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前說好了他入贅我家,現在兒子5周,他反悔,要給兒子改姓,不同意就離婚

時間 2022-02-16 03:25:09

1樓:獨孤靈夜

首先,離婚對孩子是一件壞事情,從目前的法院審理此類案件的經驗上說,孩子判給女方的可能性非常大,法院考慮的是誰對孩子的成長更有利就判給誰,從你的描述上看孩子給你是比較合適的;

其次,我國婚姻法規定,孩子的姓氏可以跟父姓,也可以跟母姓,這主要取決於夫妻雙方的協商,目前你的孩子是跟你的姓氏,那麼法院就會認為這是合情合理的,男方提出要給孩子改姓,從法律實務上說很麻煩,改名字要比改姓要簡單的多;而且,因為給孩子改姓產生的婚姻糾紛,男方提出離婚,法院不會支援的,也就是說,你不同意改姓,男方起訴離婚,法院判離的機率不會超過5%,

再次,婚前你們的約定只要沒落實到紙面上,他就可以說沒有約定,除非你能找出證據證明你們的約定,也就是說,他現在反悔不能說成法律上的過錯;

最後,你們的房子是由三方構成,一是你父親,二是你自己,三是男方;你父親出資可以看成是贈與,也就是說,這個房子是你們夫妻的共同財產,如果你們不幸離婚了,房子就會按照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希望我的回答能給你解惑!

2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決定孩子判給誰都是要看誰帶孩子多些、離婚原因是誰佔據的多點。根據目前情況的話確實是你的機會多一點。

但是他藉口也不是這樣找的吧? 不改姓就離婚? 拋開婚前就決定好的不說 就算婚後才決定的也不該那麼草率的離婚啊!

他以為這是兒戲呢? 或者他只是把孩子當理由而已,還有其他什麼能讓他下定決心的事。

這樣的話判給你的機會在80%以上。

目前判定給你的機率比較大,但是你現在去找個工作的話 孩子就一定是判給你的了。

3樓:都燕果律師團隊

你們可以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你可以向法院起訴離婚爭取孩子的撫養權。

孩子根據有利於孩子成長的原則判決。

4樓:

判給你機率大 因為法院不考慮入贅 只考慮那方對孩子以後的成長和教育合適

5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不支援也不否定入贅的事情。因此你不能在這個問題上說事。但如果離婚,孩子判歸你的機會比較大,因為孩子在六歲以內。

法院一般情況下會考慮將六歲以內的小孩子判歸女方來撫養,男方支付撫養費。財產嘛,原則上都是平均分配。

6樓:煩惱急救師

我覺得會判給你,但你沒工作,這點就不好說了。

趕快找個工作,他還沒工作的話,基本上是可以給你的。

7樓:匿名使用者

按照司法解釋的規定 ,小孩在二周歲內一般是判 給母親撫養,況且目前你的小孩也一直由你在帶,因此判給你撫養的可能性幾乎是100%。因為他反悔而離婚或因小孩的姓不改就離婚,這不是離婚的理由,其也不能在哺乳期內對你提起離婚訴訟。

8樓:蘇少儒

判給你的機會比較大,但是你最好有穩定的工作,這樣法院應該會考慮對小孩子有更好發展的一方。

9樓:

男人一般比較重視孩子的姓,否則他在家族中不好處,為何不協商改改姓,滿足他的要求,同時在姓中的第二個字用你的姓。

當然這只是形式問題,你要弄清分歧實質再決定咋辦為好。

我老公是入贅來我家的,房子是我父母蓋的,如果父母死了,我們要離婚,我父母的家產和房子他有份嗎?補充

10樓:回覆我啊

物權法 婚姻法規定 父母為子女買的房 登記在子女一方的 婚後屬於子女 家產根據繼承人順位 沒有他的分 如果離婚理由是男方過錯 那麼 你財產不會有大的損失

11樓:匿名使用者

好像當前的婚姻法是說雙方共同擁有的婚後財產均分,,你可以諮詢下專業人士

12樓:欲逢知己

如果現在離婚肯定沒有他的分,因為這不屬於共同財產,是婚前個人財產,若是你父母都走了,他是有權繼承的,畢竟也是家裡的一部分,可以讓你父母立遺囑,而且最好到公證處公正才會有效!

13樓:

遺囑是應該立的。他是無權分割你們的財產的,新的婚姻法有規定的……

14樓:手機使用者

最簡單的辦法就是要證明哪些才產是你父母的,千萬不要轉到你的名下,那樣就變成夫妻共同財產了,還有一句話想說……這種男人找來幹嘛????我勸你離婚吧!大街上隨便拉乙個都比你老公好,我也是男人所以我是這樣認為的……

15樓:

呵呵這沒什麼如果可以還可以有一點小孩的撫養費,至於財產法律規定是兩人婚後的財產他才有分配權利。所以不用擔心

16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房產證上是你的名字,那就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他是可以分割的。存款也是如此。至於孩子的撫養費建議在銀行裡另外建乙個賬戶單獨存放。

17樓:

首先那房子存款是你的還是你父母的,如果是你父母的按照我國法律規定遵循遺囑,沒有遺囑才是順位繼承人

18樓:奶茶布穀

你們應該做個財產公正

老公因兒子姓,說不愛我要離婚,我很愛他不想離,請求大家幫幫我該怎麼辦?

19樓:布冬舊聞

就你對提問中的表述而言,儘管在你表述的那段文字中用心地找了許久,可還是找不出你有什麼過錯,而且我相信你說的「我愛他不想離」,因為你對他是有感情的。但問題是,乙個和睦的家庭是需要夫妻共同經營的,當一方想要離去時,這個家庭也就面臨著解體。

表面上看起來,你與老公之間無非就是你們的戶口與孩子的姓氏問題,再加上「他對我父母也有偏見」,其實不然,要不,也不會出現「現在即使我什麼都答應他也要離」的境況。可以很肯定地說,無論是戶口、孩子的姓氏、對父母的偏見等等(更何況就孩子的姓氏問題,你們在當初結婚時已有了「約法三章」),都不能作為他堅持且堅決要求離婚的理由。那麼,如果排除了這些原因,他之所以要堅持且堅決要求離婚,只能說明他對你已失去了夫妻之間本應存在的那份感情。

至於面對此現狀你需要怎麼辦,作為旁人來說也真的很難開口,說說我個人的看法吧:如果你認為你們夫妻之間的情感已經破裂或瀕臨破裂,那就沒有再維持這段婚姻的必要了。試想,如果夫妻之間貌合神離、同床異夢,這樣的夫妻關係還需要再去維持嗎?

與其雙方痛苦地生活在一起,倒不如一刀兩段徹底地斷絕夫妻關係,讓彼此都能在感情上得以解脫。在乙個已經死亡的或瀕臨死亡的婚姻中生活,無疑是最令人不堪忍受的,在這樣的生活環境中,你認為孩子能健康快樂地成長嗎?

作為乙個已經成家的男人,本應承擔起乙個「好丈夫、好父親、好女婿」的角色,從你的表述的文字上看,他既不是一位好丈夫(你對他的描述應該說是客觀的,並沒有故意地以文字抬高或貶低他),也不是一位你父母眼中的好女婿。那麼,無論將孩子的監護權交給你或者交給他,只但願他是一位孩子面前的好父親。

以上僅為一孔之見,僅供參考。

20樓:匿名使用者

你老公以經不愛你了,一切都是藉口,無論你怎樣遷就,以後只會你自己受罪,何苦豎持吸

21樓:匿名使用者

問題的實質原因應該是你倆的感情還不夠深。感情如果深,什麼孩子姓氏問題,什麼倒插門問題等老舊傳統觀念問題都不是問題。雙方老人也左右不了你們。

現在可以冷戰一段時間,進行思考和考驗。同時,認真、正式地進行交談,若真的不行,趁早分手,另找幸福。

22樓:匿名使用者

兩個人的事情還是自己想辦法解決,好好溝通,相信兩個曾經有感情的人把心結說出來後就什麼都好了

23樓:實事求是

從你丈夫的表現來看,他不愛你,起碼現在不愛你,甚至有點討厭你。至於孩子的姓名問題,只是乙個藉口而已。已經到了這種地步,還有什麼留戀的!

長痛不如短痛。拖下去,兩敗俱傷,而且,對孩子的傷害更大。他所欠的債務,如果沒有用於夫妻共同生活,你又不知情,那你是可以不承擔的。

24樓:楊萬里爸

你老公是入贅到你們家的,婚前也談了條件。然後就孩子的姓這件事上你父母態度強硬,然後你一定是向著你爸媽,所以孩子最終跟你姓了。然後你老公說你爸媽管的事情太多了,所以肯定不止孩子的姓和戶口這一件事上管的太多。

你老公在你們家有什麼地位嗎?男人喜歡選擇忍,但是消磨掉所有的愛之後,一般不會回頭。

25樓:勤奮的song方

真心愛你不會因為乙個姓而跟你離婚,估計是有別的原因只是拿這個當藉口吧

26樓:

我就想不通這種,一定要跟自己姓的,還沒離婚就開始為離婚打算,不知道這種結婚有什麼意義

27樓:匿名使用者

兒子必須跟老公姓,這個是中國自古傳統,傳宗接代就是男人的唯一尊嚴。你們都不尊重你老公,怪不得你老公和你離婚,換我早不和你過了

28樓:匿名使用者

其實應該不只是你說的問題,可能還有更多的生活瑣事,比如你父母太多的插手你們夫妻之間的事,或是你們在出現問題的時候不是自己解決而且太多雙方父母家人插手了,這樣小事也會變大事,還有太多人提意見,自己就被左右了等,建議你和你丈夫好好談談,把問題都說清楚,最好就你們自己,不要有別的人

29樓:金象湖

覺得是藉口,肯定有你不知道的原因

30樓:匿名使用者

愛你不需要理由,不愛你有大把的理由

31樓:阿彌陀佛

原諒和寬恕對方就好,南無日光明佛

32樓:匿名使用者

離吧,不離會很難過的,離了她會後悔,幹嘛不離

33樓:匿名使用者

卡波陌陌摸摸噢噢噢哦哦

入贅到底好不好?

34樓:楊樹村

1 姓名不過是個符號,婚後有了子女不管姓什麼都是你們的孩子,何必太在意呢?在美國一家人隨便姓什麼都行,雖然我們的國情不比他們,但是如果你們真心想愛,僅僅因為這一點問題便「棒打鴛鴦」,你想是不是因小失大呀?我看不可取。

2 現在還沒結婚,孩子是幾年以後的事,難道現在就要簽字畫押嗎?為什麼不能靈活一點呢?叫我說,你們小兩口對雙方父母都不要得罪,他們的條件都含含糊糊的答應,其實真到了時候他們不還得聽你們的?

在我們這裡給孩子取名時,眼下流行複姓,就是把夫妻雙方的姓組合在一起(如范徐麗泰中包含雙方範、徐兩姓)。這種方式您也可以考慮。

3 至於男方入贅社會有什麼看法,應該說越發達的地方那些閒言碎語越少,越封閉落後的地方那些陳規舊俗越多,關鍵是你們如何認識啦,叫我說「風吹狗叫、照常走道」,您們過你們自己的日子,管那些屁事幹什麼?以後獨生子女越來越多,入贅的越來越普遍,那些愛饒舌的還不得累死!

4 我說了三條,實際上講了兩層意思。一是以您們兩人的感情為重,不必計較社會上的其他議論。二是方法要靈活,這裡我想再補充一句話,就是您們千萬不要和父母對立起來。

我敢說凡是和父母對立的人,一是不明智(他們始終是您們的幫手,起碼是不會算帳),二是不懂事(在父母面前,我們永遠不要挑剔他們的過錯,只能包容包容再包容),三是不會處事;

最後希望你們小兩口能心往一處想、勁往一處使,把這件事處理的圓圓滿滿。

35樓:

哎~真是個問題啊~不過是不是要求入贅的原因就是女方希望以後生的孩子隨女方姓啊!要是這樣就好辦了!因為既然都是獨生子女,就可以生2個孩子啊!

這樣的話,乙個孩子隨男方姓乙個隨女方姓不就可以了嗎!!既然如此,再跟雙方的家長協商一下吧!

36樓:匿名使用者

主要看自己,兩個人感情好為什麼要看別人的看法,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做.

37樓:

這不是說好不好的問題,看自己怎麼想了!如果覺得愛情很好,那就想辦法說服雙方誰的家長!現在應該是想怎麼解決這個問題,入贅是無所謂好不好的!

38樓:匿名使用者

都什麼年代了,這個很重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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