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不動產作為自然物的特性。 1、不可移動性:又稱位置固定性,即地理位置固定。
2、個別性:也稱獨特性、異質性、非同質性、獨一無二,包括位置差異、利用程度差異、權利差異 。 3、耐久性:
又稱壽命長久,土地不因使用或放置而損耗、毀滅,且增值;建築物使用年限長。我國土地有使用年限。 4、數量有限性:
又稱供給有限,土地總量固定有限 ,經濟供給有彈性。
動產與不動產的劃分 其中,動產與不動產的劃分,是以物是否能夠移動並且是否因移動而損壞其價值作為劃分標準的。動產是指能夠移動而不損害其價值或用途的物。不動產是指不能移動或者若移動則損害其價值或用途的物。
電腦、電視、書桌這樣子的東西平時是不動的,但這並不是不動產。因為這些東西都是可以移動並且不會因移動而造成價值上的貶損。這些東西在現實中不移動,是因為你不想移動,而不是不能移動。
所以,你的電腦電視書桌等都是動產。 動產和不動產有時是可以互變的。例如,果園中果樹上的果實,掛在果樹上時是不動產,但是如果採摘了下來,那就變成了動產。
鋼材水泥等是動產,但是用其做成了房屋,就變成了不動產。
2樓:匿名使用者
不動產(immovable propertvy)是指依自然性質或法律規定不可移動的土地、土地定著物、與土地尚未脫離的土地生成物、因自然或者人力添附於土地並且不能分離的其他物。
3樓:匿名使用者
動產與不動產的劃分 其中,動產與不動產的劃分,是以物是否能夠移動並且是否因移動而損壞其價值作為劃分標準的。動產是指能夠移動而不損害其價值或用途的物。不動產是指不能移動或者若移動則損害其價值或用途的物。
電腦、電視、書桌這樣子的東西平時是不動的,但這並不是不動產。因為這些東西都是可以移動並且不會因移動而造成價值上的貶損。這些東西在現實中不移動,是因為你不想移動,而不是不能移動。
所以,你的電腦電視書桌等都是動產。 動產和不動產有時是可以互變的。例如,果園中果樹上的果實,掛在果樹上時是不動產,但是如果採摘了下來,那就變成了動產。
鋼材水泥等是動產,但是用其做成了房屋,就變成了不動產。
什麼是不動產?
4樓:楊子電影
不動產是指依自然性質或法律規定不可移動的財產,如土地,房屋、探礦權、採礦權等土地定著物,與土地尚未脫離的土地生成物、因自然或者人力添附於土地並且不能分離的其他物。
概念定義:不動產是指實物形態的土地和附著於土地上的改良物,包括附著於地面或位於地上和地下的附屬物。不動產不一定是實物形態的,如探礦權和採礦權。
如建築物及土地上生長的植物。依自然性質或法律規定不可移動的土地、土地定著物、與土地尚未脫離的土地生成物、因自然或者人力添附於土地並且不能分離的其他物。包括物質實體和依託於物質實體上的權益。
不動產是財產劃分的一種形態。因不動產對人們生活影響重大,且具有耐久性 、稀缺性 、不可隱匿性和不可移動性等特點,故許多國家法律對其均有特殊規定。
《物權法》第9條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這就是從法律上正式採納了登記要件主義作為一般原則,而以登記對抗作為例外。
主要包括如下幾個方面:
一是物權變動的效力,一般來說,以法律行為發生的物權變動,都是從登記之日起發生物權變動的效果,凡是依法需要辦理登記的,其不動產物權的變動,都需要依法辦理登記,只有從辦理登記時起才發生物權的設立和變動。《物權法》第14條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自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時發生效力。」
二是權利推定效力,是指登記記載的權利人應當被推定為法律上的權利人,在登記沒有更正也沒有異議登記的情況下,只能推定登記記載的權利人就是物權人。我國《物權法》第16條確認了此種登記的效力。
三是善意保護的效力。它是指登記記載的權利人在法律上被推定為真正的權利人,即便以後事實證明登記記載的物權不存在或存有瑕疵,對於信賴該物權的存在並已從事了物權交易的人,法律仍然承認其行為具有與真實的物權相同的法律效果。
5樓:12366北京中心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檔案附《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規定:「不動產,是指不能移動或者移動後會引起性質、形狀改變的財產,包括建築物、構築物等。
建築物,包括住宅、商業營業用房、辦公樓等可供居住、工作或者進行其他活動的建造物。
構築物,包括道路、橋梁、隧道、水壩等建造物。」
6樓:冰冰大柚子
不動產,是指依照其物理性質不能移動或者移動將嚴重損害其經濟價值的有體物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二條, 因物的歸屬和利用而產生的民事關係,適用本法。
本法所稱物,包括不動產和動產。法律規定權利作為物權客體的,依照其規定。
本法所稱物權,是指權利人依法對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權利,包括所有權、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九十二條 ,本法所稱不動產是指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地上定著物。
從物權的客體的不同形態上可以將物權區分為不動產物權、動產物權和權利物權。
1、不動產物權是指以不動產為客體的物權,例如土地所有權、土地使用權等。
2、動產物權是指以動產為客體的物權,例如車輛的所有權等。權
3、利物權主要是指在權利之上設立的物權,例如權利質權,建設用地使用權上設立的抵押權等。
7樓:平夳法律資訊服務
不動產是指土地和土地上的定著物。包括各種建築物,如房屋、橋梁、電視塔,地下排水設施等等;生長在土地上的各類植物,如樹木、農作物、花草等,需要說明的是,植物的果實尚未採摘、收割之前,樹木尚未砍伐之前,都是地上的定著物,屬於不動產,一旦採摘、收割、砍伐下來,脫離了土地,則屬於動產。
動產是指不動產以外的財產。如機器裝置、車輛、動物、各種生活日用品等等。
不動產的特點是,與土地不能分離或者不可移動,一旦與土地分離或者移動將改變其性質或者大大降低其價值。例如,建築物一旦移動或離開土地就不成其為建築物,其價值將大大降低。而動產則可以隨意移動,其價值不受影響。
8樓:秋笙
如果借出去的錢算不算不動產
什麼是不動產和動產?
9樓:乙隻大懶喵丿
不動產是指實物形態的土地和附著於土地上的改良物,包括附著於地面或位於地上和地下的附屬物。
動產是指能夠移動而不損害其經濟用途和經濟價值的物,一般指金錢、有價值的物品等。與不動產相對。
在法律上區分動產與不動產的定義在於:
(一)得失變更上,動產是交付主義,不動產需登記。
(二)訴訟管轄及涉外法律適用上,動產是屬人主義,不動產是屬物主義。
不動產不一定是實物形態的,如探礦權和採礦權。如建築物及土地上生長的植物。依自然性質或法律規定不可移動的土地、土地定著物、與土地尚未脫離的土地生成物、因自然或者人力添附於土地並且不能分離的其他物。
包括物質實體和依託於物質實體上的權益。
10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不動產,是指依照其物理性質不能移動或者移動將嚴重損害其經濟價值的有體物。
不動產登記到底是什麼意思?
11樓:華律網
不動產是指依自然性質或法律規定不可移動的財產,如土地、房屋、探礦權、採礦權等土地定著物、與土地尚未脫離的土地生成物、因自然或人力添附於土地並且不能分離的其他物。不動產登記又稱為不動產物權登記,是權利人、利害關係人申請國家確定的職能部門將有關申請的不動產物權的事項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的行為。登記機構在進行不動產登記時應當履行以下職責:
第一查驗申請人提供的必要材料。第二詢問申請人有關登記事項。第三如實、及時進行登記。
第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不動產統一登記後,土地和房屋的登記將統一,不動產登記證書,即記載房屋的產權資訊,也包括土地的使用權資訊。如房屋的建築面積、土地的分攤使用面積等。
12樓:成都沈輝律師
不動產登記是指土地、建築物及其他附著於土地上的定著物,包括物質實體及其相關權益按照國家法律記載、記錄下來。這是對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的記載和見證。
不動產登記的性質,是指不動產登記行為的法律屬性。關於不動產登記的性質,大致有三種學說:(1)公法行為說。
(2)證明行為說。(3)私法行為說。我們認為,不動產登記並非登記機關的行政管理行為,其本質應為產生私法效果的事實行為。
不動產物權包括: (1)所有權;(2)地上權;(3)永佃權;(4)地役權;(5)先取特權;(6)質權;(7)抵押權;(8)租賃權;(9)採石權。
根據2023年3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登記機構辦理。
國家對不動產實行統一登記制度。統一登記的範圍、登記機構和登記辦法,由法律、行政法規規定。 房產屬於不動產需要登記
13樓:匿名使用者
和村委買的土地 自建廠房 要登記嗎?
14樓:兔子愛吃小羅不
根據《不動產登
記暫行條例》
不動產登記是指不動產登記機構依法將不動產權利歸屬和其他法定事項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的行為。通俗一點解釋就是,登記主體為不動產登記機構,登記內容是不動產的權利歸屬和其他法定事項,登記的事項須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
這裡補充一下不動產的概念啊,不動產和動產是相對而言的,都屬於「物」的範疇,主要的區別是能否人為的移動,如果能夠移動的稱為動產,不能移動的稱為不動產。這裡指的不動產包括土地,海域以及房屋等定著物。(跟大家密切相關的土地房屋林權等等都是不動產)
還有就是不動產權登記型別有 :不動產首次登記、變更登記、轉移登記、登出登記、更正登記、異議登記、預告登記、查封登記等。(就是你的不動產從首次確定權屬到之後的一系列變更轉移等等都需要進行登記)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幫助。
「不動產」指的是什麼?
15樓:匿名使用者
所謂不動產,一般是指土地及房屋、林木等地上附著物。原則上,凡是能夠自由交易並須通過登記物權才發生變動的,都能成為善意取得的物件。具體來說,不動產善意取得適用物件主要包含下列幾種情況:
1、土地。我國實行土地公有制,土地屬國家或集體所有,土地不能成為交易物件。因此土地所有權不能適用善意取得的物件。
然而,依據我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36條、37條、46條及《擔保法》34條土地使用權得為轉讓、抵押,其方式主要為買賣、設定抵押權或其他合法方式。由此可見,國有土地使用權得為不動產善意取得的標的物。但應注意的是,我國實行的是房隨地走、地隨房走的原則,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其上的房屋自得隨同移轉。
2、房屋。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31、36、37、38條及《擔保法》34條等可知,我國房屋得為自由轉讓、設定抵押。故可以是不動產善意取得的物件。
但由於違章建築無法獲得登記部門的登記,因此不得使用善意取得。另外,因為我國目前登記不完善,農村一些房屋並沒有登記,因此,這些房屋自是無法適用不動產善意取得。3、林木。
依據我國《森林法》15條《擔保法》34條、42條規定,林木可自由轉讓、設定抵押。故可以是不動產善意取得的物件。
動產和不動產的風險轉移時什麼,動產和不動產物權轉移的不同
不動產以登記轉移風險為準 在沒有登記的情況下還是按交付時風險也隨交付轉移 動產按交付時期轉移 一下是一些特例 質權 風險由質權人承擔 因為質物在質權人的控制下,交付主義 留置權 同上 抵押權 又抵押人承擔 因為抵押人實際上占有抵押物且擁有所有權,按所有權主義 占有改定 合同成立時風險轉移給買方 所有...
法律上區分動產與不動產,動產和不動產的法律意義是怎樣區分的
1 動產與不動產的概念。動產是能夠移動並且不因移動損害價值的物,不動產是不能夠移動或雖可移動但卻會因移動損害價值的物。物就數量而言,大多數屬於動產,為了簡約法律用語,法律一般以列舉的方法界定不動產,而不動產以外的物,則解釋為動產。2 區分的法律意義。1 所有權人限制。不動產中的土地 河流 森林等,只...
不動產登記是什麼意思,不動產登記到底是什麼意思?
華律網 不動產是指依自然性質或法律規定不可移動的財產,如土地 房屋 探礦權 採礦權等土地定著物 與土地尚未脫離的土地生成物 因自然或人力添附於土地並且不能分離的其他物。不動產登記又稱為不動產物權登記,是權利人 利害關係人申請國家確定的職能部門將有關申請的不動產物權的事項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的行為。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