董
首先你可以到醫院的行政科去投訴這位醫生,如果不能解決問題的話,那只能去衛生部門去溝通去解決。
8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跟醫管局還有衛生部門進行投訴。聘請律師狀告醫院。
9樓:往事不回首
應該具體情節的輕重,進行處罰的,有專門的醫生法的。
10樓:田燕珺
手術同意書不能等同於醫院或醫生的免責書。雖然一些患者或家屬認為這是一種承諾書,承諾出現所列舉的危險醫院一概不負責任,這其實是沒有法律依據的。
在醫院手術時,患者家屬或許都會遇到這樣的情況:醫生拿著乙份同意書走到你旁邊,要求在該同意書上簽字。如果不簽,醫生可能就會對你說:
「籤同意書是國家規定的,你不籤,我們就沒辦法實施**,一旦延誤或者出了問題誰負責?」於是,就有了很多家屬在不知情或者迫於壓力的情況下,「被」簽署了與院方的免責同意書。
手術同意書不能等同於醫院或醫生的免責書。雖然一些患者或家屬認為這是一種承諾書,承諾出現所列舉的危險醫院一概不負責任,這其實是對手術同意手術的一種誤讀,是沒有法律依據的。手術同意書又叫手術告知書、手術協議書、手術知情同意書、手術自願書,術前談話記錄等等,2023年8月衛生部發布的《病歷書寫規範》將名稱確定為手術同意書。
醫生違反手術同意書的條款應該受什麼懲罰?
11樓:匿名使用者
在這裡看他造成的後果是否嚴重。輕的話有可能警告處分罰款嗯,那這樣處理重的話。嗯,吊銷醫生執照還要會追究他法律責任。
什麼人犯錯誤都要負擔。嗯,他付的錯誤的後果。其實醫生乙個錯誤的後果就有可能造成他人的生命。
嗯,所以這樣的可能衛生巾會感覺。他的情況會進行處理。
12樓:醉酒看紅顏逝
追究他的刑事責任。若足夠的證據可以起訴他。
13樓:天天笑
這件事情應該看醫院怎麼處理吧?而且你可以諮詢一下律師是不是對我法律效應情懷本人的權益?
14樓:韓
選生都不趕
醫生不會違反手術同意書的條款的,他們每做乙個手術就的家長簽字才能做。
15樓:匿名使用者
我想一般情況下,醫生是不可能違反的,因為要做手術前必須要家屬同意才可以。否則以後追責的話,醫生肯定要受責任的。
16樓:我的我的人都有
那要看醫院的處罰制度了
17樓:桉樹
醫生改變**方法,沒有提前與患者溝通並經過同意,侵犯了患者的知情權哦
醫生強忍疼痛為病人做手術,如果發生意外,醫生需要承擔全部責任
人類觀察君 一般是不用的,因為在手術之前,病人和醫生都已經簽下了免責協議,手術台上即便是發生了意外,醫生可能會出於人情原因給一些補償,但是不會負全責。但並不是所有情況,醫生都可以免責。因為醫療事故的發生其實很多時候都是因為醫護人員在診療的過程中,因為違反了相關的操守規則,從而給患者造成了損害,進而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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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據你所說的應該是環狀混合痔。因為其他症狀不需要兩次,作為第二次手術剛剛昨晚的我鄭重提醒你 有必要做第二次手術!第二次手術沒有第一次那麼痛苦,起碼腫脹的不那麼厲害。如果有條件就加點錢做吻合器的,我做第二次的時候 已經快完成的時候值班醫生才說我這種情況最適合吻合器手術,差點氣死!吻合器的恢復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