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百遠行的風
聘金應該是你倆的或者是買結婚用品的吧,比如說汽車啊或者家電什麼的,登記了也不能不退吧,如果聘金一分沒花在婚禮上應該退的,哪怕少退一部分呢,要不人家該說你騙婚了,對你以後再婚有影響,少退一部分剩一部分也是你的青春損失吧,這樣也不會鬧得太僵。實在不行就起訴吧,不過就算是起訴你也得退錢沒準兒就是全部退款,因為你倆才一年不到就離婚,在別人眼裡這完全有可能是騙婚,還是協議離婚吧。望採納。
2樓:葉赫那拉聞多
離不離婚是你的權利,中國婚姻自由,包括結婚自由和離婚自由。
能否准予離婚,是人民法院依法行為。不敢亂說。
但是關於」彩禮「確有規定的。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筆者認為: 審判實踐中,按《婚姻法解釋(二)》第三款情形的處理有一定難度。要掌握好四個標準:
一是離婚一般不退還彩禮,二是結婚時間不長(一般來講一年以內),三是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四是適當返還(一般來講應返還70%以內)。婚姻登記後,沒有同居的,原則上應全額返還。結婚後男方有重大過錯的,對逾期返還彩禮的請求可以不支援或者不完全支援。
3樓:匿名使用者
回答問題之前囉嗦幾句廢話,說你們沒有感情一定要離婚,如果有孩子的話,為了孩子的健康成長,還請三思!如果鐵定要離婚也簡單:
1、你們已經結婚,不是定親,彩禮基本不用退。(為何用「基本」?例外情況有:
離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經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2、只要你和他分居滿2年就可以起訴離婚。
離婚分兩種,一種是協議離婚。即對財產等關係雙方無異議,兩人一起到民政部門婚姻登記機關登機離婚即可。一種是訴訟離婚,這是在一方要求離婚,一方不同意離婚時,到法院去起訴離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 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希望回答真的是幫助你,而不是害了你......離婚一定要慎之又慎!
4樓:心中長清靜
不要離婚,既然沒有聯絡就不要聯絡了,這一段盡量感情空白,等對方主動提出來。
5樓:聲美媛沐嫻
兩個人既然走到了一起就應該好好珍惜。感情再好的夫妻都不可能永遠存在所謂的愛情,有了孩子就有了共同的責任,有了共同的愛!當愛情轉化為親情、責任時或許你就不會這麼想了,相信每乙個母親都想給寶寶乙個完整幸福的家!
我想你也一樣!好好為寶寶想想…
我想離婚我應該怎麼做
6樓:愛喝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
第三十六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有關規定: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對子女撫養問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及有關法律規定,從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妥善解決。根據上述原則,結合審判實踐,提出如下具體意見:
1、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癒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2、父母雙方協議兩周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
3、對兩周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癒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5、父母雙方對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6,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行准許。
7樓:開芯果
交通法規定,沒有備胎不得上路,先想好退路再決定。第一,要知道生兒簡單育兒難,單親家庭多少會對子女產生心理成長上的問題。第二,一日夫妻百日恩,共同語言誕生的前提是有一顆願意去了解對方的心,沒有天生契合的一對,我長這大還沒聽說過沒有分歧爭吵的家庭,親兄弟還有反目成仇的時候,牙齒也會不小心咬了舌頭。
放下成見,誠心的去感受對方的好與壞,苦與甜,如果還是無法接受,離婚建議如下:
1,婚姻法規定,離婚需要雙方同意才能離婚,如單方不同意,可走上法庭訴訟途徑,詳情務必要諮詢律師,且時間較長,因為民法典新增了冷靜期。
2,為減少降低離婚對自己個人經濟損失,以及對孩子的影響,要積極準備,加強經濟實力,提前為子女找到乙個合適的繼父,讓孩子能適應新家庭的生活。
8樓:寶貝情感老師
回答你好,你有什麼困惑需要我幫助你的麼?請你詳細描述下,我可以幫你解答
第一,協議離婚程式:1、雙方先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離婚登記。2、婚姻登記機關審核,通過則發放離婚證。3、當事人從取得離婚證起,解除夫妻關係。
第二,訴訟離婚程式:1、先自行寫好或者請律師**離婚起訴書。2、準備訴訟離婚所需要的證據。
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離婚起訴書和證據。4、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離婚訴訟。5、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後,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傳送起訴書副本。
6、當事人參加庭審,等待法院審判。7、法院作出准予離婚或者不准予離婚的判決。
提問謝謝
回答不客氣[害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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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樓:白天鵝情感
我要離婚了怎麼辦?這樣就是「快要離婚了」?
10樓:看著你的傻瓜
離婚主要是共同財產的分配問題以及孩子的撫養權問題比較複雜,這個得你們夫妻先協商好,離婚不是意氣用事,要慎重考慮,畢竟對孩子的心理是有一定影響的,最好是先協商好,就不用上公升到法院上去,協商無果,堅持離婚的話,可以申請法律介入,具體還得看法院最後的判決
11樓:無聊玩玩而已
暈,16年起訴離婚,那幹嘛還要生個兒子?現在過不下去,這害了兩個孩子,你可以再去法院起訴離婚吧
12樓:
要離婚先到村委會開證明,再到鄉**辦理,只要符合離婚條件,會給辦理手續的,
13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第1次起訴不會離婚,三隔半年之後再次起訴直接判離婚。
你第1次也撤訴了,這個就相當於是你從來沒有起訴離婚過。
如果說你們兩個達成一致的話,你們分財產分割好,孩子分割都已經弄好了的話,協商好就可以直接離婚;如果對方不同意,你再起訴離婚。
14樓:
離婚不是那麼容易,能將就一下就將就一下,磨合幾年就好了,離了婚也未必找到合適的人,而且孩子少爸沒媽會很可憐的,帶著孩子再成立個家庭不容易,會有很多矛盾的。
15樓:羅濱智勝
分居兩年自動離婚,你帶個小孩走
16樓:
既然16年起訴過一次離婚了,為什麼還要和他生個一歲八個月的兒子?
17樓:地蘿蔔好吃
實在過不下去就離了吧。現在這個社會不必委屈自己,努力多掙點錢,給孩子父母經濟上多提高改善,日子照樣過的好。想想曾經沒有結婚的日子多歡樂,結婚後又是多麼無奈痛苦,長痛不如短痛,離了自己照樣活的漂亮。
也許會有來自很有人的壓力,也會有其他方面的束縛,但作為乙個自由的獨立的人,自己權衡利弊痛快點。
18樓:匿名使用者
一家子賤孫,趕快離別把孩子留下這樣的家庭他們不會對孩子多好的
19樓:小妹護羊
先嘗試培養共同語言,看雙方是否願意去培養。
思考下,雙方是否磨合過,如果一直培養失敗磨合失敗,可能真的不合適。
哪個孩子不不願意父母都在一起。但這不是不離婚的理由。
如果你選擇繼續這樣磨合失敗培養失敗的日子,你的孩子由於受到家庭的影響,自身良好性格很難建立,很可能自卑有心理問題。
但如果,你離婚了。自身的心情並沒有調整好,教育孩子的方式沒有調整好。孩子依舊會受到影響,依舊可能會遭到心理問題。
不管離沒離婚,提到孩子,重要的是家庭環境,這裡面的重要不是一定要雙方在同乙個家庭。
如果雙方沒有嘗試沒有培養,就先不要否定全域性。
20樓:在天門寺寫生的王異
過不下去了,想離婚這個問題遵從自己的內心,就你鞋子合不合腳只有自己知道,別人看到的都是表面。兩個人要和諧愉快的生活下起,一定虧相互理解,相互寬:容,相互溝通。
不要一味心地向對方索取,要懂得付出,要經營好兩個人之問的感情。如果兩個人之間真的已經沒有愛了,在一起相互折磨,勉強生活在一起也不幸福,那就趁早分開,天涯何處無芳草,總會找到屬於你的另一伴。
21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共同語言,就培養共同語言;性格不合,就培養性格相合,婚姻中,某一方一定是弱勢,一方一定是強勢,你現在弱勢一些,順從一些,爭取把日子過得好一些,大事小事不要過多計較,相互多磨合;待到幾年以後,雙方成熟一些了,你自然就能夠把握住生活的主動權。
婚姻這個東西,就算你遇上的是對的人,還不一定能白頭到老呢,吵吵鬧鬧的目的就是為了更好的相處,如果倆個人在一起不吵不鬧,那才是大問題!
既然選擇生下孩子,那麼就要負責,任何一方都要遵守遊戲規則,再萬不得已的情況下,比如對方犯了嚴重的不可諒解的錯誤以外,都涉及到離婚的問題,這樣才是正確的玩法。
別讓雙方父母參與進來,自己的事情,自己搞定。
我想離婚但是 我想離婚了?
我能給你婚姻,不能給你愛情。我很久前看某部電視劇集記下的台詞。可是那位女主角結婚前是有愛人的。看來你沒有。你結婚前的世界就只有你丈夫圍著你,在你不愛他的時候,你也沒有拒絕他,現在後果來了,你要為自己以前的猶豫承擔責任了。人就是這樣當發現自己想飛翔的時候,自己的翅膀已經被束縛,你的婚姻和孩子就是束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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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離婚,有不知道怎麼辦,我總是想離婚,該怎麼辦
如果是協議離婚,雙方協商後,憑雙方的離婚協議書 結婚證 身份證到原婚姻登記機關或任一方戶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門辦理離婚手續,領取離婚證 當天就可以辦好。如果是訴訟離婚,一方可以單方面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或者在被告非戶口所在地但常居住超過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訴,若無大的爭議,則適用簡易程式,一般在3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