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可能會缺席判決
缺席判決是指**審理案件時,只有一方當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依法缺席判決對案件進行審理之後所作出的判決。
根據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缺席判決適用於下列情況:
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訴處理,被告提出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
2.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
3.法院裁定不准撤訴的,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
4.無民事行為能力的被告人的法定**人,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
5.在借貸案件中,債權人起訴時,債務人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後公告傳喚債務人應訴。公告期限屆滿,債務人仍不應訴,借貸關係明確的,經審理後可缺席判決。
在審理中債務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貸關係明確的,可以缺席判決。
缺席判決與對席判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對於缺席判決,人民法院同樣應當依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式,向缺席的一方當事人宣告判決及送達判決書,並保障當事人的上訴權利的充分行使。
2樓:姜威律師
原告起訴離婚,被告堅持不同意離婚,法院會判決離婚麼?
3樓:
是否出庭僅僅影響是否履行自己的答辯、詢證權,法院是否判決離婚,關鍵還是要看女方提供證據能否證明婚姻關係確實破裂
4樓:明月高樓
法庭會缺席審理並判決,但是通常第一次判不離的比較多。
5樓:
暫時不會離,先需要調節和三次**
女方起訴離婚男方不到場,法院會怎麼判?
6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離婚被告不去法庭,法院可以缺席判決。《民事訴訟法》第144條規定,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7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法律規定,在離婚訴訟案件中,如果一方當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參加訴訟的,可中止訴訟;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決;對必須到庭的被告,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傳。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九條 人民法院對必須到庭的被告,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傳。
第一百四十四條 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第一百五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訴訟:
(一)一方當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繼承人表明是否參加訴訟的;
(二)一方當事人喪失訴訟行為能力,尚未確定法定**人的;
(三)作為一方當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尚未確定權利義務承受人的;
(四)一方當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參加訴訟的;
(五)本案必須以另一案的審理結果為依據,而另一案尚未審結的;
(六)其他應當中止訴訟的情形。
中止訴訟的原因消除後,恢復訴訟。
8樓:果月龐新語
因女方離家出走。帶走家裡所有的現金。如果男方現在到法院起訴離婚,法院會受理離婚嗎。
而卻女方和男方有乙個女兒。女兒三歲了,現在女兒是男方在看管。如果離婚法院會不會把女兒判給女方
女方起訴離婚男方不同意不去**法院怎麼判?
9樓:丶不羈放縱丶丶
一方不同意離婚的,另一方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訴離婚,是否判決離婚需要看雙方之間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如果破裂法院會依法判決離婚,被告拒絕出庭的法院會缺席審判,如果夫妻感情卻以破裂法院會判決離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被告收到傳票後拒絕出庭視為放棄訴訟權利,法院會缺席審判。
10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女方起訴離婚男方不同意不去**法院應該先調查是否符合離婚的情形,然後調解,調解不成的在判決是否離婚。
1、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_
11樓:匿名使用者
訴訟是離婚的乙個途徑,是一方要求離婚時的措施,是否判決離婚的唯一標準是感情確已破裂.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12樓:
在法院規定的**時間內,被告不出庭,不應訴的,法院即可以缺席審理,缺席判決。
缺席判決是指**審理案件時,只有一方當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依法缺席判決對案件進行審理之後所作出的判決。
根據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缺席判決適用於下列情況:
1.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訴處理,被告提出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
缺席判決制度
2.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
3.法院裁定不准撤訴的,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
4.無民事行為能力的被告人的法定**人,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
5.在借貸案件中,債權人起訴時,債務人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後公告傳喚債務人應訴。公告期限屆滿,債務人仍不應訴,借貸關係明確的,經審理後可缺席判決。在審理中債務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貸關係明確的,可以缺席判決。
13樓:李建成律師
有的法官認為,即使被告沒有到庭,亦需要審查是否符合婚姻法第三十八條必須判決離婚的四種情況,如果符合了,才能判決離婚。
14樓:
只要法院**通知書送到,法院缺席判決。
15樓:慧慧的輝輝
這種情況,有的法官認為,即使被告沒有到庭,亦需要審查是否符合婚姻法第三十八條必須判決離婚的四種情況,如果符合了,才能判決離婚。亦有的法官認為,被告沒有到庭,沒有進行抗辯,足以視為其對夫妻感情已經不再重視,可以作為夫妻感情確實破裂的依據,故在被告沒有到庭的情況下,同樣判決離婚。司法實務中,兩種情況都是存在的!
如果對答覆滿意的話,請採納!
16樓:
如果男方家沒有去人,會判決離婚嗎?
17樓:
原告還要去被告的所在地方,去開被告人的失蹤證明嗎?被告所在地不給開被告人的證明怎麼辦啊?
女方起訴離婚男方不到場,法院會怎麼判
18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法律規定,在離婚訴訟案件中,如果一方當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參加訴訟的,可中止訴訟;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決;對必須到庭的被告,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傳。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九條 人民法院對必須到庭的被告,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傳。
第一百四十四條 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第一百五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訴訟:
(一)一方當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繼承人表明是否參加訴訟的;
(二)一方當事人喪失訴訟行為能力,尚未確定法定**人的;
(三)作為一方當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尚未確定權利義務承受人的;
(四)一方當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參加訴訟的;
(五)本案必須以另一案的審理結果為依據,而另一案尚未審結的;
(六)其他應當中止訴訟的情形。
中止訴訟的原因消除後,恢復訴訟。
19樓:毒曖
第一、男方對女方實施家庭暴力導致離婚,屬於過錯方,女方可以要求賠償。第
二、根據民訴法「第六十二條離婚案件有訴訟**人的,本人除不能表達意思的以外,仍應出庭;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
第一百零九條
人民法院對必須到庭的被告,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傳。
第一百四十四條
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的規定,男方不到場,法院可以可以強制其到庭,也可以經過傳喚後缺席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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