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那就現在說離職,大不了再耗乙個月好了,消極怠工就可以,裝裝樣子這樣他就沒有話說了吧。
2樓:吉傲雲
繼續跟老闆溝通,溝通無果,可以上勞動仲裁機關諮詢,看看具體情況,準備必要的資料,包括勞動合同,工資單等,請勞動監察部門出面協調,必要時提起勞動仲裁,若仲裁後老闆拒不執行,可以走司法途徑解決
3樓:櫻塵灬
1、繼續上班,公司以不能勝任工作解除合同,不論是否提前通知,都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工作不滿6個月,支付半個月工資,超過6個月不足1年,按1個月工資支付,以此類推。違法解除則需雙倍支付經濟補償金。
2、如果員工主動個人理由辭職的,則沒有經濟補償金。
3、單位提前1個月通知只是不用支付代通知金,沒有書面通知的話,也會被員工否認。建議此刻準保好勞動關係證明(勞動合同,考勤記錄,工資條,工牌等),與公司領導、hr的溝通最好有書面記錄,以備後續去監察投訴或仲裁使用。
4樓:墮落的
你的辭職方式不對,按我說的做,就沒有問題了。
遞交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後,批不批無所謂,關鍵是要有人簽收,做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否則不良單位會說你是自動離職,沒有交過辭職報告,把一切責任推到你身上,也為不支付你近期的工資找到藉口。你提前30天(試用期提前3天,下同)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如果沒人簽收,你就到郵局寄特快專遞,並在「內件品名」欄中填寫「解除勞動合同申通知」,保留好底單做為證據,外加勞動合同就夠了,如果用人單位不在30天內支付你的工資,可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並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的規定,要求支付經濟補償。
上班不到乙個月離職,但是老闆不給工資,怎麼辦?
5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如果未及時支付工資,有兩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1、勞動
版者可權以到當地勞動局勞動監察投訴;優點:方式簡單。缺點: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當地勞動局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還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係,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
優點:除了工資外,還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雙倍工資等,並且一般都可以最終解決;缺點:申請勞動仲裁就是打勞動官司,程式稍多,需要專業人士指導。
法律依據:各省的工資支付規定。例如:
《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第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依法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的,應當在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當日結清並一次性支付勞動者工資。
《山東省企業工資支付規定》第三十三條 企業與勞動者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企業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性支付勞動者應得的工資。
6樓:申屠初綦爰
當地勞動監察大隊去申訴,他們會幫助你的。
注意,一定要收集好你在其工作的一些證據、證明材料,通常老闆容易否認你在其工作的事實!這樣方便勞動監察部門幫助你,
沒有籤勞動合同,沒有提前乙個月說就辭職了。老闆說不給工資合法嗎?
7樓:王之敏
你好:不一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之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就此一條例外,不提前通知,也可以得到經濟補償。
8樓:韓飛律師
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拖欠的工資、經濟補償金等!
9樓:匿名使用者
不合法但是你也沒辦法!除非你能提供有效的證明你與你老闆產生實質性勞動關係的證據。這個很難舉證的!
10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並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每月支付兩倍工資的起算點為用工之日起滿乙個月的次日」、「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但應依法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並支付其實際工作時間的勞動報酬」由於不屬於裁員並且你們之間沒有訂立勞動合同關係,所以不存在提前乙個月通知的義務,拒不給工資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現在你的關鍵問題是能夠掌握你在公司工作過證據,這是很重要的。
我在廠裡幹了一年多 未簽合同 我現在辭職 老闆說我沒有提前乙個月通知 不給工資 請問我該怎麼辦 啊
11樓:韓飛律師
勞動案件完全可以自己處理,一樣能勝訴,且勞動仲裁完全免費,希望我的回答對你解決問題有所幫助,勞動爭議、勞動仲裁大家可以hi我!
1、因為單位違法在先,你書面提出離職後可以立即走人,並要求單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資、押金、經濟補償金、雙倍工資(最多11個月)、加班工資等;從你離職開始算,勞動仲裁時效為一年!
2、前提是有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比如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工資條、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錄音錄影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檔案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證、社會保險繳費記錄、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檔案,有乙個足以證明勞動關係)
3、申請勞動仲裁很簡單:攜帶勞動仲裁申請書、身份證影印件、相關證據、工商註冊資訊,然後去當地仲裁委申請立案就可以!立案後,你去找新工作,不耽誤什麼!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12樓:躍動
建議你到當地的勞動仲裁機構來協調解決,當然去之前最好做好相關的準備,比如你平時的工裝、工牌、工卡等能證明勞動關係的有效證據。同時,最好能將情況寫成書面材料,能夠詳細描述一些情況,比如公司經營什麼、你從事什麼工種、在哪個部門、直屬上級是誰等等。當然,除了這些,你也要清楚認識自身有無問題所在,是否有違反勞動紀律或明顯的不當言行。
除了主張工資 還有保險,現在這塊國家有明確規定的。如果穩妥起見也可以先找個律師諮詢下,或者有朋友是律師讓他出面更好些。
13樓:匿名使用者
未簽合同要給雙倍工資,記得要。可以仲裁,
14樓:
可以向市勞動仲裁委申請仲裁,末簽定合同可以要求廠裡支付雙倍工資,以及沒有買保險的錢,但是你必須要有證據證明你與該廠有勞動關係,可以去當地的司法援助中心諮詢一下,或是去律師事務所諮詢一下
15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辭職,還可以請求11個月的雙倍工資。證據一定要儲存完整。去當地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上班一年多時間,公司沒給我簽合同,我現在要辭職,老闆說我沒提前乙個月打招呼,不給我工資
16樓:極品土豆豆
首先宣告:上班一年多都沒有籤勞動合同,公司是違法的!老闆的說法沒有提前乙個月打招呼不給工資是不成立的!
勞動法規定,勞動者入職乙個月之內必須簽署勞動合同,如果公司未簽署,那麼公司應該賠償勞動者最多11個月的雙倍工資(就是說本來你月薪是1000,公司就要按照你的月薪是2000進行賠償)
那麼這筆錢樓主要怎麼討回呢?!必須收集證據
一方面,公司如果平時發工資是打卡的,那就去銀行打工資單,如果是在財務簽字發現金的,有工資條的要收集好,有幾個月的就收集幾個月的
第二:如果公司有同事,已經離職的也可以,願意給你證明你什麼時候來公司工作的,這叫做證明人,也可以成為證據之一
第三:如果這些方面都沒有,那麼你就拿個***,偷偷把錄音鍵子開啟,去和你們領導談這個問題,『說自己什麼時候來上班的,也沒有簽合同,為什麼最後乙個月不給我工資之類的……),把你和領導的對話都錄在裡面,這叫錄音證據,也是有效的。
還有平時的假條啊,出勤表啊 這些都可以成為證據。
拿著以上證據去社保局,申請勞動仲裁,公司欠你的錢是絕對要一分不差補給你的!而且仲裁沒有任何費用。
而且去仲裁的話 公司還必須把這一年裡欠你的保險補上,這是必須的!現在國家對企業不給員工繳保險查的還是非常嚴的。
因為本人就是做hr的,所以比較了解!
希望對樓主有幫助
17樓:拜夢凡
合同的話,一般企業不都籤。
辭職的事,按遊戲規則都是提前乙個月打招呼,公司好安排人來頂替。您可以委屈下,現在辭職。。。。乙個月後結清工資。
當然,如果新工作給補償,大可不要現在公司的乙個月工資了。
18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簽合同就沒有提前說的道理,向勞動部門尋求幫助。
19樓:匿名使用者
這是肯定的,至少你要提前和別人講的!!!不過有時也不需要1月的,看老闆咋樣!我以前就2周就辭職了!
20樓:
你完全可以要回你的工資待遇,還可以要求公司給予你賠償
21樓:匿名使用者
不能。因為一,你沒有簽合同,沒有法律效應。二,一般來講如果你需要辭職,是需要提前乙個月通知你老闆的。
22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月打招呼,下個月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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