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會被違紀辭退,能否申請勞動仲裁

時間 2021-09-04 21:51:03

1樓:七台河李陽平

如果是違紀辭退並完善了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的相應的手續和程式,你仲栽不能獲勝。

這你要等等事態看能不能向你有利的方式發展。如果對方在有關檔案中使用的不是解除勞動合同關係,而是用開除、除名的名義的話,你就能申請勞動仲栽了。因為這樣它就無法律支撐了,屬違法行為。

2樓:匿名使用者

遲到可以理解,按照公司的考勤制度處理(遲到不能罰款,但遲到時間的工資可以扣除,遲到一次也不能被辭退)。

曠工,不能理解了!為什麼要曠工,是視為曠工還是直接曠工了?這個也要看制度的規定,對於曠工,也只能扣曠工期間的工資,而不能加倍罰款,比如曠工一天最多只能扣一天的工資,多扣屬於違法!

但是,曠工不但沒工資,還可以通過記過、辭退等手段進行處罰!如果屬於嚴重違反公司管理制度,則沒有任何經濟補償金!看看公司的制度吧,然後再對照自己的狀況看看。

3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9條第二項,

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你遲到30多分鐘,曠工半天,是無故的嗎?

如果有適當的理由,可以向單位領導申訴,說明。

如果單位辭退你,你可以拿著辭退你通知,申請勞動爭議仲裁,你的勝率是100%

如果是沒有適當的理由就遲到,曠工,單位辭退你,是不會給你經濟補償金的。

你想申請勞動爭議仲裁,沒有勝訴機會。

口頭被辭退是否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4樓:廣東胡律師

廣東胡律師:

你這個情況看能不能找同事證言,你自己要面子那你只有自己吃虧了。

不僅要他給你結工資,還要他支付你未籤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賠償。

5樓:匿名使用者

1、用人單bai

位辭退勞動者的du理由,由勞動zhi合同法規定,符合該dao法第36條、39條、40條和回41條的情形

答,用人單位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2、不符合法定理由的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或者勞動者有第42條情形,用人單位仍解除勞動合同的,都屬於違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無論是書面的,還是口頭的,都是違法辭退,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3、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 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 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被公司無理由辭退,如果申請勞動仲裁會不會被列入hr

6樓:匯法網

是不會的,並且公司還要補償員工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6條規定,用人單位按照上述第36條、第40條、第41條的規定解除勞動關係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第47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除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單位辭退員工的,就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要按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即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二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乙個月工資的賠償金。

二、相關法律規定

《勞動合同法》第36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第39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第40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乙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7樓:懂點法律知識

你好!勞動仲裁不會影響到您後續找工作的!員工與單位間存在糾紛是很常見的,這並不會影響到員工後續的職業發展的!公司無理由辭退員工,員工是可以申請經濟補償金的。

建立勞動關係後,雙方當事人因勞動合同訂立、履行、變更、解除發生爭議,或者因為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等發生勞動糾紛,爭議較大雙方無法協商解決的,可以去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那麼,就要確定勞動仲裁的流程。

實際中,發生勞動爭議申請勞動仲裁時,要按照以下流程:

1、提交申請書

當事人申請勞動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書,並按照被申請人數提交副本。

2、申請被受理

仲裁委員會在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決定受理的,在作出決定之日起五日內會將申訴書副本送達被申請人。

3、**審理

仲裁庭在**的五日前,會將**日期、地點書面通知雙方當事人。

注意,對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申請人會被撤訴自理,被申請人會被做缺席裁決。

4、仲裁調解

仲裁庭處理勞動爭議會先行調解,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促使當事人雙方自願達成協議。調解能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根據協議內容製作調解書,反之,仲裁庭會及時裁決。

5、仲裁裁決

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會在勞動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

不過,按以上流程進行勞動仲裁,被依法裁決後,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從收到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如果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即發生法律效力。當然,如果涉及的爭議較大,比如有多個勞動者跟用人單位有爭議的,建議可以在必要時找個專業律師介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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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樓:天傑地靈青島人

多慮了。

被公司無理由辭退,違法的是公司,依***是法律賦予勞動者的權利,無論如何都不可能被列入hr系統的黑名單。

不影響繼續工作及求職。

9樓:匿名使用者

不會,不影響繼續工作及求職。

公司口頭辭退又否認,能否申請勞動仲裁?

10樓:何江濤律師

因為公司沒有為你繳納社保,所以你可以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且要求向你支付回經濟補償,你工作答不滿一年,所以按照乙個月的工資的標準向你支付經濟補償;

因為簽訂的是試用期協議,所以該試用期協議按照正式合同處理,所以公司應當按照正式工資向你補發試用期的工資;還可能要求公司按照正式工資標準向你支付賠償金,但是這個要看你們當地實際操作是否支援;

合同到期後沒有簽訂正式合同,所以應當從你試用期協議到期後第二個月開始向你支付雙倍工資,因為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如果要提起仲裁要快,要在單位向你發出解除合同同之前;

另外,你需要蒐集關於你入職時間、工資標準、連續工作的相關證據,以保證仲裁的順利進行。

11樓:正氣長春

如果用人單位沒有給你繳納社保,其行為是違法的,你現在可以以此為理由拒絕上班,然後用人單位就需要給予你補償,並補繳社會保險。

主動辭職,是得不到補償的。

你已經申請了勞動仲裁,不上班不影響。

12樓:藍心銀

口頭的不算數的,必須出具書面的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才行。

當然,如果雙方沒有專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屬可以申請仲裁,主張雙倍工資。如果有簽訂勞動合同,則必須有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才行。按你講的情況來看,由於單位沒有參加社保,自然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來維權的。

13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的。講事實羅列清楚申請勞動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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