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同事之間在一起共事是難得的福分,同事的家人出現問題同事之間出於關心關愛的目的給予一定的問候我認為是沒有任何問題的,這也是人與人之間愛的體現,也可以增加同事之間的感情,有這個心意給予同事問候的可以自行向同事表示或者是由乙個人統一收取,但是這個是應該完全靠自願的,不能強迫他人必須表示心意,因為每個人的想法不一樣,他們之間的個人關係不一樣,一旦強迫他人每人分攤那麼就完全背離了初衷,反而會導致乙個好事變得有些人會不舒服的,所以還是建議有表示心意的志願,不想表示心意的就算了。
2樓:匿名使用者
從情理上來說是合情合理的,但是要出於大家的情願,不能強制執行,一旦有強迫就違規,只是現在人們都會同情弱者,也是願意出這筆錢,畢竟人情往來很正常。
3樓:網友
這是一家有那八家支援這是好事,說明你的同事你的部門很團結。只要有乙個人有困難,大家都會伸出援助之手。在你你們的團隊在未來不管是做什麼都會很強大。
因為你是有困難錯點錯少量的錢字不會有違法違規。只恰恰相反,證明他們特別的有愛心,他們是偉大的。
4樓:自由自在的騎行者
買一些慰問品就可以,要送錢的話就比較不好了,違規的。
5樓:九四點之
這樣的事情可自願,不要把它硬性規定,不要把好事情辦壞了!
行政機關慰問職工發放現金違法不?
6樓:
摘要。慰問金一般是給傷病或生活困難的人員,這種情況不違規。如果以此名義用作其他用途是違規的。發放現金慰問職工,除非是職工因災生活困難或生病住院等特殊情況,一般是嚴格禁止的。
您好,這邊已經看到您的問題了。
慰問金一般是給傷病或生活困難的人員,這種情況不違規。如果以此名義用作螞帆其他用途是違規的。發放現金慰問職悶叢雹工,除非是職工因災生活鄭跡困難或生病住院等特殊情況,一般是嚴格禁止的。
慰問金是單蔽殲位對離退休人員、困難職工的一種關懷和安戚判慰,體現黨和**的關懷和溫暖。這是黨的優良傳統行成的習慣。我想巨集仔衝不會突然構成違法。
但是,借慰問名義亂髮錢物,不該慰問的慰問了,那就不好說了。
單位發慰問品再從工資中扣慰問品的錢違法嗎
7樓:
摘要。如果說單位發的慰問品從工資中扣除,這個就不能算是慰問品,而是你用錢自己買的。
您好我是諮詢的合作律師 已經接到您的問題了。
你好。你講呀?
如果說單位發的慰問品從工資中扣除,這個就不能算是慰問品,而是你用錢自己買的。
沒碰到過吧?
不好意思我打字有點慢。
對的我告他們。
告他強賣強買可以嗎?
你在拖時場嗎?
如果這個問題的話你是可以直接說他是強買強賣的,因為他現在是扣你的錢了,給你發慰問品屬於是乙個強買強賣的情況,你可以直接報警。
因為這個問題的話肯定是涉及到很多個員工的,所以說你可以直接報警說他強買強賣。
給單位的慰問金如何合法處理
8樓:毛安妮
法律分世伏啟析:
會計處理。以慰問審批發放表為依據,應有具體的慰問事項、慰問標準、經辦、證明和搜如審批者簽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七十六條 國家發展社會福利事業,興建公共福廳爛利設施,為勞動者休息、休養和療養提供條件。用人單位應當創造條件,改善集體福利,提高勞動者的福利待遇。
春節領導慰問一線員工發慰問金怎麼處理
9樓:
1. 總則 為落實公司的人性化管理理念, 體現公司對員工的 關愛,規範員工婚喪嫁娶及生育慰問金發放,結合我公司實猛戚 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2.
管理部門 本辦法之事宜由總經理辦公室負責管理。3. 慰問首族金標準 喜事的管理 喜事指本公司者知弊員工結婚。
喜事慰問金標準為 元 /人。 白事的管理 3.
給單位的慰問金怎麼合法處理
10樓:宋聰聰
法律分析:會計處理。以慰問審批發放表為依據,應有具體的慰問事項、慰問標準、經辦、證明和審批者簽名。
法律依山鋒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七十六條 國家發展社會福利事業,興建公共福利設施,為勞答肆動者休息、休養和療養提供條件。用人單位應逗舉晌當創造條件,改善集體福利,提高勞動者的福利待遇。
丈人去世後去上班居然沒有同事慰問,同事們是什麼想法
這個有人去世真的不好說呀,同事雖然跟你共事,平時交情也不錯,但話真是不大好說呀,害怕你受傷吧!我覺得這個同事,主要多數是害怕你受傷,本來你的心情不好了,如果他們繼續慰問你的話,那麼會勾起你的傷心事,這樣他們也是不想要見到的。自然不會跟你說讓你繼續傷心呀!第二就是他們的立場了,他們是同事而已,說實話,...
你和部門同事電梯說笑時,另一部門同事笑,互望了,出電梯我走前,她在後,你會和她聊或繼續走?為什麼
對她說 我先走了然後就閃!對她說 我先走了然後就閃!對她說 我先走了然後就閃!對她說 我先走了然後就閃!對她說 我先走了然後就閃!對她說 我先走了然後就閃!對她說 我先走了然後就閃!對她說 我先走了然後就閃!對她說 我先走了然後就閃!對她說 我先走了然後就閃!對她說 我先走了然後就閃!對她說 我先走...
事業單位強制加班可以向哪個部門投訴
存在強制加班的行為,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國家實行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 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小時的工時制度。對用人單位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需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