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一、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
1、試用期,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因對對方工作的不滿意,可以提出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但需要提前3天告知者。
2、轉正後
(1)勞動者書面提出辭職,如在單位無過錯的情況下,應提前30天將書面辭呈交公司。
(2)用人單位辭退員工,如勞動者有過錯造成用人單位要辭退員工,要提前30天告知勞動者或多支援乙個月工資。如勞動者無過錯,用人單位單方面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的,用人單位要給勞動者經濟補償金(工作不滿6個月的,按半個月工資補償;工作滿6月至1年的,按1個月補償;每工作一年,增加乙個月經濟補償金,最多可補償12年,即12個月)。
二、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證明書:無論是員工自動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還是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再或者雙方協商一致解除或終止,用人單位均應出具書面的《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證明書》
三、社保轉移手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後,就在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後15日內,辦理勞動者社保轉移手續。
四、失業保險金:
1、勞動者自動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的,不能享受失業保險金,社保局也不予辦理。
2、用人單位辭退員工,造成勞動合同的終止,勞動者可憑單位開具的《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證明書到社保局辦理失業保險金的申領。(按理說是用人單位去辦理,但一般都是員工自己去辦)。
總結:只要是單位開除你,就有權要工資,關鍵看你是什麼性質離開,這樣才好計算單位應給你多少錢!
2樓:季坤由俊雅
應該領取到開除之日的工資。如果被開除職工給企業造成了損失,企業可能要用工資抵消損失。但是工資計算到開除之日。
3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被開除。都會當天結算工資給你。如果你損害了公司的財產,肯定不會給你工資了。。
如果沒有損失,是因為其他原因的,比較打架等。可以去協商一下看看。
4樓:成名
當然可以,並且還有權依法索賠。特別是當他的勞動紀律規章制度有無違法條款
5樓:靜垂綸
有,一般這類事項在你與就業 單位錢的合同中有說明,另外,一般單位都有員工手冊,裡面也會有相關的規定!請細檢視!
6樓:綠水青山
被開除員工有權要工資,可以要求公司發放工資。
員工被開除的,屬於用人單位強制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按照員工的實際工作天數或者工作量計算支付工資。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
1、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勞動者付出正常的勞動後,享有獲得勞動報酬的權利。
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供了勞動,就依法有權拿到工資。如果有爭議,那麼爭議焦點應是應支付的工資數額,而不是是否有權要工資。
2、屬於「聚眾鬥毆、無故曠工」等,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關係所依據的規章制度內容,是用來確認是否屬於合法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的法律依據,不是用人單位拒付勞動者工資的法定構成要件。
如果公司是違法辭退的,當事人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其賠償金;賠償金的金額按照每做滿一年支付2個月的工資標準支付。
7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那當然,你工作了,就要勞有所得,這是你的權益
勞動法規定如果員工被開除要結全部工資嗎
8樓:匿名使用者
用人單位應當結清工資。
工資,是用人單位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勞動合同的約定,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報酬,勞動者只要付出了勞動,就享有與付出勞動相等的工資報酬,不因勞動者被用人單位開除而改變,用人單位應當在辦理勞動合同解除手續時一次性結清工資。但勞動者違反勞動合同造成用人單位損失的,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依照法律和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規定,以及勞動合同的約定進行賠償,賠償款可以在結算工資時扣除。
《勞動法》
第三條 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
勞動者應當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勞動合同法》
第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
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
在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實施過程中,工會或者職工認為不適當的,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通過協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單位應當將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
勞動部《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勞部發(1994)489號
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工資是指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的規定,以各種形式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報酬。
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第十六條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
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9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被公司開除了,可以要求立即結清工資。離職時工資、押金和經濟補償是必須一次性結清的。用人單位不得隨意扣減。
10樓:匿名使用者
開除也得全部結清工資,被公司開除公司無權不給工資。
根據勞動部《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三條、第九條規定,工資是指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的規定,以各種形式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報酬。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但按勞動部《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六條規定,因為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用人單位可以在結算工資是予以扣除。
正式員工被開除,補償工資怎麼補償
11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1、工資是不能無故剋扣的,即使是被辭退,也是做一天由一天的報酬
2、單位的開除你是要有合法的原因才可以,否則就是違法解除,需要支付違法解除賠償金。具體參考下面:
用人單位解除與你的勞動關係(或者說辭退、開除你)分以下三種情況,你自己對照下屬於哪種情況,應該支付經濟補償或賠償而沒有支付給你的,可以在1年內申請勞動仲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1、用人單位與你解除勞動關係,沒有任何理由,也沒有支付任何經濟補償的,你沒有過錯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9條規定的情形,可以認定該用人單位行為屬於《勞動合同法》87條規定的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情形,應該支付你賠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個月的本人工資,2n;
2、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19條規定情形與你解除勞動關係的,其中符合《勞動合同法》46條規定的,應該支付你經濟補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乙個月本人工資,n;符合《勞動合同法》第40條,並且沒有提前1個月通知你的還應多支付1個月工資作為代通知金,n+1;
3、你存在《勞動合同法》39條的規定的情況,用人單位與你解除勞動關係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經濟補償,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你;但是,這需要用人單位舉證並且書面通知你解除勞動關係。
相關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39、40、46、47、87條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19條
12樓:關俺x事
1月16日為用工之日,2月2日簽署勞動合同符合《勞動合同法》規定,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簽署勞動合同即可。
關於超時加班的事情,不一定就是違法行為。首先得看用人單位是否申請了綜合計算工時或不定時工作制,如果勞動行政部門已經審批,在綜合計算公時的區間內(季、年等)的工作時間總和不超過法定工作時間即可,不定時工作制則不受加班的限制。如果沒有通過勞動行政部門的審批,超時加班,需要支付加班費。
公司的規章制度只要內容不違法、程式合法、經過公示三環節後可以作為公司內部的「法律」,可以對員工的遲到、早退、曠工等進行相應的處罰,這是企業的自主經營權,行政部門不能干涉的。從目前情況看,如果企業的規章制度健全合法,對於多次遲到、無故不到者算作「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然後開除,不給於經濟補償,這在仲裁庭、法庭上是能站得住腳的。
把你辭退了什麼意思?給你下達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的證明檔案了嗎?還是口頭通知你不用去上班了?
如果是後者,我處理的乙個案子的情況是,主管口頭給他說開除他了,不用去上班了,他就沒去了,然後申請仲裁說用人單位違法辭退他,請求補償。結果用人單位說從沒辭退過勞動者,勞動者沒請假就不來上班了,算曠工,要扣除工資,並賠償相關損失。由於勞動者拿不出相關證據證明用人單位違法解除了勞動合同,所以在裁決的時候駁回了勞動者的請求。
通過以上講解,你應該明白幾個關鍵環節了吧:一是弄清楚是否進行工時審批;二是辭退你得有解除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否則,對你不利。
下面是關於辭職技巧的問題,只要用人單位不給你出具書面解除勞動關係的證明,或者你還沒有取得喲工人單位解除你的確鑿證據(如現場錄音、**錄音等等)前,該上班的上班。甚至,你可以主動辭職,也能要求經濟補償。前提是找到用人單位違發的確鑿證據:
就你反映的情況,就算沒有審批工時制的超時加班,你的證據呢?用人單位會主動坦誠交代?罰款的又不一定違法,況且你的證據有沒有?
綜合起來,加強證據收集意識,準備走勞動仲裁或者訴訟。
被開除員工有權要工資嗎,員工被開除有工資嗎?
13樓:baby無知的螞蟻
員工被單位開除,依然是有享受勞動報酬的權利,單位需要結清員工的工資。
依據《內工資支付暫行容條例》
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第十六條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
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工資支付發生勞動爭議的,當事人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員工被開除扣除所有工資有這樣的開除嗎
儒德律師事務所 1.被開除的原因是什麼?企業開除員工是需要符合法定理由和法定程式的,如果不符合就屬於違法解除,違法解除的話員工可以主張繼續履行合同或者讓單位支付違法解除賠償金。2.無論何種原因,單位都無權扣除員工工資,如果造成員工造成單位損失的,單位可以主張員工進行賠償。以下情形是合法解除,除了以下...
勞動法規定如果員工被開除要結全部工資嗎
用人單位應當結清工資。工資,是用人單位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勞動合同的約定,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報酬,勞動者只要付出了勞動,就享有與付出勞動相等的工資報酬,不因勞動者被用人單位開除而改變,用人單位應當在辦理勞動合同解除手續時一次性結清工資。但勞動者違反勞動合同造成用人單位損失的,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依...
開除黨籍會開除公職嗎,開除黨籍,意味著被開除工作嗎?
小肥肥 不一定,開除黨籍是黨紀處分,開除公職是政紀處分。構成開除黨紀律處分的情節的不一定構成開除公職,例如不繳納黨費的按黨章開除黨籍,但不能開除公職。只有情節即構成開除黨籍又構成開除公職才雙開。擴充套件資料 第六條 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的種類為 依據 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 賄賂行政處分暫行規定 一 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