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在小區裡開公司打廣告首先違反了相關法律條例,改編房屋性質(既住宅改商用),同時,在自家外牆打廣告影響小區整體形象,破壞房屋外立面,針對該兩點,物業有權對該違約業主進行勸說及教育。但物業公司沒有執法權,不能擅自拆除業主廣告及搬離公司物品。但物業有權向當地房管部門及工商部門投訴。
2樓:憤世嫉俗的浪子
只要不影響公共利益
不違反國家法律
物業公司不會沒有事情找事情的
但是你把住宅房當辦公室用,違反了物業法,改變了建築物的用途
3樓:楊峰
應該沒有,不用管他你都交物業費,怕什麼
我想在我們小區裡面開家超市,物業給的回答是不許經營,這樣合理嗎? 20
4樓:又見朔方達人
一般的普通居住小區到目前為止還是不能夠申請營業執照的,社群便利店開
在小區內部尤其是居民樓的一層是不合適的,顧客來回出入走動勢必產成噪音、商業招牌勢必在夜間產生光汙染、同事產品包裝袋或盒的隨意丟棄勢必對小區環境雜訊破壞、人員流動勢必對樓內的安全造成隱患!
5樓:
是啊,很多小區都開了啊,把衛生搞好就好了哦,這樣還方便了大家呀,沒有什麼不可以,有關係就可以辦到證了
6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啊只要把營業執照辦了我想物業就無權干涉了吧
7樓:一遊
我住的小區裡有開小賣店的啊,也沒聽人說不讓啊。
自己在小區一樓開超市,物業和居委會有權管嗎
8樓:張夕黎
你就是不開超市,物業和居委會一樣可以管理違規的行為。超市是一種經營的行為,就是你改變了居住的物業性質,這個需要樓上全體業主同意才是合法的。
9樓:桓懷夢
是有權管的
因為你買的是住宅
現在變成商業使用了
和物業溝通下
繳納一定的費用就可以了
自己家的房子,一樓想開超市,物業有權不讓開嗎
10樓:螳螂生
一般來說物業是有權干涉的,住宅改商業用途本來就是違規的,業主委員會也會干涉。
11樓:
解答bai
物業有權利不讓開住戶,在du小區內用自有住宅開超zhi市。
分析dao
1,《物權法》第七十七條回
,將住宅改變為經答營性用房的規定業主不得違反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
業主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外,應當經有利害關係的業主同意。
2,業主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本棟建築物內的其他業主,應當認定為物權法第七十七條所稱「有利害關係的業主」。建築區劃內,本棟建築物之外的業主,主張與自己有利害關係的,應證明其房屋價值、生活質量受到或者可能受到不利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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