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呂艾
根據《最高法院關於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其中第三十二條, 婚姻法》第四十八條關於對拒不執行有關探望子女等判決和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的規定,是指對拒不履行協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權的有關個人和單位採取拘留、罰款等強制措施,不能對子女的人身、探望行為進行強制執行。
可見你的媽媽,姐姐對待你的前姐夫態度不對。應該按離婚書上的規定,在乙個月內探視你的外甥兩次。大人們沒有感情了,但是父子之情是割不斷的。
可以協商後,約定週六讓你的前姐夫接孩子,周一把孩子送回來。
如果你的母親還是想不通,不讓你的前姐夫探視自己的兒子,你的姐姐會被罰款或者拘留。
是孫奎星撤去我的推薦答案。我是按法律條文回答問題的。我的答案很正確。
2樓:正氣長春
如果法院已經做出判決,而你姐不讓對方探視,其行為妨害司法,法院是可以對你姐拘留的。
3樓:忻賀撥朋
你好,拒不執行法院的判決,嚴重的是判刑的,一般的是可以拘留的
在國外這構成藐視法庭罪,不是小事
為了孩子的健康成長,讓孩子見到父親是必要的,別因為私人恩怨毀了孩子和父親的關係,這很自私
4樓:曉秋槓槓
一般是不會拘留的。
雙方無緣了,婚姻自然沒有存在的價值了,但孩子是無辜的,大家應該共同維護、保護孩子幼小的心靈。希望你給你媽媽多做做工作,疏導下老人。同時提醒孩子爸爸和媽媽,可以適當調整探視孩子的方式,如在幼兒園、或者每兩周到公園帶孩子玩玩,減少對方到你們家直接探望的機會,有助於改善這種情況。
5樓:匿名使用者
實際案例中,法院根本就不執行強制執行探望,只執行撫養費,尤其是孩子在女方手中時,女方再僱傭老鬧的話,法官更害怕了。男方可以每月都立案,如果將來數以億計的探望執行案能「感動」最高法的話,有可能學習美國,女方不讓探望孩子,將變更撫養權。
不讓看孩子,割斷親情,傷害男方,天理不容,等著對方爆發吧,君子一怒 血濺五步。。。
什麼情況下,公安局拘留嫌疑人會不讓探視
6樓:四哥有法說
1、在刑事訴訟中,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後到判決生效前是允許親屬探視的。
2、受委託的律師可以依法探望。
3、因案情複雜異地秘密關押的,連律師都沒有辦理探視。
7樓:明軒的朋友
有,這也許是刑事拘留,前陣子今日說法就播了乙個類似的情況,可能是你弟弟打傷了什麼人,那個人死了,我也覺得過分,**電視台也覺得過分。
8樓:北京杜律師
根據我國刑事法的規定和我的辦案經驗,你弟弟是因為涉嫌刑事犯罪被刑事拘留。按照法律規定,除了辯護律師,其他人包括親屬都不允許探視。看守所會提供基本的飲食。
事關重大,建議盡早委託專業刑事辯護律師介入提供法律幫助和辯護。不明白的地方可以進一步聯絡我。下面紅色名字有我的聯絡**。
祝好運。
9樓:
是行政拘留,還是刑事拘留?
拘留所不可以探望嗎?
10樓:
行政拘留探視一次看相關規定。被拘留人的近親屬、單位負責人在規定時間內可以探視。
1、《看守所條例》第二十八條:「人犯在羈押期間,經辦案機關同意,並經公安機關批准,可以與近親屬通訊、會見」的規定,可以去探望。
2、被處罰人的親屬、朋友在拘留所提前預約,在拘留所規定的探視時間可以對執行拘留的被處罰人進行探視。
3、探視時,可以攜帶日常用品和食品(食品需要經拘留所值班民警檢查),其他的東西一律不得攜帶給被處罰人。
4、行政拘留裁決權屬於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期限一般為10日以內,較重的不超過15日;
5、行政拘留決定宣告後,在申請復議和行政訴訟期間,被處罰的人及其親屬找到保證人;
6、或者按規定交納保證金的,可申請行政主體暫緩執行行政拘留。
11樓:巨蟹
首先要確定,是被行政拘留還是被刑事拘留——也就是問他是在拘留所裡,還是在看守所裡。
如果是行政拘留的話比較好辦,您只要和拘留所聯絡,問好了探視時間到時候過去就可以。
如果是刑事拘留的話,一般是不讓會見除律師以外的人,等案件判決下來之後才可以探視。或者轉到監獄服刑時可以探視。
12樓:
一、治安行政、司法拘留,根據《治安拘留所管理辦法》,家屬可以探視。
二、刑事拘留,家屬不能探視。但是,如果有重要的民事行為,經看守所同意,可以轉交文書和傳達資訊。
刑事拘留,在偵查階段,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偵查機關根據案件情況和需要可以派員在場。律師在偵查階段的職責只是,提供法律諮詢、**申訴、控告,可以會見犯罪嫌疑人。
13樓:夏侯梵勤福宇
拘留所可以探視,只要涉嫌犯罪在看守所刑事拘留沒有經過批准不能探視。
刑事拘留是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對直接受理的案件,在偵查過程中,遇到法定的緊急情況時,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採取的臨時剝奪其人身自由的強制方法。刑事拘留必須同時具備兩個條件:其一,拘留的物件是現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
現行犯是指正在實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證據證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緊急情形之一。
《看守所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人犯在羈押期間,經辦案機關同意,並經公安機關批准,可以與近親屬通訊、會見。
警察有權利拘留不讓家人探視的嗎
14樓:淮安浙江人
在警察調查或訊問時,可以暫時斷絕當事人與外界的聯絡,這在法律上是允許的;但調查或訊問不得超過法定的期限,如12小時訊問,或8小時盤問,24小時繼續盤問等規定。如果行政拘留的,可以探視;如果刑事拘留的,不得會見。
1、《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七條第一款
辯護律師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訊。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訊。
2、《拘留所條例》第二十六條
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間的會見權利。被拘留人應當遵守拘留所的會見管理規定。
會見被拘留人應當持有效身份證件按照規定的時間在拘留所的會見區進行。
被拘留人委託的律師會見被拘留人還應當持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託書或者法律援助公函。
15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涉及調查案情,當然不能與外界聯絡
被拘留期間家人可不可以探望
16樓:華律網
在我國大陸地區,拘留分為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和刑事拘留。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人員一般關押在拘留所,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一般被羈押在看守所。《刑事訴訟法》、《律師法》明確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第一次被採取強制措施後,就有權委託律師會見、通訊等,並且辦案機關有義務在第一次訊問時,必須告知犯罪嫌疑、被告人有權委託律師,並徵求其意見,是否委託律師辯護。
《拘留所條例實施辦法》第四十八條 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間的通訊、會見權利。被拘留人應當遵守拘留所的通訊、會見管理規定。第五十二條 會見被拘留人應當持有效身份證件。
被拘留人委託的律師會見被拘留人還應當持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託書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拘留所民警應當查驗會見人員的有關證件、憑證,填寫會見被拘留人登記表,及時予以安排。因此,犯罪嫌疑人在被刑事拘留期間,是不允許家屬探視的。
違法人被行政拘留和司法拘留期間,允許家屬探視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七條辯護律師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訊。
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訊。
17樓:正氣長春
如果是治安行政拘留,一般是允許家人探望的;如果是刑事拘留,則家人不能前去探望。
18樓:
請問朋友和家屬可不可以探望
19樓:
廣東胡律師;
拘留期間家屬一般不能探望。
拘留期間可以探視嗎 10,拘留期間可以探視嗎
行政拘留所有規定的探視時間。被處罰人的親屬 朋友提前預約,在行政拘留所規定的探視時間可以探視被處罰人。探視時,可以攜帶必要的生活用品 衣服 食品 需拘留所民警檢查同意 其他東西不得送至被處罰人。根據 拘留所條例實施辦法 規定,第五十二條 會見被拘留人應當持有效身份證件。拘留所民警應當查驗會見人員的有...
拘留可以探視嗎
你好,治安行政拘留,根據 治安拘留所管理辦法 家屬可以探視。刑事拘留,家屬不能探視,但是,如果有重要的民事行為,經看守所同意,可以轉交文書和傳達資訊。刑事拘留,涉嫌刑事犯罪,判決前只有律師才可以會見犯罪嫌疑人。家屬可以考慮委託律師到看守所會見犯罪嫌疑人認真了解整個案件的具體經過以及了解其對公安機關的...
刑事拘留期間可以探視嗎,刑事拘留可以探視嗎?
刑事訴訟中的拘留是公安機關 人民檢察院對直接受理的案件,在偵查過程中,遇到法定的緊急情況時,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採取的臨時剝奪其人身自由的強制方法。刑事拘留必須同時具備兩個條件 其一,拘留的物件是現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其二,具有法定的緊急情形之一。在刑事拘留期間原則上親屬不可以探視,但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