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二審敗訴,申請再審受理後勝訴的機會大嗎

時間 2021-08-30 12:36:45

1樓:橘色雙子猴

如果是民事二審敗訴,現在申請再審,法院受理後,是否能勝訴,要看你們是否有新的證據,完全證實你們主張。如果沒有新證據,勝訴的希望不大。

民事訴訟二審審限:

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

從這一規定不難看出,二審案件審理期限的起算時間點是第二審立案之日;

收到一審判決書後的十五日內向一審法院遞交上訴狀,一審法院在五日內將上訴狀副本送達被上訴人,被上訴人在收到上訴狀副本後十五內提交答辯狀,一審法院收到答辯狀後五日內將副本送達上訴人。然後,整理卷宗,連同上述材料送中級法院;

只要你的上訴未超過上訴期限,法院是絕對要受理的,不像一審那樣,還要進行案件的受理審查,所以二審法院一般是不會發案件受理通知書的。你就等著二審的**傳票吧,注意在法定期限內交好上訴費,否則會作為撤訴處理,還有,上訴應當是書面的,不能用口頭形式。

2樓:濟南程律師

通常而言,再審案件,只要立案受理了,則勝訴的機率就大了

3樓:匿名使用者

只認證據,證據可以還原事實。

4樓:承穎律師

1、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為有錯誤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

2、 當事人的申請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再審:

(一)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的;

(二)原判決、裁定認定的基本事實缺乏證據證明的;

(三)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是偽造的;

(四)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未經質證的;

(五)對審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證據,當事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書面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調查收集的;

(六)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

(七)審判組織的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應當迴避的審判人員沒有迴避的;

(八)無訴訟行為能力人未經法定**人代為訴訟或者應當參加訴訟的當事人,因不能歸責於本人或者其訴訟**人的事由,未參加訴訟的;

(九)違反法律規定,剝奪當事人辯論權利的;

(十)未經傳票傳喚,缺席判決的;

(十一)原判決、裁定遺漏或者超出訴訟請求的;

(十二)據以作出原判決、裁定的法律文書被撤銷或者變更的;

(十三)審判人員審理該案件時有****,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的。

3、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再審申請書之日起三個月內審查,符合本法規定的,裁定再審;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裁定駁回申請。

4、所以,再審案件首要的是啟動再說程式,然後才有勝算的可能。

民事案件再審敗訴後能否再申請再審

5樓:愛夏的你呀

可以的,對一級法院駁回再審申請後,當事人不服可以向其上級法院申請再審。

如經二審法院審查後也認為原判決、裁定正確,當事人又提供不出新的申請再審事實和理由,人民法院將不再處理當事人的再審申請。

1、《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九條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為有錯誤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一方人數眾多或者當事人雙方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申請再審。

2、《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七條人民法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式再審的案件,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是由第一審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審程式審理,所作的判決、裁定,當事人可以上訴。

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是由第二審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審程式審理,所作的判決、裁定,是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

上級人民法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式提審的,按照第二審程式審理,所作的判決、裁定是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

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三百九十二條民事訴訟法第二百條第十一項規定的訴訟請求,包括一審訴訟請求、二審上訴請求,但當事人未對一審判決、裁定遺漏或者超出訴訟請求提起上訴的除外。

5、《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四百零三條人民法院審理再審案件應當組成合議庭**審理。

按照第二審程式審理,有特殊情況或者雙方當事人已經通過其他方式充分表達意見,且書面同意不**審理的除外。

擴充套件資料

《民事訴訟法》規定,當事人申請再審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必須是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

2、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為有錯誤的;

3、申請再審,應當在判決、裁定、調解書發生法律效力後2年內提出。2年為不變期間,自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次日起計算。超過法定期限的,當事人不得申請再審。

6樓:佟菲旅妝

當事人的申請符合下列十三種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再審:

a.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的;b.

原判決、裁定認定的基本事實缺乏證據證明的;c.

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是偽造的;d.

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未經質證的;e.

對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當事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書面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調查收集的;f.

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g.

違反法律規定,管轄錯誤的;h.

審判組織的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應當迴避的審判人員沒有迴避的;i.

無訴訟行為能力人未經法定**人代為訴訟或者應當參加訴訟的當事人,因不能歸責於本人或者其訴訟**人的事由,未參加訴訟的;j.

違反法律規定,剝奪當事人辯論權利的;k.

未經傳票傳喚,缺席判決的;l.

原判決、裁定遺漏或者超出訴訟請求的;m.

據以作出原判決、裁定的法律文書被撤銷或者變更的。

除此之外,還有兩種再審理由,即違反法定程式可能影響案件正確判決、裁定的以及審判人員在審理該案時有職務違法犯罪的情形

7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有新證據新理由,可以提出申訴,不過這個比較難,除非的確是有足以推翻原判的新證據新理由。

8樓:

主要看你的案件是否符合法律的規定,老百姓講話就是有理沒理,有理的話就能申請再審,沒有次數的規定。

一審二審勝訴再審敗訴

9樓:人人哦哦哦課

再審是為糾正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錯誤判決、裁定,依照審判監督程式,對案件重新進行的審理。

不同的啟動再審的部門也反映了當事人有不同的申訴救濟途徑,當事人不僅僅可以到中級人民法院反映訴求,也可以到省高院、檢察院進行申訴。

法院對已經審理終結的案件,依照再審程式對案件的再行審理,其目的是糾正已經發生法律效力但確屬錯誤的判決或裁定。再審的特點是:

1、提起再審的主體必須是最高人民法院和上級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和上級人民檢察院或本院院長

2、提起再審的客體是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第一審或第二審案件的判決或裁定

3、提起再審的時間是判決或裁定生效以後六個月內提出;據以作出原判決、裁定的法律文書被撤銷或者變更,以及發現審判人員在審理該案件時有****,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的,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

二審是基於上訴程式而產生的,此時原判決還沒有生效。

再審是基於審判監督程式而產生的,此時判決已經生效

(1)一審:法院對案件的最初一級審判。在我國,普通的第一審案件由基層人民法院管轄,但是性質較嚴重、問題較複雜、影響較廣大的第一審案件,按其不同程度,分別由中級人民法院、高階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管轄。

最高人民法院的第一審就是終審。

(2)二審:上級法院按上訴程式對下級法院的第一審案件所作的審理。我國實行兩審終審制,第二審就是終審。

(3)再審:再審是為糾正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錯誤判決、裁定,依照審判監督程式,對案件重新進行的審理。

(4)終審:終審,法院對案件的最後一級審判。我國實行兩審終審制,中級人民法院、高階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第二審就是終審。最高人民法院的第一審也是終審。

你可以申請法院再審,

如果不服,法院再審後你還可以申請檢察院抗訴啟動再審,當然也可以不經法院再審直接到檢察院申訴.

如果還不服,原則上還可以申請第一次抗訴的檢察院的上一級檢察院抗訴啟動再審,不過這樣很困難,阻力很大,我就在檢察院工作,我明白.

人大不能單獨啟動再審程式,但是如果認為判決確有錯誤,它可以建議法院或者檢察院啟動

擴充套件資料:

一審程式:

1、原告起訴

2、法院受理後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法院在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辯狀,不影響審理

4、決定**審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當事人並公告

5、法庭調查階段包括:當事人陳述;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鑑定結論;宣讀勘驗筆錄。

6、法庭辯論包括:原告及其訴訟**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人答辯;第三人及其訴訟**人發言或者答辯;互相辯論。  法庭辯論終結,由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後順序徵詢各方最後意見。

7、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8、判決宣告

10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是再審是由基層法院審理的,仍然可以上訴處理。

11樓:匿名使用者

- -!再審。。。你的意思是檢察院抗訴的再審嗎?

12樓:匿名使用者

法鬥士網左飛律師為你解答:這種情況需要看再審的法院是基層法院還是中院,如果基層法院可以上訴,如果中院可以申請再審

13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敗訴原因是什麼?

判決書是如何認定?

歡迎帶齊材料面談

請問民事案件一審,二審都敗訴了,向高階法院申請再審又被駁回,我該向那級檢察院申請抗訴呢?

14樓:老法大

向縣、市兩級檢察院申訴都可以。不過還是市級比較好,因為縣級沒有抗訴權,縣級審查完後,認真應當抗訴的,還要將案件移送到市檢察院,由市檢察院審查後確定可以抗訴的,他們才向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特別是此案已經經過省高階法院再審,所以向市檢察院申訴最好。

15樓:

依照民訴法第二百零八條第1款(最高人民檢察院對各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上級人民檢察院對下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發現有本法第二百條規定情形之一的,或者發現調解書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應當提出抗訴。第2款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對同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發現有本法第二百條規定情形之一的,或者發現調解書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同級人民法院提出檢察建議,並報上級人民檢察院備案;也可以提請上級人民檢察院向同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並符合民訴法第二百零九條規定的抗訴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檢察院申請檢察建議或者抗訴:

(一)人民法院駁回再審申請的(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對再審申請作出裁定的;(三)再審判決、裁定有明顯錯誤的。)你應當向最高人民檢察院或者通過省一級人民檢察院向最高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申請。

民事訴訟一二審敗訴後怎麼申訴,民事案件二審終審判決我敗訴了,但是我卻有冤情,該怎麼申訴???求求好心人幫幫忙!

情感諮詢珊 由於我國實施二審終審制度,所以當事人對二審判決結果不服的,不能再提起上訴,但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訴。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零五條 當事人申請再審,應當在判決 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後六個月內提出 有本法第二百條第一項 第三項 第十二項 第十三項規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六個月內...

法院二審終審後申請再審的案件,立案審查與再審審判是不是同

不是同乙個法官,立案審查是立案庭的職責,而再審審判是審判庭的職責,部門不同,自然辦案法官也不同。立案庭職責 審查應由本院受理的民事糾紛 行政案件的起訴,決定立案或者裁定不予受理 審查應由本院受理的執行案件的申請,決定是否立案或裁定不予受理 對應由本院受理的刑事公訴案件進行立案登記 對應由本院受理的各...

申請再審判後答疑有期限嗎,民事申請再審,受理法院立案後,答覆期限有無限定?

當事人申請再審,應當在判決 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後六個月內提出。也就是說當判決下來之後,在六個月的期限內可以提出申請再審。當事人必須符合以下幾個條件才可以申請再審。1 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 裁定的。2 原判決 裁定認定的基本事實缺乏證據證明的.3 原判決 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是偽造的。4 原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