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1、辭職要合規合法理由非常重要,最好不是自己的原因,否則不但不能走,你就是走了,單位也會找你的麻煩,得不到補償金不說,還會要你交違約金,不給你辦離職手續,對你今後的就業會有麻煩。2、其實只要理由正確,辭職通知短短幾句話就可以了,注意不能是辭職申請,因為只要理由合法是不需要批准的。但必須確保送達,也就是說要單位簽收或**信送達。
3、辭職理由建議你參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八條規定的情形來提出,這不但合法合規,不用批准可以立馬走人,他找不著你的叉,一般單位在這些問題上都會出錯的。 4、所以你的辭職通知可以這樣寫:茲有某某部門某某,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自xx年xx月至xx年xx月,因用人單位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比如不簽勞動合同、不按時為勞動者建立國家法定的社會保險等,按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現提出辭職。
並請用人單位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按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的規定及時辦理離職手續。特此通知
2樓:匿名使用者
試用期應該簽合同,合同上應該寫明試用期工資以及解除試用期的條款。你如果沒有簽合同可以去勞動局投訴,如果簽了,合同裡有違法條款也同樣可以投訴。
試用期辭職公司不批怎麼辦,公司辭職,不批怎麼辦
愛笑的曉明 辭職不需要公司批。試用期提前3天上面通知用人單位,3天後既可自離。公司要給你辦理離職手續,結算工資。如果不予辦理或拖欠工資,最簡單的方法是 投訴到當地勞動執法監察大隊,他們會依據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 依法對用人單位進行監督檢查,並責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資。這個回答很靠譜 不過最好是和公司協調好...
拖欠工資找勞動局有用嗎,拖欠工資找勞動局有用嗎? 15
華律網 勞動關係是事實關係,不以簽訂勞動合同為要件,勞動合同只是證明雙方存在勞動關係的一種證據,沒有勞動合同的,可以蒐集並提供作證或工作牌 最好蓋有公章 工資卡交易記錄 工資條 有公司名稱的工裝 去地稅局列印並蓋章的個稅完稅證明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辦理的暫住證 考勤記錄 社會保險繳納記錄 派工單 同事...
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幾個月,勞動法規定試用期不能超過幾個月啊?
呼阿優 根據 勞動法 第二十一條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根據 勞動合同法 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乙個月 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擴充套件資料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