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自強,自立,自信,打破傳統婚姻觀.不要再成為男人的附屬品,
2樓:匿名使用者
若可以 與你丈夫約定夫妻財產制 然後做個公證。
如果你的收入不多或是沒有你丈夫的多就沒有必要了,會適得其反。
3樓:伊開朗
一樓說的容易,職場上男女不平等是公開的事實,女性唯有付出兩倍才得到男性一倍的肯定,不是說說就平等,這破法是幫小三的吧,那些人要想要房子什麼法都阻止不了,還是實誠人受罪
4樓:匿名使用者
建議在新社會下的女性對法律上的財產要有更明確的認知及判斷!
當下社會的年輕人多為月光族~~~男贅女、女嫁男成為舊制度下的發財管道!
當兩個年青人對於新社會的財產制度有了明確的認知可正確的指導時下青年在年青時積累的財富並非無意義的!
也因為日漸風行的錯誤價值觀!所以我們更需要去學習正確的價值觀!
當兩個人在婚前彼此對財產歸屬有了明確的認知更利於兩個人在婚後彼此去溝通如何創造家庭經濟(亦即收入及支出的正確利用)
畢竟以情感導向而言,本來就是會有一方強勢一方弱勢
新婚姻法中女性如何保護自己
5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要牢記,不是你的,就不是你的。是你的,你也不要客氣。
1。婚房如果不是自己買的,千萬不要出裝修款和買家具(紅木家具除外)的錢了,那只會貶值。裝修更是附在建築物上的。你什麼也帶不走。有條件的女同胞,婚前盡量買房。
2.要轉變觀念,別當傳統型的賢妻良母了。
家務一人一半,孩子一起帶。你付給公婆多少,也付給自己父母多少。
3.好好工作,充電,提高賺錢技能。
6樓:匿名使用者
結婚需謹慎,婚後自強自立,遇事冷靜處理。
7樓:匿名使用者
在未登記結婚之前,要求那個要娶你的那個人先給你一筆買得起一套房(或最低也要首付款)的錢,他以現金方式交給你且你不寫借條,你就以這筆錢以自己的名義買一套房,這樣就不算是夫妻共同財產了,如果後面有共同按揭的,按揭的部分才算,這樣對女的比較有利,哈!還有在你們結婚前男方已經買的房子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裝修時如果你也有出錢也要保留憑證,這樣子可以較好地保護自己的利益!
8樓:匿名使用者
女方婚前銀行的儲蓄,離婚時怎麼分配
新婚姻法出台,結婚前女人應該怎樣保護自己?
9樓:匿名使用者
將丈夫的婚前財產送給你一部分,這樣你就不會淨身出戶了。
10樓:紗之雪女
如果對方同意,可以再婚前讓你的男友把房子贈與給你……
11樓:匿名使用者
那就婚後請你老公幫你一起存錢在買套房唄~~~
然後跟他說這套房請他送給你(記得籤有法律效益的贈送協議阿)
這也無不可吧? 只要有心存錢~~~還是會買到的不是嗎?
12樓:韶光易士
我懂一點,希望來可以幫到你!自!
結婚前,很多家長多的做法是男方買房,女方負責裝修和家電用具,按照新婚姻法,將來離婚,女方比較吃虧。雙方可以籤乙份書面協議,如果離婚按照各自的投入比例分割財產。但婚前前這樣的協議,很可能不是結婚而是結仇,所以因人而異。
還有一種比較實用,丈母娘可以要求房子寫上自己女兒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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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所謂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 女人有夫,而且這種夫妻關係未經法律程式解除尚在存續的,即為有配偶的人 如果夫妻關係已經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關係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所謂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是指本人雖無配偶,但明知對方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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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曄歧悠素 當然是共同財產。介紹幾條法律條文,你可以對照一下。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資 獎金 二 生產 經營的收益 三 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 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 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