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是不是應該結清

時間 2022-01-08 08:20:11

1樓:北京王嘉化妝學校

用人單位可以單方面解除與勞動者之間的勞動合同,不過該支付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的,應該支付給勞動者,分以下3種情況:

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沒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沒有支付經濟補償,勞動者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9條規定的情形,可以認定該用人單位行為屬於《勞動合同法》87條規定的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情形,應該支付賠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個月的本人工資,俗稱2n;

2、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19條規定情形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的,其中符合《勞動合同法》46條規定的,應該支付你經濟補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乙個月本人工資,n;符合《勞動合同法》第40條,並且沒有提前1個月通知勞動者的還應多支付1個月工資作為代通知金,俗稱n+1;

3、如果勞動者存在《勞動合同法》39條的規定的情況,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關係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經濟補償,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但是,這需要用人單位舉證並且書面通知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乙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條件、程式,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解除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的;

(二)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三)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四)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五)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七)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八)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十)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十一)用人單位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單位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十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十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2樓:

用人單位應當在勞動者離職時一次性結清剩餘工資。

勞動單位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該什麼時候結

3樓:北京王嘉化妝學校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乙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單位單方面降薪 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嗎

4樓:華律網

公司單方面降薪不合法,用人單位變更勞動合同內容必須和勞動者協商一致後方可實施,用人單位單方面變更屬於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可以到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認定用人單位單方面變更屬於無效。

5樓:兆信防偽技術****

可以。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 :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依據該法規,單位一方未與勞動者商量降薪,勞動者可解除勞動合同。

被用人單位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我該怎麼辦

6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1,如果用人單方面解除勞動關係違法的話,用人單位則應當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如果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不違法的話,則無需支付任何賠償金或者經濟補償金;

2,從你提出的問題可以看出,是用人單位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是一種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即做滿一年按2個月的標準支付賠償金;

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人有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公司無故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應該怎麼賠償

7樓:ofweek人才網

用人單位單方面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要求單位繼續履行合同,不要求單位繼續履行合同的,單位應當按照勞動者在該單位的已工作年限支付賠償金,2008.1.1前的該單位工齡每滿一年賠償乙個月工資,不滿一年算一年,2008.

1.1後的該單位工齡每滿一年賠償二個月工資,不滿半年賠償乙個月工資,滿半年不滿一年賠償二個月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 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 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七條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的月工資按照勞動者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入。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勞動者工作不滿12個月的,按照實際工作的月數計算平均工資。

8樓:湘胡論職場

公司依《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應該怎麼補償員工?

勞動合同可以單方面去勞動局解除嗎

9樓:雒嘉欣律師

提前三十日通知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0樓:企慧網:免費註冊公司

依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局是不提供空白勞動合同的,勞動合同應該由用人單位自備,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的,要在乙個月內簽訂勞動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七十四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勞動行政部門依法對下列實施勞動合同制度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一)用人單位制定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及其執行的情況(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和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三)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遵守勞務派遣有關規定的情況(四)用人單位遵守國家關於勞動者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規定的情況(五)用人單位支付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報酬和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的情況(六)用人單位參加各項社會保險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監察事項。

被公司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怎麼賠償

法律分析 公司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不一定可以獲得賠償,只有公司違法解除時才需支付賠償金。法律允許的公司單方解除勞動關係的情形有三種 過失性辭退 無過失性辭退 經濟性裁員這,三種情形公司都不用支付賠償。但法律另有規定,勞動者某些存在特殊情形時,不得辭退。因此,當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律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公司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怎麼賠償,用人單位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如何賠償

辭職是勞動者的權利,一般情況下,用人單位不得隨意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公司依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條規定,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應該怎麼補償員工?公司 用人單位 單方辭退員工 勞動者 能否主張賠償?答案是不一定。因為用人單位辭退員工的方式有很多種,大的講有合法辭退,有違法辭退。合法辭退又分為過錯性 辭退和...

合同期內用人單位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問題

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符合 勞動合同法 的相關規定,否則構成違法解除,勞動者可以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 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用人單位需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賠償金。用人單位依據 勞動合同法 三十九條解除的,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工作滿一年,需要支付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