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秋風醉意
對方不遷戶口肯定有原因,戶口也無法拉黑。如果應該遷出戶籍的一方確實沒有新的戶籍遷入地,不符合戶籍遷移的政策規定,就是自己想遷出也無法辦理。
同時,戶籍繼續留在原配偶住所地,與原配偶同在乙個戶口簿上,其實對自身也會帶來諸多不便。雙方還應當本著互相理解、互相配合的原則,積極創造條件,多想想辦法,對於具備戶籍遷移條件的,一般來說經過友好協商,為了雙方的方便,這個問題還是能夠得到妥善解決的。
各地遷戶分戶政策也不一樣,以福建省為例,夫妻離婚後戶口分戶、遷移規定如下:
根據《福建省戶政管理工作規範》:
第十四條 公民由於離婚、房屋產權轉移等原因,造成暫時無處遷移落戶的,可以提交申請人書面報告、《離婚證》(人民法院離婚判決書、調解書)或者產權轉移證明材料,申請戶口遷移至現戶籍所在地鄉(鎮、街道)公共位址,以家庭戶落戶。
登記在公共位址上的戶口,不得辦理除出生戶口登記、戶口登出、遷出、戶口登記專案變更更正、《居民身份證》以外的戶政業務。
第十五條 戶內成員仍在本址居住,因婚姻關係或者房屋產權變化等原因需要分戶的,可以提交《居民戶口簿》、原戶主《居民身份證》以及下列材料之一,向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請:
(一)《結婚證》;
(二)《離婚證》或者人民法院離婚判決書、調解書;
(三)人民法院對房屋所有權、使用權分割的判決書、裁定書、決定書等(不含夫妻間確權);
(四)縣級以上房產管理部門頒發的析產後的私房產權證、分割後的公房租賃使用證明(不含夫妻間確權)。
分戶時,符合下列關係之一的,原戶內成員應當分在同一戶內:
(一)夫妻;
(二)未婚子女及其父母。
父母僅一方在原戶內的,其未婚子女應當與原戶內的一方分在同一戶內;父母離婚要求分戶經核准的,其未成年子女應當與撫養方分在同一戶內,成年子女由本人自行決定,但已婚子女夫妻原在同一戶內的,應當分在同一戶內。
第九十一條。
父母戶籍所在地有合法穩定住所,且子女戶籍均不在該設區市市區、縣(市)範圍內的,可以申請1名子女以及該子女的配偶和未達法定婚齡子女一併辦理隨父母落戶。
已離婚的子女,經公安派出所調查核實,確與父母居住生活,經戶主同意,可以不受父母的其他子女戶籍均不在該城市市區、縣(市)範圍內的限制,辦理隨父母落戶。
2樓:網友
建議分戶處理,去派出所另辦乙個戶口本,ok
3樓:匿名使用者
拉黑??胡扯呢··派出所都沒這權利。
離婚後孩子的戶口可以遷給另一方嗎?
4樓:匿名使用者
離婚後孩子的戶口可以遷給另一方,如果是協議離婚,要到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戶籍管理處,先告知戶籍民警要進行離婚後小孩戶口辦理,需要帶好申請材料:
1.到民政部門先領取離婚證;
2.孩子已上戶口,要辦理戶口遷移的話,只需要將小孩的戶口本、出生證、夫妻戶口本到夫妻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請遷出;
(如果孩子還小,沒上戶口,需要離婚證,嬰兒《出生醫學證明》;《生育證》或《計畫生育服務手冊》;嬰兒父母雙方的居民戶口簿等材料,到有孩子撫養權一方戶籍所在地辦理戶口。)
3.據離婚證所載明的孩子歸屬內容,到需要遷入地的村委會或居委會開具遷入證明信,同地派出所申請準遷入證明(在居委會的證明上蓋章)(根據情況不同,會有差異)
4.准入地的證明,到孩子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具《戶籍遷移證》;
5.《遷移證》到入戶地派出所辦理入戶登記。
如果是法院調解或判決離婚,要到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戶籍管理處,先告知戶籍民警你要上戶口,帶好申請材料,則需要:
先持離婚判決及判決生效證明書(證明書可以是原法院經辦人簽署書面意見加蓋法院印章或業務庭印章即可);
2.有孩子撫養權一方戶持戶口本到擬遷入地派出所開具準遷證;
3.持準遷證到原戶口所在派出所,由原派出所在準遷證上簽署准予遷出意見,再將準遷證交遷入地派出所即可。
上面說的是孩子已經上戶口,需要遷移的情況,如果孩子還小,沒上戶口,需要離婚判決書或離婚協議,嬰兒《出生醫學證明》;《生育證》或《計畫生育服務手冊》;嬰兒父母雙方的居民戶口簿等材料,到有孩子撫養權一方戶籍所在地辦理戶口。)
離婚了對方一直不遷戶口,可以申請強行遷走嘛
5樓:一滴思想
可以申請強行遷走,如果在規定的期限內沒有履行義務,可以申請強制執行,法院可以要求相關單位協助遷出戶口。
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定如下:
1、第一百一十四條 有義務協助調查、執行的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民法院除責令其履行協助義務外,並可以予以罰款。
2、有關單位拒絕或者妨礙人民法院調查取證的;
3、有關單位接到人民法院協助執行通知書後,拒不協助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的;
4、有關單位接到人民法院協助執行通知書後,拒不協助扣留被執行人的收入、辦理有關財產權證照轉移手續、轉交有關票證、證照或者其他財產的;
5、其他拒絕協助執行的。
人民法院對有前款規定的行為之一的單位,可以對其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予以罰款;對仍不履行協助義務的,可以予以拘留;並可以向監察機關或者有關機關提出予以紀律處分的司法建議。
二、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2、有明確的被告;
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4、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三、第二百五十一條 在執行中,需要辦理有關財產權證照轉移手續的,人民法院可以向有關單位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四、第二百五十二條 對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行為,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強制執行或者委託有關單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費用由被執行人承擔。
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如下:第四十八條對拒不執行有關扶養費、撫養費、贍養費、財產分割、遺產繼承、探望子女等判決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有關個人和單位應負協助執行的責任。
6樓:匿名使用者
離婚後就不在一起居住生活了,如果戶口沒有遷走,則屬於「人戶分離」。
人戶分離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的規定,戶口登記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須遵循「三原則」:
一是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
二是公民應當在經常居住地登記為常住人口。
三是乙個公民只能在乙個地方登記常住戶口。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公民的經常居住地和常住戶口登記地二者一定要一致,否則,就稱之為「人戶分離」。
「人戶分離」,可向派出所申請將對方戶口強制遷移。
離婚後一方不肯把戶口遷出怎麼辦
7樓:網友
同意離婚卻不同意遷出戶口,這種情況比較少見,一般離婚者都不願意彼此再有什麼瓜葛。這種事情單方面不宜解決,因為你不清楚對方要將戶口遷到何處;對方沒有合適的地方可以遷入戶口或者對方對你的房產還有什麼企圖?所以我感覺你還是應該和他(或她)溝通、協商為好。
畢竟曾經夫妻一場嘛,離婚對任何一方都是傷害。放下自己的架子,在為他(她)人設身處地的著想時,對方應該比較容易接受你的建議,辦理戶口遷移的事情的。祝你順利!
8樓:網友
用時間解決一切,隨時間推移一切都會過去的!
9樓:匿名使用者
我們鎮上派出所說辦理戶口遷出必須本人親自辦理。
如果離婚後對方不讓遷戶口怎麼辦?
10樓:華律網
離婚後男方不給戶口本怎麼遷戶口,可以起訴主張侵權,也可以重新掛失補辦。
11樓:硬幣小耗
可到居住地派出所請求民警調解,經民警動員說服無效後,可由派出所按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直接辦理分戶,為遷出人單獨列印居民戶口簿。再按遷移戶口的程式來辦理即可。
遷戶口步驟:
1、帶上戶口簿,去當地派出所戶籍處,工作人員會給填一張戶口遷移證,然後把戶口從這個地方的戶籍檔案裡登出。
2、帶著戶口遷移證去要落戶的地方派出所戶籍處落戶,比如,提供工作單位的證明,可以將戶口遷回工作單位。
《戶口登記條例》第13條第1款規定: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3日以內,農村在10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
12樓:網友
這個可以先到當地的婦聯去請工作人員協調,也可以到法院起訴。
我離婚後妻子不肯把戶口遷移 我怎麼辦?
13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去村委會或居民委員會請求幫助。
離婚後遷戶口對方不配合該怎麼辦
14樓:匿名使用者
對離婚後未成年子女的戶口遷移問題,離婚雙方協商一致的按協商結果辦理;協商不一致的,按法院判決結果,隨撫養權人辦理戶口遷移。
15樓:匿名使用者
直接去公安直接管理部門辦理即可。
16樓:網友
離婚證和戶口本就行了。
離婚後前夫不肯把戶口遷出請問有什麼法律途徑解決
17樓:四川萬帆律師事務所
想要把戶口遷走,你需要真被好相關資料,到當地派出所直接辦理。
18樓:馨中忑享
我的前夫不配合我遷戶口,需要找律師嗎,
如何辦理離婚戶口遷移手續,離婚後孩子戶口遷移需要什麼手續?
我努力的方式 離婚後的戶口遷移,女方往往是遷出的一方,這並不妨礙戶口遷移手續的進行。關於離婚戶口遷移,我國 戶口登記條例 中第10條 第13條和第19條都作了相關規定。其中第10條第1款規定,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 老虎 各部委 關於 陝西省西安市 關於辦理離婚 ...
離婚後戶口沒地方遷怎麼辦
可是,戶籍遷移首先要找乙個能夠落戶的地方所在,依照上海市戶籍政策的管理規定,沒有房子將很難落戶。這就給當事人戶口遷走帶來了難題,當事人的戶口不是主觀上不想遷走,而是客觀上實在沒有辦法遷走。如果離婚後原配偶仍一直把戶口掛在自己家中,能否向法院申請強遷?或申請公安局戶籍管理部門將戶口強遷?上海市高階人民...
離婚後孩子戶口可以落在母親戶口上嗎?
女人在離婚的時候還是要想清楚,並不要圖一時之快就離婚了,你得想好自己和孩子以後怎麼生活。眼看著孩子到了要上幼兒園的年齡了,需要戶口,琪琪想辦法還是把孩子戶口給上了。琪琪是偷偷回了娘家,偷拿了父母的戶口本,然後悄悄地把孩子的戶口給上了。等她父母發現的時候,她就直接領著孩子給父母跪下 爸媽,我不會佔咱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