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職場spring老師
我 國現行婚姻法中夫妻財產制的形式是: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財產制的具體內容,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財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擴充套件資料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四十條,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第四十一條,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四十二條,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2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 結婚前財產屬於個人財產 夫妻存續期間的共同收入為夫妻共同財產 按照這個你大概論述下就好了
3樓:匿名使用者
我國的夫妻財產制是法定財產制和約定財產制的結合。其中,以法定財產制為主,以約定財產制為補充。法定夫妻財產制是指依照法律規定直接適用處理現實夫妻財產關係的夫妻財產制度。
根椐我國《婚姻法》第17條的規定,我國的法定夫妻財產制為婚後所得共同制。約定財產制是指法律允許夫妻用協議的方式,對夫妻在婚前和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財產的所有權的歸屬、管理、使用、收益、處分以及對第三人債務的清償、婚姻解除時財產的分割等事項作出約定,從而排除或部分排除夫妻法定財產制適用的制度。
試述我國婚姻法中的夫妻財產制,我國法定夫妻財產制是
我國 婚姻法 第17條規定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天妻共同所有 一 工資 獎金 二 生產 經營的收益 三 智財權的收益 四 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18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 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19條規定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
論述我國婚姻法的基本原則?簡述婚姻法基本原則?
婚姻法的基本原則是婚姻法的立法指導思想,也是婚姻法的基本精神 婚姻法操作 執行的基本原則。它貫穿婚姻家庭法的始終,集中體現了以婚姻家庭為主要內容的婚姻家庭制度的本質和特徵。婚姻從表現上看,是男女兩性的生理結合 從本質上看,是男女的一種特點的社會結合。基本原則 第一,實行婚姻自由 一夫一妻 男女平等的...
新婚姻法中對於夫妻共同財產是如何規定的
婚姻法 第十七條 夫妻共有財產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資 獎金 二 生產 經營的收益 三 智財權的收益 四 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 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夫妻共同財產指的是屬於夫妻雙方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