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濯仙
做女兒的!媽媽住在你家裡是可以的,但是你媽也太偏心了,跟兒子住一起不愉快就想到女兒了,財產都留給兒子,養老要靠女兒,在你老公家裡也說不過去。當然了,贍養老人是子女的義務。
2樓:女施主你就從了老衲
肯定不合適的 首先 你媽媽有兒子的 而且還有兩套房 無論從哪一方面說 都沒必要和你們住一起 中國人的傳統都是有兒子養老送終 這個規矩流傳了千年 就算是皇帝老子都得遵守這個規矩 除非你媽媽沒有兒子 那你們接來養老倒也沒什麼....你把你媽接來了 到時候你婆婆要來住 你覺得怎麼辦
3樓:
當然不合適,你已經嫁人了
4樓:歪妞
做女兒的!媽媽住在你家裡!有什麼不可以的!
什麼叫你媽媽有兩套房給都給你弟弟啦!什麼又叫你老公買的房子呢?你和你老公不是一家人嗎?
你和你老公是一家人,你媽跟你是一家人,你們就是一家人。做女兒的孝順媽媽不應該嗎?你媽媽應該在你弟弟家活的不舒服!
才來女兒家。如果女兒在嫌棄。你讓他咋活呀?
女兒怎麼也比兒媳婦強吧。人都有老的時候。你要給你的孩子做個榜樣。
我已婚,老家是農村的,父母說讓我買房給我弟弟娶媳婦住讓我回老家,我出錢買房子那不是以後我弟弟兩套房
5樓:一串**
你可以買房子自己出去住啊! 以後弟弟不爭氣能幫幫,不能幫把父母接過來不讓他們受苦! 你買房子給弟弟憑什麼?????
6樓:
這個時候你該硬氣一點,現在你也是要顧家的人你有你自己的家庭,你可以給你父母贍養費,但是你弟弟有手有腳,你沒有義務要養他一輩子
7樓:【匿名】﹏哀滴
買房給弟弟不是你的義務了,除非說你有錢,要幫助弟弟。
我是女孩,準備結婚,我家出了兩套房,男方還要我陪嫁輛車,合理嗎
按新婚姻法規定2套房都與男方沒關係,結婚這事沒有規定必須要陪嫁什麼東西,也沒規定陪嫁物品的價值,主要還是要看雙方自願。我結婚的時候別說什麼陪嫁了,家裡付了3萬彩禮,而且住房及裝修什麼的都是我家出的,她家拿2萬出來買的家電當陪嫁。不也就結婚了嘛 結婚是兩個人的事,只要結婚好好過日子就行了,父母摻和其中...
生活中,我是家中獨子,又有兩套房子,父母也有退休金和保險,我也結完婚也剛有兒子,也有幾十萬存款,基
還是有點事業才行,雖然不差錢,但是兩人都圍著孩子轉也不好 茶哥顏國添 其實不用管別人怎麼說,自己的生活只要過得去,又何必急著去上班。如果覺得在家不適合自己的性格,可以去找個工作,讓媳婦在家帶孩子。 甲獼猴桃 家庭條件優越在一定程度上講不利於人的奮鬥和上進 父母的提議是想讓你享受生活 初心是疼愛子女的...
我有兩套房子,已經付清貸款,第三套首付多少
長運小貸 這主要看你所在的城市,是否限購,其次,就是你的經濟能力。1 現在銀行執行認貸不認房原則,只要購房者家庭名下名下無未結清房貸,可按首套住房的貸款政策受理。家庭由三種人組成,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一個家庭只要有房貸未結清,再買房就叫二套。第三套房也是以家庭為單位。2 如果家庭有兩個房貸,按三套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