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工傷認定】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2樓:匿名使用者
公司應該全額賠償。包括老人的醫療費、營養費、老人家屬照顧老人的誤工費,還有僱傭他人照顧老人的工資支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三十四條:」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 勞務派遣期間,被派遣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派遣的用工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勞務派遣單位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
」第三十五條:「個人之間形成勞務關係,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一方承擔侵權責任。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自己受到損害的,根據雙方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
從上面兩條看,無論如何,責任的承擔方,都是用人單位或者個人(老闆)。
開車正常行駛撞上橫穿馬路騎電動車的人,我只有交強險,責任怎麼劃分?
3樓:斜陽紫煙
這裡的關鍵是所在路段是否有禁止橫穿。如果是,電動車主責。如果不是,你是主責。
機動車在路上行駛觀察路況保證安全行駛是基本責任。路段沒有禁止橫穿電動車就沒有嚴重違法。
4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行人不是闖紅燈也不是城市道路,你的主責他次責。你7他3
5樓:匿名使用者
按交通規則劃分,機動車與非機動車相撞,電動車違章在先,按交規規則,機動車負事故的主要責任,電動車負次要責任
我開車把人騎電動車的撞了,我只買了交強險和第三責任險,我和對方車都需要修理,保險公司說只修對方車
6樓:abc保險網
兄弟,這次你估計只能認栽了,告訴你一些經驗,參考參考。
出了車禍,尤其是傷到人,不管誰的責任,第一時間報警報保險,別第一時間去見傷者及其家屬,也別墊錢,可以裝受傷,需要醫療,一切叫保險公司出面,若心裡過意不去,則可以叫保險公司人員代你送些水果之類的去,你自己別去,讓保險公司人員告訴對方你頭暈嘔吐,總之身體不好症狀嚴重,無法親自到場,你就叫保險公司和對方談判,告訴你乙個結果就行。這不是逃避責任,這其實是一種對雙方都更好的方法,有點像請律師。
像你今天這種情況,保險公司會告訴你,這是對方責任,要你找對方賠償,這裡是有一定誤導的,實際上應該是保險公司賠給你,然後保險公司再找對方追償,而不是要你自己找對方賠償。
還有,以後撞到電動車,如果沒傷到人,即是是你的責任,也別忙著掏錢,你直接告訴對方要交警來處理,等交警一到,你就直接找到交警,要求驗對方電瓶車,按現行法律,最高速度20km/h或40kg以上的電瓶車需要作為機動車處理,你要求對方提供電單車駕照、車輛牌照,否則對方屬於無證駕駛,無牌上路,對方全責。就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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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騎電動車撞上停在路邊的貨車。他是違規停車交強險只要車子有責任都是全陪
7樓:abc保險網
您好copy,大貨車是機動車,電動車是非機動車。
那麼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
機動車跟行人、非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機動車承擔主要責任。
如果有證據行人、非機動車違章而導致的交通事故,行人、非機動車承擔主要責任。
雖然您把情況沒有說清楚,我根據您的標題的了解來回答問題話:
如果大貨車行駛當中突然違章停車而導致的交通事故,那麼大貨車承擔主要責任。
如果大貨車是已經違章停在路邊,是靜態狀態的話,那麼電動車承擔主要責任。
因為事故責任認定比較複雜(機動車跟行人、非機動車),請您把情況說明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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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吹海泫 1.根據你所說的情況,只要是在合理的時間,合理的路線上,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都可以認定為因工受傷。2.上下班途中可以認定為工傷的情形只有一種,就是看該事故是否是該職工本人的主要責任,如果交警部門出具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認定該事故不是該職工本人的主要責任 該職工本人負次要責任或同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