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儆櫟
你好!所謂事實婚姻,指沒有配偶的男女,未進行結婚登記,便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群眾也認為其是夫妻關係的婚姻關係。事實婚姻是相對於合法登記的婚姻而言的,事實婚姻未經依法登記,本質上屬於違法婚姻,但考慮到我國的現實國情,為了維持一定範圍內的,特別是廣大農村人口婚姻關係的穩定,國家對未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男女雙方之間的關係有條件地予以認可,這就產生了“事實婚姻”這一概念。
但法律對事實婚姻的認可僅限於2023年2月1日以前,男方雙方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並且同居時已經具備結婚的實質要件的。2023年2月1日以後,則屬於同居關係。
附相關法律條文:《最高人民法院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
第五條:未按婚姻法第八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訴到人民法院要求離婚的,應當區別對待:
(一)2023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
(二)2023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後,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補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結婚登記的,按解除同居關係處理。
2樓:匿名使用者
不用辦手續,只要你們沒領結婚證,在法律面前就是沒有結婚,不受法律保護
沒有結婚證的算事實婚姻嗎?
3樓:華律網
事實婚姻,指沒有配偶的男女,未進行結婚登記,便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群眾也認為是夫妻關係的兩性結合。事實婚姻的構成需要以下條件:1、男女雙方的同居(即男女雙方在一起持續、穩定的共同居住)行為始於2023年2月1日以前;2、同居是以夫妻名義進行的;3、同居雙方2023年以前同居時已經具備結婚的實質要件。
所謂結婚的實質要件即男女雙方建立夫妻關係所必須具備的條件,具體包括:1、雙方均達到法定婚齡(男二十二,女二十);2、雙方自願結婚;3、 雙方均無配偶且不屬於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4、未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因為2023年2月1日之後,已經不再承認事實婚姻。
如果沒有領取結婚證就生了孩子,最多也只能認為是同居關係。在現在的法律的面前,同居關係是不受保護的。如果要保證男女之間權益不受侵犯或者分開後的財產糾紛問題,應當領取結婚證為合法婚姻。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未按婚姻法第八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訴到人民法院要求離婚的,應當區別對待:(一) 2023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二) 2023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後,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補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結婚登記的,按解除同居關係處理。
4樓:匿名使用者
這種情況並不屬於法律上的婚姻關係,不受法律保護。
1、2023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
2、2023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後,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補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結婚登記的,按解除同居關係處理。
所以此婚姻是無效的,但是同居期間的財產原則上是按照共同共有處理,分割財產的時候也會考慮雙方對財產的貢獻大小。孩子撫養歸屬,一般以有利於孩子的健康成長為原則,不撫養的一方,需要支付撫養費用。
5樓:秦福律師
1、不屬於事實婚姻,不受婚姻法保護。
2、可就財產和子女撫養起訴。
3、財產以共同生活期間取得的財產為共有原則進行均分。需要證據。
4、孩子撫養,從各方的撫養能力及對孩子的有利考慮,不撫養的一方,需要支付撫養費用。
6樓:牙小孬
中國大陸現在不承認事實婚姻了 沒結婚證的都不是合法夫妻 財產也無法分割 誰名下的就是誰的
7樓:邱祥在婭靜
現在法律上不承認事實婚姻。同居有孩子的如果涉及孩子撫養的可以起訴。撫養費為男方工資的20-30%。可通過訴訟判決。
8樓:孤舟
婚姻法解釋一第五條 未按婚姻法第八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訴到人民法院要求離婚的,應當區別對待:
(一)2023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
(二)2023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後,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補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結婚登記的,按解除同居關係處理。
所以你說的婚姻應該是無效的,但是同居期間的財產原則上是按照共同共有處理,分割財產的時候也會考慮雙方對財產的貢獻大小。孩子撫養歸屬,一般以有利於孩子的健康成長為原則,不撫養的一方,需要支付撫養費用。
9樓:八三老人
沒領結婚證不算結婚。關係不和各走各的。不存在財產分割,只能爭取到孩子的撫養費。
10樓:瑤之媛
事實婚姻作為婚姻關係存在的一種方式,是指男女雙方未按法律規定的進行結婚登記,即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所形成的婚姻。簡單來說,就是未登記而形成婚姻關係。本質上是屬於違法的。
11樓:匿名使用者
2023年2月1日前的才算事實婚姻。
如果是之後同居生子的,只認為是非法同居關係。
所以沒有離婚問題,財產各歸各有,如有疑問的也可要求法院裁判,孩子撫養權亦如此確認即可。
12樓:盈盈玉笛
不屬於事實婚姻,只能是同居關係。現在國家法律從92年以後就已經不承認事實婚姻。所以你朋友這樣只能是屬於同居關係。分割財產的話就只能按同居期間共有關係(共同共有)來分割。
13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領取結婚證,就不屬於法定的婚姻關係,屬於同居關係,關係不和,自行解除同居就可以了,財產分割雙方協商。
我是事實婚姻,沒有結婚證,可以起訴離婚嗎
14樓:奇農嘉嘉普
規定2023年2月1日之前,雙方就以夫妻名義同居至今沒有辦理結婚證,才屬於事實婚姻。
如果構成事實婚姻,當事人當然有權利到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15樓:
沒領結婚證,也就不存在法律意義上的婚姻關係,那麼就不能去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所以,您去法院起訴的事由不是 “離婚”,而應當是 “解除同居關係 ”。您在同居期間所購的財產(如房產;按約定的份額擁有產權,沒有約定的按各50%分割房屋所有權)如果有孩子,還要在財產分配時考慮孩子今後成長所需的生活以及受教育的費用 。
這個問題需要根據不同家庭的具體情況來具體分析。
16樓:黃氏行三
可以,辦理離婚需要補辦結婚證就行了
事實婚姻離婚時需要補辦結婚證嗎,事實婚姻是否必須要先補辦結婚證才能起訴離婚
現在已經沒有事實婚姻了。不受法律保護的婚姻,就不存在離婚的說法了。你們倆自己看著辦,自己解決就好了。沒有結婚證的婚姻都屬於同居,啥,沒結婚證就不用離婚了,收拾收拾東西走人就可以了 如果結婚時沒在民政局登記過就不用補辦 不用,直接分手就行,如果有財產要分寫個財產協議就好 事實婚姻是否必須要先補辦結婚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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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結婚證事實婚姻想結婚怎麼辦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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