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韓飛律師
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舉報或者申請勞動仲裁。
一、如果是給用人單位工作,有兩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1、勞動者可以到當地勞動局勞動監察投訴;優點:方式簡單。缺點: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當地勞動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係,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
優點:除了工資外,還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雙倍工資等,並且一般都可以最終解決;缺點:申請勞動仲裁就是打勞動官司,程式稍多,需要專業人士指導。
二、如果是給個人工作,不算勞動關係,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訴該個人老闆,要求支付勞動報酬。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2樓:風塵世射手
上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最大限度保護自己合法應有利益
3樓:河套小哥
勞動局投訴,或者起訴法院
4樓:麥忻
全勤獎還在嗎,摸摸口袋所剩不多,明顯是在坑你
我是上個月26號辭職的,我上班到30號是一個月,請問我辭職工資能給我嗎? 5
5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你辭職應該發工資,工作到哪天工資支付到哪天;
不支付你工資,可以去勞動監察投訴該用人單位。
6樓:水丫兒
能。即使是你簽過一年內辭職的員工不發放工資的合同,也可以要回工資。因為此項違反了勞動法,違法法律的條款在合同中是不具有法律效應的。如果不給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7樓:『深ヤ海
只要是走正規的程式離得職就應該給工資
我上個月26號寫的辭職報告,領導說要我們找到人你吧帶出來才可以走縫則那不到工資,押金不退,加起來有
8樓:讓開心隨波逐流
去找勞動監察也白搭,他們會讓你找公司私下和解,你想想都這樣了公司會和你和解嗎,說起來我們始終是弱勢群體,什麼叫弱勢群體,就是我們弱。找****他們!!!!!!
9樓:及壯
一般正式員工辭職報告交了一個月就能走,到時候他還不要讓你走你可以先和他協商,再不行就可以去勞動局了
10樓:手機使用者
有合同嗎?沒有就提前提出到時間就走,工資不給就找勞動局
上個月大概26號自然流產,這個月29號出血是月經還是流產
東方影醫 你好,應該是正常例假。建議 去做一次b超,檢視子宮內是否流淨為佳。 病情分析 您好,根據你描述的情況看,你的流產情況是正常的,月經來潮也是正常,不必擔心,指導意見 一般流產後一個月左右恢復月經,個別的可能會早一些,經期注意忌涼就行。病情分析 你好,通過你的描述,屬於正常。指導意見 自然流產...
我在上個月27號辭職了,工資每個月15號發,我今天去,老闆說下個月15號發,這是正常的嗎?是不想發
比如4月27號辭工,要到5月15一起發的,這是限制,算是正常!在在一些大城市工作辭工,退了工衣等等,辦了手續,立刻拿錢! 真心加耐心解答 請問工資結帳天數是在15號截止嗎?如是,那就對了,因你16號後的工資必需要在下月15號才領取呀 正常,離職後將不享受正常員工的待遇,所以結工資總是晚乙個月 不想把...
上個月我跟領導說要辭職,領導讓我做到這個月的20號,昨天做完我就回家了,昨晚收拾東西剛走他就把我
有同感!私企老闆沒有個人感情可言!前腳走!後腳他就不認識你!放寬心!不用理他! 我覺得領導這樣做很正常的,在職場中就是這樣,你在工作期間,有領導有同事有工作,你離開了,就等於你沒有領導沒有同事沒有工作。和自己的尊嚴沒有什麼關係,因為你的離開也不是犯了錯誤,也不是公司辭掉的,所以你不必為這件事情糾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