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制員工一年了沒有領過工資,應該怎麼辦?

時間 2025-02-16 21:00:11

1樓:痞子傷透了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制員工一年。那沒有領過工資怎麼?應該怎麼辦?要求你開工資啊找勞動仲裁。給你解決問題。

2樓:情感導師心理諮詢法律顧問沈老師

我來你的問題,你可以找領導協商解決,我國勞動法規定不能拖欠員工工資,一年多沒領過工資顯然屬於被拖欠工資,你和領導協商不成的可以到當地勞動局勞動監察大隊去申請調解,正常情況下**部門是可以幫你討要工資的,他們的檔案有法律效力,萬一調解不成功,你最後才能到人民法院提起法律訴訟,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問題,希望可以幫到你。

3樓:初夏

工資和你合同有沒有期限沒有關係,工資是你勞動所得,可以走法律途徑維權,要回工資,也可以終止合同。

4樓:網友

勞動法明確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達成勞動關係,勞動者在規定的時間裡完成自身的義務,那麼用人單位將按照規定支付勞動者工資薪酬,保障勞動者的基本生活需求。並且用人單位不能拖欠勞動者工資,如果存在用人單位有拖欠工資的情況,那麼將要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同時明確工資工資發放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

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你可以先向當地的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簡稱人社局反應拖欠工資的問題,由人社局來處理該事。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單位拖欠工資。。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工資待遇

5樓:符志峰

法律分析: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這裡所說的無確定終止時間,是指勞動合同沒有乙個確切的終止時間,勞動合同的期限長短悉賣不能確定,但並不是沒有終止時間。

只要沒有出現法律規定的條件或者雙方約定的條件,雙方當事人就要繼續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首先,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對企業有好處也有壞處。好處在於,可以幫助企業留下人才,對於工作保密性強、技術複雜、工作又需要保持人員穩定的崗位,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利於維護企業經濟利益,減少頻繁更換關鍵崗位的關鍵人員而帶來的損失。

弊端在於,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意味著企業在未來任何時間解除或者終止合同,都面臨給予員工補償,一定程度上也降低了員工的流動性。簽訂無簡陸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對於勞動者來說是一種保護,讓勞動者擁有更加穩定的工作環境,所以不存在法律意義上的風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攔櫻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待遇

6樓:點行**

法律分析:在我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待遇:1、三年以上固定圓銀期限和無固定期昌擾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2、裁減人員時優先留用與公司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人員。3、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第一款規定,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耐腔旦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工資待遇會有所改變嗎?

7樓:唐玉蓉

勞動者工資與是否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沒有必然關係。

1、勞動者工資由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商確定,只要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並不低於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都是不違法的。

2、勞動者工資上調的,可以不需經過勞動者同意,用人單位單方面上調;勞動者工資降低的,必須雙方協商一致,勞動者不同意降低的,用人單位不得單方面降低勞動者工資。

一、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三種情形:

1)勞動者已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2)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工作滿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3)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連續訂立兩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成立條件。

建立勞動關係。

本法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在現實中有很多用人單位為了逃避義務,使勞動關係處於一種不明確的狀態,在發生勞動爭議的時候也無據可查,經常有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情況發生。對此,本法作了相關規定。

對於已經建立勞動關係,但沒有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情況,要求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未在用工的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新招用的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應當按照企業的或者行業的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執行;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作規定的,用人單位應當對勞動者實行同工同酬。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但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二倍的月工資。

注意事項。根據本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但需要注意的是,雖然已經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但並不代表用人單位已經與勞動者簽訂了勞動合同。

實踐中很多用人單位無視法律的規定,仍然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對於這種情況,本法第八十二條第二款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二倍的月工資。

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和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什麼區別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按 勞動合同法 規定,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在很多方面規定相同 一 解除和終止的條件相同,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都可以在法定情形下解除和終止。二 經...

無固定期限合同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怎麼簽訂

這樣續簽的合同無效且公司存在違法行為,你可以向當地勞動部門投訴。即便你籤了,只要符合法律規定的視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在勞動糾紛仲裁時還是按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算。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

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當符合 勞動合同法 關於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條件時,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具有的好處和壞處 1.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好處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沒有合同終止期,在履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期間,除非一方或雙方當事人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不會自動終止。且由於簽訂無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