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這種情況仃車在影響通行的位置上,這個停車人已違犯了交通法,因你引起他人的車為了避讓導制翻車死亡,和你有直接關係,是要承擔責任的。
2樓:小榮榮妮妮
我覺得需要承擔責任,首先因為他違章了才導致事故,有連帶責任,其次不管怎麼說只要有牽連就應該承擔相應責任。
3樓:春卿雲
根據道路交通法規規定,因車輛停放不當造成交通事故的,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因此,車主在停放車輛時應該不妨礙交通,不存在安全隱患的地方。
4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確實是因為停車而導致對方翻車事故的
必須要承擔責任的
5樓:
車子停在影響通行的位置,導致別人在躲避時出現交通事故,車上人員死亡,車主是要承擔責任的。違停的車輛附近發生的交通事故,交警現場查勘後認定違停車輛阻擋了事故當事人的視線,或者影響到當事人的正常行車路線而引起交通事故的,那麼交警可以把違停車輛也納入事故當事人之一,承擔一定的事故責任。
6樓:不玩了刪除
翻車的車主要是有證據,那麼你就要承單一定的責任。
7樓:因你而改變
交通法有規定的,車輛不得隨意停放在未經允許的地點,尤其是停放在影響交通通行,安全的位置,特殊情況緊急停放須做好距離提醒標誌,並報警。如其停放位置影響造成一定事故的,根據停放位置,現場堪查測量後,根據情況承擔事故責任。如你所述,因其停放位置不是允許停車位置,並造成了事故,車主須承擔一定的事故責任。
當然,不會承擔主要責任
8樓:龍潭河之殤
既然車子是停在影響通行的位置。關鍵是你有沒有樹立警示標誌。提醒過往的車輛,你的車是因為某些原因而停在。
這個位置影響了他們的正常通行。如果你是樹立了警示標誌,已經做了提醒。那麼你承擔的責任會少一些。
無論如何,交通法規是禁止車輛停在。影響別人通行的位置。而且因此造成的事故,你應該承擔大部分責任。
這要看造成事故的車輛是不是超速行駛或者駕駛員。有違反交通法規的行為。
9樓:夕陽居士
要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
新交通法車主的連帶責任
10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1、交強險部份車主沒有責任。
2、車主與實際使用人之間存在承包經營、掛靠、租賃等經濟利益關係,車主對交通事故的發生也沒有過錯,則應在一定範圍內承擔賠償責任。
3、補償責任:車輛被借用,車主從車輛的使用中不獲取經濟利益,對交通事故中的發生也沒有過錯,依據《民法通則》第123條及公平原則確定車主承擔一定的責任,主要考慮應確保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損害能夠得到適當補償。
1、《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規定,以掛靠形式從事道路運輸經營活動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當事人請求由掛靠人和被掛靠人承擔連帶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九條規定,因道路管理維護缺陷導致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當事人請求道路管理者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但道路管理者能夠證明已按照法律、法規、規章、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者地方標準盡到安全防護、警示等管理維護義務的除外。
依法不得進入高速公路的車輛、行人,進入高速公路發生交通事故造成自身損害,當事人請求高速公路管理者承擔賠償責任的,適用侵權責任法第七十六條的規定。
新交通法一起喝酒發生事故的有連帶責任。
11樓:金果
交通事故中車主承擔責任的規定
1、自己責任:在駕駛員就是車主的情況下,駕駛員的責任就是車主自己的責任。
2、雇主責任:在駕駛員是在從事僱傭活動中發生交通事故的,駕駛員與車主之間的責任承擔應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9條予以確定。
4、不承擔責任:
①因被盜、被搶等車主意志外原因,導致車輛被他人控制,進而發生道路交通事故;
②如果名義車主提供了充分證據證實車輛確已實際移轉,且名義車主自身沒有過錯,真正車主也承認其車主身份,在這種情況下,名義車主可不承擔責任。
5、在一定範圍內承擔共同賠償責任:車主與實際使用人之間存在承包經營、掛靠、租賃等經濟利益關係,車主對交通事故的發生也沒有過錯,則應在一定範圍內承擔賠償責任。
6、補償責任:車輛被借用,車主從車輛的使用中不獲取經濟利益,對交通事故中的發生也沒有過錯,依據《民法通則》第123條及公平原則確定車主承擔一定的責任,主要考慮應確保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損害能夠得到適當補償。
擴充套件資料: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三條 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或者共同過失致人損害,或者雖無共同故意、共同過失,但其侵害行為直接結合發生同一損害後果的,構成共同侵權,應當依照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條規定承擔連帶責任。
二人以上沒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過失,但其分別實施的數個行為間接結合發生同一損害後果的,應當根據過失大小或者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四條 二人以上共同實施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行為並造成損害後果,不能確定實際侵害行為人的,應當依照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條規定承擔連帶責任。共同危險行為人能夠證明損害後果不是由其行為造成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 雇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致人損害的,雇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雇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人損害的,應當與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可以向雇員追償。
前款所稱「從事僱傭活動」,是指從事雇主授權或者指示範圍內的生產經營活動或者其他勞務活動。雇員的行為超出授權範圍,但其表現形式是履行職務或者與履行職務有內在聯絡的,應當認定為「從事僱傭活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第一百三十條 共同侵權
二人以上共同侵權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第一百三十一條 混合過錯
受害人對於損害的發生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侵害人的民事責任。
第一百三十二條 公平責任
當事人對造成損害都沒有過錯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由當事人分擔民事責任。
第一百三十三條 無行為能力人和限制行為能力人致人損害的民事責任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民事責任。監護人盡了監護責任的,可以適當減輕他的民事責任。 有財產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從本人財產中支付賠償費用。
不足部分,由監護人適當賠償,但單位擔任監護人的除外。
12樓:
交強險部份還是賠償,車主沒有責任。
交通事故中車主承擔責任的規定:
1、自己責任:在駕駛員就是車主的情況下,駕駛員的責任就是車主自己的責任。
2、雇主責任:在駕駛員是在從事僱傭活動中發生交通事故的,駕駛員與車主之間的責任承擔應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9條予以確定。
4、不承擔責任:
(1)因被盜、被搶等車主意志外原因,導致車輛被他人控制,進而發生道路交通事故;
(2)如果名義車主提供了充分證據證實車輛確已實際移轉,且名義車主自身沒有過錯,真正車主也承認其車主身份,在這種情況下,名義車主可不承擔責任。
擴充套件資料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一)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機動車存在缺陷,且該缺陷是交通事故發生原因之一的;
(二)知道或者應當知道駕駛人無駕駛資格或者未取得相應駕駛資格的;
(三)知道或者應當知道駕駛人因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品,或者患有妨礙安全駕駛機動車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駕駛機動車的;
(四)其它應當認定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過錯的。
第二條 未經允許駕駛他人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當事人依照侵權責任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請求由機動車駕駛人承擔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但具有侵權責任法第五十二條規定情形的除外。
第三條 以掛靠形式從事道路運輸經營活動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當事人請求由掛靠人和被掛靠人承擔連帶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13樓:法律快車
公安部10月8日公布了最新修訂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新交通規則嚴格了對駕駛員的管理。最新交通法規扣分細則也更為嚴格,闖紅燈交通違法記分將由3分提高到6分,不**牌或遮擋號牌的一次就將扣光12分。
最新交通法規中關於校車駕駛人管理的內容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其他規定將於202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交通規則提高了違法成本,記分項也由38項增加至52項。
具體扣分細節如下:
交通違法的處理:
1、闖紅燈,記6分。罰100元。
2、酒駕,扣12分。根據駕駛車輛和是否出事故等情況
做出5年內不得再申領駕照、10年內不得再申領駕照、終身不的申領駕照處罰。
(詳見《機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12條、第16條、第72條、第77條規定)
3、不繫安全帶,記2分,罰100元。
4、副駕駛不繫安全帶的,5元以上20元以下罰款。
5、行駛途中撥打手機,記2分。
6、有意遮擋號牌,記12分。
7、超速駕駛,根據超速車輛、行駛道路、超速50%、超速20%等具體情況,分別記12分、6分、3分(詳解下面具體扣分規定)。
諮詢律師交警的處理是否違規
從2023年7月起,7種攝錄違法(非現場處罰)罰款+記分:(是攝錄罰款)
1、闖紅燈,罰款200元.
2、不按導向車道行駛,罰款200元。
3、違反禁止標線行駛,罰款100元。
4、超速行車,罰款200元。
5、機動車走非機動車車道,罰款100元。
6、逆行,罰款200元。
7、違停車,罰款200元。
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12分:
(一)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的;
(二)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
(三)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五)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或者故意遮擋、汙損、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
(六)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行駛證、駕駛證、校車標牌或者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行駛證的;
(七)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倒車、逆行、穿越**分隔帶掉頭的;
(八)駕駛營運客車在高速公路車道內停車的;
(九)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以及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的;
(十)連續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於20分鐘的;
邊車子停在我家門前。樓上的,瓦掉下來,把車子砸壞了。我們有責任嗎
臺赩 我覺得屬於沒責任。又不是人為的把瓦片砸到他車上。 沒有責任,因為你沒有收費 別人車子停在我們家門前,樓上的瓦掉下來砸壞了。我們有責任嗎? 有,需要承擔賠償責任 不需要,你既沒有收費,也不是人為的,沒有責任。就是我家門前別人停了車,我家瓷磚掉下來把別人的車砸了,這個責任怎麼算的,我聽說有民事責任...
大熱天的,車子停在外面會很燙,怎麼避免
細節一 停車要在通風處。俗語有云 大樹底下好乘涼 所以呢。車主在停車時,應該考慮盡量不要把車直接停放在。太陽底下。暴曬,如果。停車場有。樹陰,可以停放陰涼處,有地下停車場最好。再者,大的停車場靠近。門口或者通道的位置一般都比較通風,在停車時可以把。車窗開啟一點 1厘公尺左右,在保證防盜的前提下 這樣...
車子沒有停在停車位,被別人騎車撞了,誰的責任呢?
誰的責任不清楚但是報警的話就是鷸蚌相爭漁翁得利。事故中假設電動車是汽車,那麼如果報警那麼警察會認定追尾者責任,你違停會另外處罰,這也純粹是個人根據以往例子理解。但是如果是電動車就說不清了。因為該汽車未停在停車位之內,因此該汽車屬於違規停車。所以,被撞車輛的車主負主要責任,另一方負次要責任。法律依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