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彩禮屬於贈予嗎?彩禮算贈予的財產嗎

時間 2022-09-20 23:20:06

1樓:這女子不溫柔丶

關於彩禮的矛盾、糾紛很多,特別是在一些比較貧困的地區。有些人家養女兒,甚至就是為了將來可以獲得更多更好的彩禮為目的的。雖然很悲哀,但是這就是現實。

曾經聽說過有些情侶雙方父母為了彩禮問題大打出手的,一方家庭認為,彩禮是給予夫妻的,應該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不能由女方一人支配,另外一方認為,彩禮算是贈予,給了一方就是一方的,不能兩個人同時享有,於是就大打出手了,最後還鬧上了法庭。

我覺得彩禮並不能算是贈予的財產。如果要算贈予的話,也就是說,這乙份彩禮在給了女方之後開始,不管什麼條件,彩禮都是屬於女方家庭的。

但是實際上並不是如此。因為男方給予女方彩禮是有一定要求的,這個要求就是,女方就是嫁給自己,是以結婚為目的的。所以,那些為了騙取彩禮假結婚的,按照法律規定都是可以要回來的。

因為當初給彩禮是為了結婚,但是這一目的並沒有實現,目的沒有達成,彩禮的給付條件肯定就沒有滿足了。或者由於其他情況,導致彩禮需要返還的,如果認定屬實了,女方都應該如數返還男方給付的彩禮。

所以,為了避免彩禮的糾紛矛盾,我覺得在結婚之前,給彩禮的時候就需要明確彩禮的用途性質,比如彩禮什麼時候需返還,彩禮應該由哪一方享有還是共同財產等等,這樣結婚了,也不至於在彩禮問題上面糾結。

2樓:lawyer潘答

目前沒有法律對彩禮的性質作出過明確的規定,根據彩禮的作用和支付的時間節點,實踐中傾向於認同男方給付彩禮為以結婚為前提的附條件贈與行為。

一、彩禮為附條件的贈與財產,屬於女方婚前財產

1.彩禮是中國舊時婚禮程式之一,又稱財禮、聘禮、聘財等。

2.彩禮一般指婚戀中男方結婚前給女方的聘禮或禮金,男方給彩禮的目的是與女方結婚,雙方登記結婚後,贈與彩禮的行為成立,彩禮歸女方所有,屬於女方在的婚前財產。

二、最高法司法解釋規定了彩禮返還的3中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規定,以下3種情況可以請求返還彩禮:

1.雙方未辦理結婚手續的;

2.雙方辦理登記結婚手續卻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2、3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從最高院司法解釋的規定中也可以看出,要求彩禮返還必須以雙方離婚為條件,或者直接是女方收受彩禮後並未依約與男方登記結婚,也就是說,女方在收受彩禮後,如果按照約定與南方登記結婚,那麼這個財產即屬於男方對女方的贈與,不能夠要求女方返還。但司法解釋中還規定了一種情況,就是婚前給付並導致給給付人生活困難的,應當返還,這個法律是從保護最低限度生存權角度設立的,必須嚴格界定生活困難的判斷標準,不能濫用損害女方的利益。

3樓:匿名使用者

有關彩禮的糾紛在農村是很多的。因為父母親一生的血汗錢,給孩子結過婚就完全花沒了,而且還要負債累累,跟親戚和朋友們借錢。所以說現在農村人想娶個媳婦還真是難呀。

可是這些彩禮錢,算是贈與的財產嗎?我覺得不是。男人給女人拿的彩禮錢,是為了表示對女人的尊重,也是為了撐起女方的面子。

好多的女方家庭還會把這些彩禮一起回過去。碰到這樣的女方,男人可真是有福氣。

如果乙個男人和乙個女人剛結婚,女人就先提出離婚,這時候應該退給男方一部分彩禮錢的。如果是兩個人結婚兩年多了。這時候提出離婚的話,彩禮錢就不用再退回去。

因為這兩年內,女人也付出了很多。而且兩個人離婚的話,肯定是兩個人的問題,也不會完全怪罪某個人。如果有一方可以容忍的話,也不會走到離婚的地步。

現在法律也規定了,兩年以後彩禮錢就不用退了,也是為了防止有些人騙婚。因為確實在農村有些人收了彩禮錢以後,結婚幾天就會離婚。你別不信,這事兒是真的。

在我們村里,每年都會有好幾起這樣的案件發生。村里的父母年紀都大了,根本經不起這樣的打擊。知道被騙以後,有的人立馬就被氣了一場大病。

這個彩禮錢還是需要國家管制,只有國家出面管,才會慢慢的好起來。單靠著人們的自覺性來降低彩禮錢,是不可能的。

4樓:匿名使用者

有些女的單純就是騙彩禮來的,不是男人捨不得給。我對彩禮是不反對的,但至少得交往4.5年以上雙方有感情基礎,對於雙方家庭成員都足夠了解。

那種交往才半年,一年就張嘴要彩禮的女人,純粹就是不要臉騙彩禮錢的,雙方連父母親戚都沒見過就張嘴要彩禮。難道女的就不擔心未來婆媳關係,或者自己父母喜不喜歡這男的?越是貧富差距大的,彩禮越高,而且要**彩禮都是農村的。

我相親過幾個農村女孩,最後都崩在彩禮。我老婆城市戶口,父母都是城裡人,自己是老師,條件不知道比農村女孩好多少倍,反而沒叫那麼高彩禮。乙個定律,要麼是窮,要麼是素質低下,這兩種人越是死盯著錢不放,。

我老婆師範學校畢業,雖不是什麼博士,碩士,但是愛看書,原來乙個好的女人真的會改變乙個男人價值觀。如果你問我什麼樣的女人最合適做老婆,那就是愛看書的女人。

5樓:亂刀小童鞋

彩禮不就是**女兒的合法收入麼?雖然賣掉了其實還是自家的

結婚時男方給女方的彩禮錢是買嫁妝的嗎?這個錢是共同財產嗎

6樓:健身**很簡單

結婚bai時男方給

女方的彩禮錢du是否買zhi嫁妝,由女方決dao定,即使是彩版禮錢買的嫁妝,也不能

權算共同財產。因為彩禮錢就是贈與的性質,既然是贈與就算女方個人財產,個人財產買的嫁妝仍屬於婚前財產!

《婚姻法》明確規定,結婚時女方陪送的嫁妝,應屬於其婚前個人財產,離婚時歸女方所有,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

《合同法》規定,贈與,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的一種行為。贈與可以附條件。禮金作為贈與是以締結婚姻為所附條件。

雙方只要締結婚姻關係,該贈與即生效,彩禮歸受贈人所有。如果雙方沒有締結婚姻關係,當事人之間的權利與義務關係當然解除,贈與財產應恢復到初始狀態,彩禮應當返還贈與人。

7樓:匿名使用者

不算!共同財產是指男方和女方共同生活期內所賺的錢和建設的房屋。。至於嫁妝必須原封不動退還女方!

8樓:匿名使用者

哥哥幫你回答,一般來說不是買嫁妝的,當然也有拿來買嫁妝的,不然的話那個錢基本就是放在你手裡的,也不算是共同財產,至於過不過分就得看個人怎麼看了!

9樓:匿名使用者

她提出的離婚

,你bai當然要提出條件,

du她的、她們家陪zhi嫁的她拿走,你送dao去的彩回禮你拿回來,天經地答義,講到**都不會虧理,否則,就不同意離婚,這種情況就是到法院判決,也是理所應當,當然如大家都通情達理,你們就可雙方協商乙個相互都能接受的協議,這就叫做好聚好散。

結婚彩禮是登記前一周,卡與卡形式轉到女方名下,彩禮屬於婚前贈予還是婚後共同財產

10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夫妻未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進行約定,則結婚彩禮屬於對夫妻雙方的贈與,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財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四十條 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第四十一條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四十二條 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婚內親友贈予孩子的禮金屬於共同財產嗎?

11樓:潘增飛

禮金是禮尚往來,互相贈送,對於比較大額的禮金,應該以專款專用對待,特別是以後還要返還回去的

12樓:

親友贈予屬於單方所有財產,離婚時無權分配

13樓:仰天長嘯心被傷

不能分割,屬於孩子的財產。

按照新的婚姻法,結婚時男方給女方的禮金算不算是夫妻共同財產?

14樓:草民學法

1、彩禮帶有贈與性質,在婚前給付,系女方的婚前個人財產。

2、即便是婚後給付,鑑於該彩禮的取得亦是對於夫妻一方專有的個人贈與,屬於夫妻一方財產。

3、但是在某些特定情形下,例如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辦理登記但卻未共同生活、因給付彩禮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且符合後兩種情形以離婚為前提的話,男方有權要求返還。

司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18條、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1)、一方的婚前財產

3)、遺囑或贈與合同之中確定只屬於夫妻一方財產的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2》

10條、當事人一方要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經人民法院查證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以支援: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的

2)、辦理結婚登記,但卻未共同生活

3)、因給付彩禮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符合 第二 第三款情形的,應以離婚為前提

特別提示一下,司法解釋的原則,對於「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屬於給付人在給付彩禮後,其經濟狀況無法或難以滿足當地最低生活水平的標準,方可認定。

15樓:胡延斌揚州

如果把是婚後,男方父母所贈予的,如果沒有特別證明是單獨只贈予女方個人的,算是共同財產。

16樓:巢世平

如果沒有夫妻財產約定,一般是夫妻共同財產。

17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結婚沒多久,女方把財產花了,是不是應該和男方說一下?

婚前男方給女方的彩禮和金飾,在法律上是贈予的意思,為什麼男方會在婚後算計女方的陪嫁?

18樓:愛穿拖鞋

彩禮錢,金飾品等屬於前財產!不屬於共同財產

聘禮錢不是夫妻共同財產。彩禮通常情況下是指婚戀中男方給女方的聘禮或禮金。彩禮帶有以締結婚姻為目的的贈予性質,接受彩禮本身就蘊涵著對方答應結婚。

雙方締結婚姻關係,目的達到,這種贈與行為就有效存在,彩禮歸受贈人所有。

婚姻法明確規定了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才可能是夫妻共同財產,而彩禮一般是婚前所得,根據婚姻法的規定,一方的婚前財產或者是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屬於夫妻個人財產

復婚後財產贈予對方屬於共同財產嗎

四川瑞利恆律師事務所 對於你的問題取決於怎樣的贈與協議。 找法網法律諮詢 婚姻法第十七條對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 應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範圍作出了規定,即夫妻在婚姻關係存 婚姻法 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 工資 獎金,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的工資 獎金收入及各種福利性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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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位母親,父母恩不可忘,切不可公證 對於你父母這種想法很正常,由於你是獨生子,這個來說是沒有問題的,可能是你父母不喜歡你女友的原因,加上老人家手中拿著一些資本,總是搭實些,另外考慮結婚有什麼樣變故?你也勸勸你女友給老人多點愛心,你日後也會得到最好的回報 卯松桖 讓他們家出一半首付,你們一起還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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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家就是獅子大開口,這種家庭你還是放棄吧,要30萬的彩禮還沒有陪嫁,還要房子加上她的名字,這不是女方家都想好了退路了,你還種她結個毛婚呀,才認識了七八個月就要結婚,你對她了解有多少,對她的父母家庭又了解多少,結婚一兩年來個感情不和,你們之間又沒有什麼深厚的感情基礎,離婚了彩禮沒有了,房子還要分她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