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期滿未續簽但仍在上班,公司員工在勞動合同到期後,未續簽,仍在繼續上班,是否為自動續簽?勞動合同法中有沒

時間 2021-09-05 13:28:41

1樓:吧逗

可以的根據《勞動合同法》第10條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82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的二倍工資,是基於用人單位沒有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所產生的法律後果,是用工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而向勞動者支付的懲罰性賠償金

立法的本意即是督促用工單位按照法律規定與勞動者及時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與該制簾公司的勞動合同到期後,制簾公司沒有及時給你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你仍在該公司的安排下繼續提供勞動,應視為雙方同意以原條件繼續履行勞動合同

無論合同到期制簾公司是否有意向與宋某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無論你的權益是否造成實際損害

只要雙方未實際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即可適用《勞動合同法》第82條規定的支付二倍工資的懲罰性賠償責任。

擴充套件資料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六條規定:勞動合同期滿後,勞動者仍在原用人單位工作,原用人單位未表示異議的,視為雙方同意以原條件繼續履行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2樓:

1.法律不支援。勞動合同法所指的雙倍工資的賠償是指從入職開始未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

而你是簽訂過勞動合同的,合同到期後雖然單位沒有續簽,但是你在單位的默許下繼續工作的,視為雙方按照原合同繼續履行,你相當於還是有合同的,所以不適用雙倍工資賠償的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六條第一款:“勞動合同期滿後,勞動者仍在原用人單位工作,用人單位未表示異議,視為雙方同意以原條件繼續履行合同”

2.不屬於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一年期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你要辭職需要提前30天書面通知單位,除非單位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情形才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並且可以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

而你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情形,那麼單位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並且不用支付經濟補償金。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3.如果單位因單位原因依法辭退你,那麼需要支付你經濟補償金。滿一年不滿一年半,應當支付你一個半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如果單位因單位原因違法辭退你,那麼需要支付你1.5*2=3個月工資的賠償金。如果單位因你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情形而辭退你,那麼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3樓:晴雨微暖

勞動合同到期的相關情況,具體你可以參照以下法律觀點:

勞動合同到期,若公司不再與你續簽或提供的勞動待遇低於原合同,你可以拒絕,應支付你經濟補償金,若你在08年前在公司工作,則從08年1月1日開始計算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補償你一個月工資。若你是08年以後到公司工作的,則按你的實際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補償你一個月工資。

勞動合同到期,公司沒有與你續簽同,但你仍在公司工作,公司應從第二個月起支付你雙倍工資。但要注意一年的訴訟時效。

勞動合同到期,若你主動提出離職,是沒有經濟補償金的。

你要提供初步的證據證明你有加班的事實,且公司沒有支付或沒有完全支付,你就可以向公司主張加班費了。

公司加班應當經員工同意,若員工不同意,不得強迫員工加班。

標準工作時是每週工作不超過5天,有可以採取6天工作制,但總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超過則是加班。

公司加班應當按照下面的法律規定及標準支付加班費,若沒有足額支付,則是違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但法定休假日工作不能以調休替代

4樓:

1:是否可以跟公司要求從合同期滿到現在四個月的雙倍工資補償?

按相關的規定是可以得到補償,關於這個可以去所在區的勞動仲裁諮詢。但!個人來說,讓公司給你4個月的補償我覺得不太現實,因為他們都是要錢不要命的主,建議還是走仲裁路線。

2:還有就是,現在我這種情況是否是屬於那種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我和公司都可以隨時解除勞動關係?

你的情況是1年期限的合同,合同到期,要麼續簽要麼離職,當然可以隨時走人(注意:不是解除勞動關係,因為你沒有合同)

3:現在如果公司辭退我的話,是否需要賠償補償金?網上大概看了一下,有類似情況,有人說可以,也有說不行的。

如果公司辭退的話確實應該補償,但是你的情況是合同期滿,而不是在合同期內,所以公司讓你走你就兩手空空的走了,公司是不會補償你的,

希望能對你有幫助,建議還是去勞動仲裁諮詢一下,然後再告他或者……

1:走仲裁的話需要準備一些什麼材料嗎?

走仲裁可以帶著你以前的合同,和已經發生的勞動關係的事實,比如上班記錄或者其他能證明你在公司上班的資料,即可。

2:我的這種情,如果現在公司辭退我不需要賠償?可我現在是有存在事實勞動關係啊,雖然沒有合同。這一點我不大同意你的說法

公司如果有勞動關係但沒有給你籤合同,按公理來說是應該賠償你的,你的心情可以理解,我曾靜也遇到過這種事情,也是找的仲裁解決的,有些事情不需要太在意,聽我說,你現在靜下心來 想想你要什麼結果?有沒有證據能支援你完成這個你想要的結果,如果沒有或者拿不準,先去勞動仲裁諮詢。希望能幫助到你。

5樓:大劉說法律

職場法律知識:第二次勞動合同到期沒續簽,員工仍在原單位工作,法律上有特殊保護嗎?

6樓:①粒塵

這個你可以先找份工作,找好了,馬上走人,因為你現在沒有勞動合同了。在來勞動仲裁,這情況不復雜的,只要你收集證據,基本上能贏,得到賠償。

7樓:

廣東胡律師:

1、未簽訂雙倍工資的賠償是建立在從一開始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情況下,你這個續簽不在這個範圍內;

2、你這個是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你要提出解除勞動關係需要按《勞動法》提前30天;

3、公司辭退你的話,你可以得到工作1年5個月工作的一個半月工資經濟補償;

4、單位不是炒你你這個要求賠償,你要走仲裁需要舉證你與單位勞動糾紛的證據及起訴書;

5、你在09年12月是與單位合同延續之間。

公司員工在勞動合同到期後,未續簽,仍在繼續上班,是否為自動續簽?勞動合同法中有沒

8樓:韓飛律師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到期後,勞動者繼續在用人單位上班,視為雙方按照原待遇繼續履行勞動合同。但是勞動者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法》八十二條的規定要求用人單位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

申請勞動仲裁需要向當地勞動仲裁委(在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內)。

需要提供的材料:勞動仲裁申請書、申請人身份證影印件、相關證據等。

提交材料後,5個工作日仲裁委給予立案。之後**審理,並且會對你們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會在立案後60天內下達裁決書。

對於裁決書不服的,收到裁決書15天之內可以起訴到法院。

勞動仲裁委不收費,在職或離職一年內均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9樓:卓良電氣

1、勞動合同到期後,如滿一個月未簽訂合同且勞動者仍繼續上班單位未表示反對的,可以認定雙方建立事實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應及時補訂合同,否則應當從訂立合同起的第二個月開始按月支付雙倍工資,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的當日已經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勞動合同法》第10條第2款規定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工齡10年以上勞動合同期滿未續簽這麼賠償

合同期滿,用人單位不再續簽合同,應按照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支付經濟補償金從2008年1月1日 勞動合同法 施行起計算,以前的若有補償,則按當時的規定辦。附 1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

勞動合同期滿後,單位沒有續簽勞動合同,可不可以要求雙倍工資

不能主張雙倍工資。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是規定了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但該條法律強調的 用工之日起 這個用工之日是指勞動關係建立之日,既然是勞動關係建立之日,應該是指首次建立用工合同,並沒有明確地將續簽勞動合同問題包含在...

勞動合同期滿未提前30天通知,勞動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也沒有提前30天通知。如何賠償?

深圳張勇律師 勞動合同到期的相關情況,具體你可以參照以下法律觀點 勞動合同到期,若公司不再與員工續簽或提供的勞動待遇低於原合同,員工可以拒絕,應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若員工在08年前在公司工作,則從08年1月1日開始計算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補償員工一個月工資。若員工是08年以後到公司工作的,則按員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