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白色的明
違章處理是以去交警隊處理時間為準來扣駕駛證的分數的。
但有些違章不是當場處理的,處理以後不交罰款,是收滯納金。初次領證日期在駕駛證正證上有,記分週期從機動車駕駛證初次領取之日起計算12個月為一個記分週期。
《交通違章處理程式規定》第十六條規定,對交通違章行為事實清楚,需要按照一般程式處以罰款的,應當自接受處理之時起二十四小時內作出處罰決定。
處以吊扣機動車駕駛證的,應當自接受處理之時起三日內作出處罰決定。對造成交通事故的處罰期限依照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實施。
第十八條規定,對當事人處以罰款的, 應當告知當事人自收到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到指定的代收機構繳納罰款。當事人逾期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
2樓:**心靈導師
按處理時間。
一、《交通違章處理程式規定》第十三條 :
調查中發現違法行為人有其他違法行為的,在依法對其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作出處理決定的同時,按照有關規定移送有管轄權的單位處理。涉嫌構成犯罪的,轉為刑事案件辦理或者移送有權處理的主管機關、部門辦理。
二、《交通違章處理程式規定》第十九條 :
1、自交通技術監控裝置收集違法行為記錄資料之日起的十日內,違法行為發生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對記錄內容進行稽核,經稽核無誤後錄入道路交通違法資訊管理系統,作為違法行為的證據。
2、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交通技術監控裝置收集的違法行為記錄內容應當嚴格稽核制度,完善稽核程式。
三、《交通違章處理程式規定》第二十條 :
交通技術監控裝置記錄的違法行為資訊錄入道路交通違法資訊管理系統後三日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向社會提供查詢;並可以通過郵寄、傳送手機簡訊、電子郵件等方式通知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3樓:長袖拂愁
駕照扣分是按照辦理時間為準。
按照交通法規定,機動車違章後,一般在網上3~7天就能查詢到或者是收到簡訊通知的,最晚不超過13個工作日。如果是現場被交警查到並確認簽字的,那車主需要在違章後的15日內去違章當地的交警隊接受處理,超過15天沒有去接受處理的,每天需要交納3%的滯納金,但滯納金金額不會超過原罰款數額的一倍;如果是電子眼監控拍照的話,車主可以在交通**查詢到違章記錄後,可以在機動車年審前一個月內去違章地的交警隊接受處理即可,不用15日內就去處理的,但要注意儘量不要超過一個駕照的記分週期,避免一個記分週期沒有及時清零而導致在下一個記分周內累計扣滿12分的情況。
目前車輛處理違章時,車主只需要攜帶駕照和行駛本去車輛違章地任何一個交警隊或行政綜合處理大廳可以接受處理。如果違章沒有扣分的話,可以直接去工行自助繳費機或網上繳納罰款即可,可以在支付寶等繳納罰款的;但如果有扣分的話,那就必須先去交警隊確認違章和扣除分數後,才能繳納罰款的。異地違章處理的最好是去違章地區的交警隊接受處理,防止在駕照本地處理了而異地違章記錄無法消除的現象。
4樓:匿名使用者
呵呵,是按照接受處理時間來計算的,你可以拖一個月再去處理,這樣會防止延長實習期。你可以這樣試試,反正現在去接受處理那是肯定會延長實習期的。
5樓:五阿哥金牛
處理之日算起。有些違章不是當場處理的,處理以後不交罰款,是收滯納金。
駕照扣分週期:
初次領證日期在駕駛證正證上有,記分週期從你機動車駕駛證初次領取之日起計算12個月為一個記分週期.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第四十三條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累積記分週期(即記分週期)為12個月,滿分為12分,從機動車駕駛證初次領取之日起計算。
6樓:巨高歌
記分週期是按違章時間算還是按處理時間算
駕照扣分是按照辦理時間還是違章時間
駕照扣分是按照違章時間扣分的。回答您好,我正在幫您查詢相關的資訊,馬上回覆您。可以再描述一下你的問題嗎?這樣我好給你查詢解決問題我沒有理解你的意思的 提問我c1實習期現場違章記了12分,我可以過了實習期去處理這個12分嗎,只是被記分了沒有現場扣我的12分,交管12123我的駕駛證還是可以正常使用的。...
職稱聘任的時間是按單位聘任開始算還是按人事局審批的時間開始算
小t學姐 聘任時間,以勞動合同簽訂的日期為準,但是工程師年限,要以人事局發的職稱證書的日期為準。當獲得註冊安全工程師資格證書,單位可以據此自主給予相應的中級職稱的待遇。所以可以要求單位自10年12月簽訂勞動合同時,按照中級職稱的標準發工資。這與人事局發不發職稱證書無關。人事局發的工程師職稱證書,只是...
我的駕駛證扣分了,是按初次領證日期算,還是按增駕學習期算
雲南萬通汽車學校 1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累積記分週期 即記分週期 為12個月,滿分為12分,從初次領取之日起計算,如此類推不斷地迴圈。駕駛證的清分時間是駕駛證上的發證日期,每年在發證日期那天系統自動清分。從駕駛證的 初次領證日期 起算,一年為一個記分週期,如此類推不斷地迴圈。2 如果駕駛證的初次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