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以心
「借」和「借到」從文字上看是有區別的,但實際操作中,我們都學過借條的格式,如果你向別人借錢,一定是你出具借條,由出借人儲存。一般借條的格式,都是「今藉到某某某人民幣多少元」,後面落款是借款人某某、年月日。就算借款人長時間不還錢,借出人就拿著借條將借款人起訴至法庭,借款人應訴時狡辯說,這不是我向他借錢,而是他向我借錢,法官當然不會相信,因為這是乙個基本常識,只有借款人才會寫借條給出借人,而且落款處有借款人的簽名,想抵賴也賴不了。
2樓:猴65171俠謀
單純「借」乙個字,在不同的語境裡有可能表示「借進」,也可能表示「借出」,但「借到」一般理解為「借進」。那麼,在法律意義上,借進者為債務人,借出者為債權人,因書寫了借條並實施了給付,形成了以債權債務法律關係。在書寫借條時,注意書寫的規範,不管是用「借」,還是用「借到」,只要將債權人和債務人區分清楚即可。
3樓:求註冊
從文義上來看。借,就是暫時使用別人的財物等暫時把財物等給別人使用。借到中的「到」有已經拿到的意思。
就司法實踐來看,其實,這其中的差別並非本質上的差別。尤其是在自然人之間的借貸案件中。因為,如果無論借條上寫的是「今藉」或者「今藉到」,原告都要另外提供證據證明借款實際交付的事實。
否則,原告就不能勝訴。
4樓:陶雪春
在我看來,「借」和「借到」,在借條中沒有本質的區別。如果脫離實務,孤立的去談論這兩個字眼的區別,沒有什麼意義。在個人借貸借條中,有寫「今藉某某某多少錢」,也有寫「今藉到某某某多少錢」。
有的人認為,「今藉某某某多少錢」只是達成了合意,並不一定將借款給付對方,容易引起爭議。這種說法是不恰當的,因為在我國多年沿襲下來的習慣,都是一手打條一手給錢,沒有在借到錢之前先寫「合意」協議的,前邊先寫乙個同意借錢的字據,後邊給錢之後再寫乙個字據。如果因此發生爭議起訴到法院,法院也不會認定「今藉某某某多少錢」是沒有給錢的「合意」協議。
當然,出借人也有舉證給付的義務。
5樓:舒思萍
借條上寫借和寫借到的意思是不完全一樣的。如果借條上寫借,只能說明借款的事情,不一定就是拿到錢;如果寫借到就是已經拿到錢。可見,如果已經收到錢就應當寫借到;如果沒有拿到錢就寫借。
這一點,應當格外注意。如果打官司結果是大不一樣的。
6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有很大區別,如果借錢時,不管對方借不借給你,如果借條上寫的「借」,是可以不還的或者否認對方把錢借給你的。所以在把錢借給別人時,借條要寫「借到」,並不是「借」,切記!
7樓:猴59408睹譾
「借」和「借到」的區分意義便尤為重要。「借」僅僅表明出借人與借款人達成借款的合意,但並不能當然證明借款已經實際交付。若出借人主張已經交付借款,必須出具收條、銀行轉賬流水記錄等有關證據。
「借到」不光能夠表明出借人和借款人達成借款的合意,也能證明出借人將借款交付給了借款人。也就是說,使用「借到」能夠減輕出借人的舉證責任。
8樓:以心
根據現在的司法實務,區別並不大。自然人之間的民間借貸屬於實踐性合同,借款實際支付才生效。所以「借」還是「借到」,都不能免除出借人證明款項交付的舉證責任。
當然,如果是在借條外出具收條,就是另一回事了。
9樓:阿里
人不要臉借錢還玩文字遊戲!缺德!
借條上寫「借」和「借到」區別很大嗎?大家怎麼看?
10樓:鑑定人說
一般而言,今藉到表示已經將借款拿到手了,今藉就是準備借,不一定將借款拿到手了,但也不一定就表示沒有借到。
11樓:網友
我覺得借就是借給誰誰誰,或者借某個東西借到就是吧,這個東西借到**?
借條中的 借 和 借到 有區別嗎
12樓:厙迎蓉慕螺
借條中的借和借到沒有什麼區別。
借條要寫明出借人姓名,借款金額(要有大小寫),借款人簽名或蓋章,出具借條的日期。如果有利息的借貸還要註明還款方式,利息的計算方法,違約責任等。
法律規定,借條的訴訟時效期限是2年,從借條上註明的還款期限之日起算。超過2年出借人未向人民法院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將不再保護。
對沒有註明還款日期的借條,出借人可以隨時向借款人要求還款,訴訟時效應從出借人主張權利的次日起計算。但是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條後的20年內沒有主張權利的,訴訟時效不在起算。
擴充套件資料:借條,是表明債權債務關係的書面憑證,一般由債務人書寫並簽章,表明債務人已經欠下債權人借條註明金額的債務。借條是指藉個人或公家的現金或物品時寫給對方的條子,就是借條。
錢物歸還後,打條人收回條子,即作廢或撕毀。它是一種憑證性文書。通常用於日常生活以及商業管理方面。
從法律的角度看,借條是表明債權債務關係的書面憑證,一般由債務人書寫並簽章,表明債務人已經欠下債權人借條註明金額的債務。
13樓:潭友易眭鈺
寫借條就表明已經借到了,要是沒有借到,只有借的動作而沒有結果的話,就不會有借條了。所以在這裡,是沒有區別的。借條可以解釋更全一點:借到xx的紙條(或單據)。
借條中的 借 和 借到 有區別嗎
14樓:重慶律師孫潭
款項是現金給付的話,區別就大了,對方可以款項沒實際交付為由進行抗辯。
建議你進一步取證確定款項已經交付的事實。
15樓:長沙金龍律師
對方不同,借款的流向不同。
16樓:匿名使用者
有區別的,容易產生歧義,借條最好明確。
17樓:那個世界回來的
從語言上講沒有太大區別,但從法律角度,「借到」則更加明確表明借貸行為已經發生,償還義務已經形成。
借條上寫借和寫借到意思一樣嗎?
18樓:寶寶
所以借條的時候一定要寫清楚。
借條上的今借和今借到有什麼區別嗎
19樓:匿名使用者
今藉:僅僅表明借款人與出借人之間達成借款的合意,尚不能反映出借人已經將借款交付給借款人。因此,在無其他證據佐證的情況下,出借人憑此類借條向法院起訴,要求借款人還款,借款人對出借人是否交付借款提出抗辯的情況下,法院很可能不會支援出借人的請求。
也就是說錢借出去了但有可能收不到還款。
今藉到:則表明雙方之間既存在著借款合同關係,也表明出借人已經將借款交付給了借款人,一般情況下可以作為出借人已經履行交付借款義務的證據。
20樓:山西太原王律師
法律上,二者沒有區別。主張債權,除借條外還要有轉賬記錄,證人證言等佐證,才能認定借款事實存在。
21樓:成春歲月
關於在借條上出現文字差別,會給別有用心的人鑽空子。借條中「今藉…」與「今藉到…」只相差乙個「到」字,就給了債務人賴賬的口實。假如借條中寫的是「今藉某某10萬元」一些債務人便會以此大做文章,在法庭上辯解稱,借條雖然是我寫的,但只是表達了借錢意願,本人並沒有真正收到錢!
此時,假如債主拿不出其他的證據來反駁,往往就會吃「啞巴虧」。
所以,在寫借條的時候必須用詞得當,反覆推敲不可馬虎。在收到借條的時候也是如此。
22樓:孫玉珍
我覺得今藉和今借到都具有法律效力,借方不可能沒收到借款就給寫借條吧!
「今藉」和「今藉到」之間有什麼區別?
23樓:教育評論員說
1、法律效應不同。
「今藉」在無其他證據佐證的情況下,出借人憑此類借條向法院起訴,要求借款人還款,借款人對出借人是否交付借款提出抗辯的情況下,法院很可能不會支援出借人的請求。「今藉到」會有法律效應。
2、完成動作不同。
「今藉」從字面上理解,僅僅表明借款人與出借人之間達成借款的合意,尚不能反映出借人已經將借款交付給借款人。
「今藉到」則表明雙方之間既存在著借款合同關係,也表明出借人已經將借款交付給了借款人。
3、有無證據。
「今藉到」已經發生了,有憑據可以作為證據。一般情況下可以作為出借人已經履行交付借款義務的證據。而「今藉」還沒有借出,款項還沒交付給借款人。
24樓:木偶
兩者區別只有表達意思不同:
「今藉…」是有這個意願要借錢或借東西,但是具體什麼時候拿到沒有明確說明;「今藉到…」是說明已經借到手了,明確說明東西或錢已經借過來了。
25樓:聆聽生活
一、表達意思不同今藉:指意願要借錢或借東西,但是具體什麼時候拿到沒有明確說明。今藉到:指已經借到手了,明確說明東西或錢已經借過來了。
二、完成度不同今藉:僅表明借款人與出借人之間達成借款的合意,不能反映出借人已經將借款交付給借款人。今藉到:
表明雙方之間既存在著借款合同關係,也表明出借人已經將借款交付給了借款人。
二、法律效應不同今藉:在無其他證據佐證的情況下,出借人憑此類借條向法院起訴,要求借款人還款,借款人對出借人是否交付借款提出抗辯的情況下,法院很可能不會支援出借人的請求。
26樓:匿名使用者
「今藉某人多少錢」與「今藉到某人多少錢」,後者多了乙個「到」字。
一字之差,天壤之別!
前者表示雙方訂立書面借款合同,但不代表出借人交付約定借款;
後者表示雙方不但訂立書面借款合同,而且出借人已經交付約定借款!
各位,以後借錢給別人,借條上一定要註明「借到」!
27樓:網友
今藉和今借到是有區別的。會產生債權債務關係雙方法律地位的截然不同的後果。今藉到就是已經將借款拿到手,今藉就是準備借,不一定將借款拿到手了。
今借與今借到的區別在哪,法律上今借與今借到的效果有什麼不同?
今日有瓜否 一 表達意思不同 今借 指意願要借錢或借東西,但是具體什麼時候拿到沒有明確說明。今借到 指已經借到手了,明確說明東西或錢已經借過來了。二 完成度不同 今借 僅表明借款人與出借人之間達成借款的合意,不能反映出借人已經將借款交付給借款人。今借到 表明雙方之間既存在著借款合同關係,也表明出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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