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秦玉傑
我以為,你在沒有違章、沒有喝酒、更沒逃逸(主動打120並報警)的情況下肇事,不構成交通肇事罪,屬一般的侵權行為。同時,你也積極主動的為作傷者支付了醫藥費(可依收據為證),可對方在開具收據的情況下,居然不願意出具你去費的醫藥費的16000元的發票,於情於理不合。之後傷者在身體基本**的情況下還委託關係堅持住院,造成欠醫院22000元醫藥費的事實,屬違法行法。
我覺得你的認識是到位,也是有感情、懂法律的優秀公民。建議你聘請一位律師,保留好有效的證據,通過法律途徑來對待並處理好這個事情。我想,這樣對你更有利一些。
相反,長時間的拖下去,造成矛盾的公升級,或許一些意料之外的事情又接踵而至,「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放心,你的行為法院會慎重考慮的,也一定能夠贏得支援!順祝好!
2樓:但但愛
個人認為,首先你交通事故情節輕微不構成交通肇事罪。只是一般的侵權。
既然你已經給了對方16000元,並且有收據,那這個證據你就先保留著,一、16000元的收據
二、盡量找到對方**後還在醫院託關係,多住院的證明。
三、22000餘元沒有理由給,你給他說明,我已經給了16000元了,這是住院費加補償費。讓他把醫藥費單子給你,你乘機檢視是不是偽造的。
四、法律途徑對你是有利的,你先等著對方啟動法律程式,或者你激發他們起訴,然後你帶著充分的證據去應訴,最好請個律師幫你解決。
3樓:專業交通律師
那就等對方起訴,通過法院判決,比較好理賠。
4樓:中顧法律網顧問
沒有報警?交警認定責任了沒有?
我是機動車主,對方開的電瓶車,發生交通事故我全責,對方輕傷,我已交付醫院五千多元醫藥費,可他總找
5樓:丨丨初雪丨丨
不用管,讓他自己找保險公司。
6樓:
已經交給保險公司了,你還擔心什麼呢?不是全保?
7樓:匿名使用者
交通事故,掛倒電瓶車,對方輕傷,醫院檢查頭部有血腫,左肩軟組織挫傷,醫生珍斷證明休息三天,交警判我全責,負責傷者醫療費用,誤工費,我買的全保,對方不同意簽字,要我另外補嘗,怎辦
各位懂法律的朋友幫幫忙,各位懂法律的朋友幫幫忙
首先要看你買房時花的錢和登記的名字是不是都是你一人 如果是你乙個人的 那就是你個人財產 沒領證之前 你跟你老婆只是同居關係 你們倆那時掙得錢都歸個人 解除同居關係 協議分財產就行 領證是婚姻的生效要件 領證後你的錢才是你倆的共同財產 房屋屬於婚前個人財產 你可以寫個協議 明確提出房屋歸共同所有 相當...
各位懂法律的給出出主意,各位懂法律的給出出主意
你爺爺有繼承權,你奶奶和爸爸可以分到遺產。沒有生養死葬的,可以要求法院少分給他們。另外,看看訴訟時效怎麼樣,被繼承人死後超過20年就失去訴訟時效。可以請律師,或法律服務所人員幫助。如果經濟有困難交不起律師費,可以向本縣 法律援助中心 請求幫助。你們當地找個律師當面諮詢下吧!你們這個案子相當複雜,涉及...
各位法律界的大蝦,你們好
你們好!首先祝哪些受傷的小朋友早日 重返校園。前幾天你們 發生了級強烈 使一些學校的校舍遭到嚴重損害,甚至有的學校瞬間變成了一片廢墟,再也看不到你們當中一些小朋友的音容笑貌和一些可親可敬的老師。有的小朋友失去了最親愛的親人。這在你們心靈上造成了多麼大的創傷,我是無法體會到的。但是電視上的一些畫面深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