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現在想離婚,原因是無法忍受多年的家庭暴力。以前都想到孩子,現在他不光打人,還把家裡砸得一

時間 2022-01-14 19:40:11

1樓:

家暴是原則性問題,是絕對不能容忍的!我支援你離婚,否則女方會不斷受到傷害,靠女方乙個人無法維繫婚姻。

女方可以先與男方分居,然後就通過訴訟離婚。你們那裡法院的說法是不對的,訴訟應該只需要你的身份證、結婚證、訴狀。

萬一再挨打要果斷呼救、報警、驗傷,這些都是證據。就算沒有證據也可以起訴,就是法院一審不一定判離。

我們的幸福把握在自己手中,是自己選擇的結果,不是別人給的。要對自己的幸福負責!對於無法忍受的生活狀態要勇敢說不!

令人受害最深的不是悲慘的遭遇,而是「默許」那些遭遇發生的自己身上。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通過訴訟離婚的,需要身份證、結婚證、訴狀,可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或者在被告居住超過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訴,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監禁1年以上的,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訴離婚。一審一般時3~6個月,二審時3個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決不離的話,半年之後可以重新起訴,第二次起訴法院一般情況下應當判離。

婚姻存續期間一方取得的財產均屬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共同財產和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歸夫妻共同所有和負擔,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過錯,分割財產時可以適當少分,具體份額由法院裁定。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

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2樓:雨中藍衣

你要收集好他家庭暴力的證據。包括驗傷單。包括報警單。

包括熟悉的人的證詞。這樣可以證明他是婚姻中的過錯方。分財產爭奪撫養權很有利。

而且當心他轉移財產。比如把房產假賣給別人什麼的。他不願意離沒關係法院起訴嘛。

3樓:

不給你身份證可以去報案,財產分多少只能等你起訴了讓法院來判;1

4樓:匿名使用者

你可以找乙個律師,他會幫助你的!

5樓:

支援你們離了。這家暴可是個大問題、、

6樓:nice啄木烏

這個問一下有經驗的律師比較好吧

你好,請問因為家庭爆力我要求離婚孩子會給我嘛?

7樓:明緣翡翠

原則上說三歲以內的小孩隨母,大一點的話就以小孩最佳環境。也就是更利於小孩的成長。如果你要爭取的話有可能跟你。

8樓:莫有

會判給你,而且他還要支付撫養費

老婆脾氣古怪暴躁,我簡直無法忍受,我該離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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