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無和有
夫妻個人財產是指依法或依當事人約定,夫妻婚後各自保留的一定範圍內的個人所有財產。一般包括法定個人財產與約定個人財產,具體而言,包括婚前財產與婚後財產。所以在婚前或婚後立遺囑是無區別的。
遺囑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按照法律規定的方式對其遺產或其他事務所作的個人處理, 並於創立遺囑人死亡時發生效力的法律行為。
擴充套件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規定:
第三章遺囑繼承和遺贈
第十六條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
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
第十七條 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
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
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註明年、月、日,並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
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後,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第十八條 下列人員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
無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
繼承人、受遺贈人;
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係的人。
第十九條 遺囑應當對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
第二十條 遺囑人可以撤銷、變更自己所立的遺囑。立有數份遺囑,內容相牴觸的,以最後的遺囑為準。自書、代書、錄音、口頭遺囑,不得撤銷、變更公證遺囑。
第二十二條 無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遺囑必須表示遺囑人的真實意思,受脅迫、欺騙所立的遺囑無效。偽造的遺囑無效。遺囑被篡改的,篡改的內容無效。
2樓:匿名使用者
我覺得,你對遺囑是什麼,不明白。
遺囑是個人對自己合法所有的個人財產,在自己死亡後的處理。遺囑是將個人的財產給自己的法定的財產繼承人,只是如何分配份額由自己確定。
遺贈是將個人財產在自己死亡後給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
3樓:匿名使用者
立遺囑的時間不在於婚前婚後,而在於是否處分的是屬於立遺囑人的財產和處分給誰!
4樓:匿名使用者
您好:以您的陳述,您完全可以把自己名下的財產通過立遺囑的方式留給弟弟和父母,除非重新立遺囑,否則這樣的遺囑一直是有效的。不過,我估計您的出發點是要保證自己婚前財產的利益,這點其實不必多慮。
只要您的財產是婚前合法取得,並且婚後也不另行與配偶進行財產約定(把婚前的約定為夫妻共有),那麼您的婚前財產還是歸您個人所有的。供參考!謝謝。
4/24
5樓:匿名使用者
問題的確不夠詳細,並且這個說法顯然不正確。
6樓:遼寧郭健
問題不夠清楚,請寫清楚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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