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有限責任公司,就是責任僅限於公司範圍,不涉及到股東與公司無關的個人財產。當然,如果有證據證明股東轉移公司財產為個人財產的,則需追回轉移掉的財產。
就你所舉的案例,
如果這兩位股東還想繼續經營這個公司,那按6:4的比例掏錢補充公司運營資金(包括償還債務);或者按其他比例出資補充運營資金(包括償還債務),但會調整股份佔比;或者引入第三方入股投資,也會引起調整股份佔比。
如果不想繼續經營這個公司,申請破產,則進入破產清算,計算公司實際剩餘資產,進行拍賣,在提取破產費用後,優先支付員工工資與勞動保險費用、所欠稅款、破產債權,剩餘部分由兩位股東按6:4分配。
同樣就你說的例子,假設甲乙兩人合夥成立有限責任公司,出資額為100萬,甲乙分別佔60萬和40萬。最後因經營不善進行破產清算,此時對外負債200萬,拖欠員工工資與社保費用總額25萬,欠繳稅款10萬。此時:
1、若公司資產清算後拍賣所得(扣除破產費用後)超過235萬,比如有250萬,則償還工資與社保25萬,償還稅款10萬,償還負債200萬,剩餘15萬由甲乙按6:4分配。
2、若公司資產清算後拍賣所得(扣除破產費用後)超過35萬,不足235萬,比如有200萬,則償還工資與社保25萬,償還稅款10萬,償還負債165萬(按債權比例分配)。
3、若公司資產清算後拍賣所得(扣除破產費用後)超過25萬,不足35萬,比如有30萬,則償還工資與社保25萬,償還稅款5萬。
4、若公司資產清算後拍賣所得(扣除破產費用後)少於25萬,比如有20萬,則償還工資與社保20萬(按員工應得比例)。
5、若公司資產清算後拍賣所得(扣除破產費用後)已經沒有錢了,則什麼都不用償還了。
2樓:匿名使用者
《有限責任公司法》 第64條便規定了有限責任公司經理提出破產申請的義務。該條要求公司經理在公司出現無支付能力情況時應無過失遲延地、但最遲在出現無支付能力後3周,提出破產申請。如果經理在公司出現無支付能力後仍然有給付的行為,那麼就要對公司承擔賠償的責任。
除了民事賠償責任以外,有限責任公司的經理還可能要承擔刑事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有限責任」是指什麼?
3樓:華律網
****就是有限責任公司,是根據(公司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的條件設立,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的企業法人。其主要特徵是:(一)股東以其出資額承擔有限責任;(二)公司以資產為限承擔債務責任。
(三)公司股東人數應符合法定要求。有限責任公司由二個以上五十個以下股東共同出資設立。但國有獨資有限責任公司作為一種特殊的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可為乙個。
(四)股權轉讓應符合法定程式及公司章程規定。(五)公司不能公開募集股份,不能發行**。公司生產經營過程中所需資金只能由其他合法方法方式融資取得。
換句話說,如果****破產欠別人錢,只需把公司的所有東西拍賣償還,即使不夠也到此為止,不用再還。而無限責任公司就是你欠人多少就要還多少,如果公司拍賣的錢不夠就需要拿自己的私人財產還。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條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4樓:桂電一哥小跟班
一、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承擔什麼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是我國公司法規定的公司形式之一。根據該法第三條第二款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這包括兩層意思:
1、股東僅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而不對公司債權人直接負責,即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只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
2、有限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當公司的債務超過其全部資產時,以公司資產為限。
二、以問題所述,宣告破產時該股東要償還多少,以什麼樣的形式償還?
公司註冊資金200萬,某股東佔40%,他出資為80萬,如果公司破產或清算,沒有錢了,他80萬就損失了。如果破產時資不抵債,公司就是破產,他不用承擔還錢責任。以前的分紅等也不會拿出來。
5樓:企慧網:免費註冊公司
,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登記註冊。其優點是設立程式比較簡單,不必發布公告,也不必公布賬目,尤其是公司的資產負債表一般不予公開,公司內部機構設定靈活。其缺點是由於不能公開發行**,籌集資金範圍和規模一般都比較小,難以適應大規模生產經營活動的需要。
因此,有限責任公司(****)這種形式一般適於中小型非股份制公司。
6樓:落日_餘暉
1,有限責任:是指公司法上的有限責任,即量的有限責任或人的有限責任。「有限」的含義不是指作為債務人的公司僅以其部分資產對其債務承擔清償責任,而是指作為公司的股東而言的。
2,有限責任即有限清償責任:指投資人僅以自己投入企業的資本對企業債務承擔清償責任,資不抵債的,其多餘部分自然免除的責任形式。有限責任是大公司興起的重要因素。
3,有限責任公司優點:設立程式比較簡單,不必發布公告,也不必公布賬目,尤其是公司的資產負債表一般不予公開,公司內部機構設定靈活。
4,有限責任公司缺點:不能公開發行**,籌集資金範圍和規模一般都比較小,難以適應大規模生產經營活動的需要。
如何理解公司的有限責任
7樓:磨霞
有限責任是「無限責任」的對稱。指債務人以法律規定的財產範圍對某種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可分為人的有限責任和物的有限責任。前者指債務人僅以一定的最高財產額為承擔責任的限度。
如股份****的股東,對公司破產後所負的一切債務,僅以其入股的數額為限承擔責任; 後者指債務人僅以特定的財產為負擔責任的限度。如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的債務所負擔的責任,僅以所繼承的財產為限。
擴充套件資料:
有限責任公司,簡稱****,中國的有限責任公司是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登記註冊,由五十個以下的股東出資設立,每**東以其所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全部責任的經濟組織。有限責任公司包括國有獨資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責任公司。
有限責任制度是現代公司企業存在的前提,否定了有限責任,也就否定了現代企業制度存在的合理性。追償責任的引入,對完善有限責任制度具有相當重要的意義,對促進公司法人制度的進一步完善和發展功不可沒。
8樓:馬文輝律師
公司的有限責任實際上是公司股東的有限責任,公司本身承擔的是無限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外承擔責任,公司資產即使不足以承擔對外債務時,也不可以要求股東承擔,這就是公司有限責任的真正含義。
9樓:夏侯侯歌
****的股東以出資額為限承擔公司的債務;****以所有的財產承擔債務。
10樓:
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外承擔有限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與其他有限責任公司
11樓:也來100度
有限責任公司
1.有限責任公司是指符合法律規定的股東出資組建,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的企業法人。依照我國《公司法》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具備如下法律特徵:
(一)有限責任公司是企業法人,公司的股東以其出資額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二)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人數是有嚴格限制的。各國對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數的規定不盡相同。
我國《公司法》規定股東人數為2個以上50個以下。(三)有限責任公司是資合公司,但同時具有較強的人合因素。公司股東人數有限,一般相互認識,具有一定程度的信任感,其股份轉讓受到一定限制,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份須得到其他股東的同意。
(四)有限責任公司不能向社會公開募集公司資本,不能發行**。(五)有限責任公司設立條件和程式相對股份****而言較為簡單和靈活。如組織機構、審批程式都比股份****簡單。
2.有限責任公司(又稱:****)——指由2個以上50個以下的股東共同出資, 每**東以其所認繳的出資額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的經濟組織。
有限責任公司包括國有獨資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責任公司。 國有獨資公司是指國家授權的投資機構或國家授權的部門單獨投資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其他有限責任公司是指國有獨資公司以外的其他國有獨資公司。
股份有限責任公司
股份有限責任公司也就是股份****,名稱不一樣而已。
股份****從本質上講只是一種特殊的有限責任公司而已。由於法律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只能在50人以下,這就限制了公司籌集資金的能力。而股份****則克服了這種弊端,將整個公司的註冊資本分解為小面值的**(一般是人民幣一元,當然也有例外:
2023年,李嘉誠曾經購買過乙個不知名公司發行的一股**,總價是1500萬港幣,從而將持有的該公司的**總數提到到5股),可以吸引數目眾多的投資者,特別是小型投資者。
由於股份****的特點,使得它在組織管理上有很多不同於有限責任公司的地方。
一、註冊資本:同樣指登記的實收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一千萬元;二、權力機構:股東大會,由全體股東組成。
股東的每一股份有一表決權。值得注意的一點是公司法規定,股東大會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半數或者2/3以上通過——在中國這種情況下,大量以投機為目的的股民根本不關於企業具體經營情況,更不要說自己出錢去參加股東大會,這樣就為大股東操縱表決創造了條件;另一點區別是,股份****的股東可以自由轉讓股份,不需要經過其他人同意;三、董事會和經理:這裡和有限責任公司基本相同;董事長是公司的法人代表,經理負責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同時,董事應當對董事會的決議承擔責任。
董事會的決議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致使公司遭受嚴重損失的,參與決議的董事對公司負賠償責任。
對於上市企業而言,還需要聘請獨立的外部董事。
股份****
limited company
全部資本分成等額股份,股東僅以其認購的股份金額為限,而不以其私人的全部財產負責的公司。
設立方式主要有:①發起設立。即所有股份均由發起人認購,不得向社會公開招募。
②招募設立。即發起人只認購股份的一部分,其餘部分向社會公開招募。在不同的國家 ,股份****的設立規定有所不同。
有的國家規定,只有在全部股份均被認足時,公司才得以成立。有的國家規定,股份****實行法定資本制的,以認足全部股份為成立的條件;股份****實行授權資本制的,可以不認足全部股份。
組織機構主要包括:①股東大會。即全體股東所組成的機構。
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和議事機構。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項均由股東大會做出決議。股東大會的職權主要有:
聽取和審核董事會、監事會以及審計員的報告;負責任免董事、監察人或審計員以及清算人;確定公司盈餘的分配和股息紅利;締結變更或解除關於轉讓或出租公司營業或財產以及受讓他人營業或財產的契約;做出增減資本、變更公司章程 、解散或合併公司的決策。②董事會。即由兩個以上的董事組成的集體機構。
它是公司對內執行業務、對外代表公司的常設理事機構,向股東大會負責。董事會的職權主要有:代表公司對各種業務事項做出意見表示或決策,以及組織實施和執行這些決策;除股東大會決議的事項外,公司日常業務活動中的具體事項,均由董事會決定。
③監事會。即對董事會執行的業務活動實行監督的機構。它是公司的常設機構,由股東大會從股東中選任,不得由董事或經理兼任。
監事會的職權主要有:列席董事會會議,監督董事會的活動,定期和隨時聽取董事會的報告,阻止董事會違反法律和章程的行為;隨時調查公司業務和財務情況,查閱帳簿和其他檔案;審核公司的結算表冊和清算時的清算表冊;召集股東大會;代表公司與董事交涉或對董事起訴。
籌集資金的方式主要有:①發行**。**是公司發給股東的入股憑證,是股東擁有公司財產所有權的法律證書 ,也是股東據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
**可以依法進行買賣,**隨行就市。**的種類有:記名**和無記名**、普通**和優先**、有票面值**和無票面值**、單一**和複數**等。
②發行公司債券。債券是公司為籌集資金,按照法定手續發行,承擔在指定時間內支付一定利息和償還本金義務的有價**。債券可分為記名債券和無記名債券兩種。
記名債券在轉讓時,除要交付債券外 ,還要在債券上背書;無記名債券在轉讓時立即生效。公司債券持有者是公司的債權人,無權參與公司事務和業務的決策,只是根據債券金額享有向公司請求支付固定利息的權利。公司債券清償期屆滿時,公司負有向債券持有者清償債券本金的義務,公司解散時,債券持有者有權優先從公司財產中受償。
有限責任公司與其他有限責任公司的區別
生活全知了 主要區別有以下兩點 1 股東人數。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人數有最高數額限制,而股份 的股東人數無最高額限制。2 註冊資本。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資本最低限額是3萬元,股份 的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為500萬元。 西安律師邱新昌 與有限責任公司的區別 大漠劍飛雪 有限責任公司包括國有獨資公司以及其他有限...
有限責任公司增加股東股權轉讓,有限責任公司如何進行股權轉讓?
補充一點,是全體的股東都已經同意轉讓了 並前原股東放棄了優先購買權 在此前提下 股權轉讓 1 原股東召開股東會並形成決議 同意轉讓,原股東放棄優先購買權。2 由轉讓方 原股東 與受讓方 新股東 之間簽定股權轉讓協議 至少四份 雙方各乙份,乙份公司留存,乙份工商變更用 至於新股東要不要承擔原股東的債權...
成立有限責任公司需要什麼,成立乙個有限責任公司需要什麼?
有限責任公司的型別 1.有限責任公司由五十個以下股東出資設立 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 股東符合法定人數 二 股東出資達到法定資本最低限額 三 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 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五 有公司住所。有限責任公司由五十個以下股東出資設立 有限責任公司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