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監察調解過,還可以以別的事情再次申請勞動仲裁嗎?
1樓:網友
雙方對調解不能達成一致,可以就同一事項再申請勞動仲裁。
2樓:潤物細無聲
可以,這是你的權利。
解除勞動合同,不支付補償金,是公司違反勞動法的行為,必須進行仲裁,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3樓:吳_律
關鍵是你們勞動關係解除沒有,然後怎麼解除的,是否符合支付經濟補償的條件,訴訟還是比較複雜,可以再詳細說。
4樓:網友
可以申請,問題在於能不能要到補償金,你這個事情有爭議,勞資糾紛很寬泛,不單指工資問題,而且你的工資,公司已經全部給你了。
那你以什麼理由解除勞動關係並主張經濟補償金呢?
勞動監察處理後還能仲裁嗎
5樓:羅聖亮
法律分析:可以的,到勞動管理監察大隊投訴並非勞動仲裁的前置程式,可以直接到勞動仲裁機構遞交材料,符合受理條件,勞動仲裁機構應當立差悉案受理。通常遇到勞動糾紛,首先以一種相對的友好的方式溝通過解決。
若談判方式無法解決,則要開始尋找法律途徑。首先可以到勞動行政部門舉報,通常是勞動管理監察大隊。也可以直接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如果對仲裁結果不滿意,可到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第四條 發生勞動爭議,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也可以請工會或者第三方共同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慧芹。
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前慶畢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勞動監察處理後還能仲裁嗎
6樓:法師兄法律諮詢
當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勞動者有權申請仲裁、或者向有關部門投訴,具體採取哪種方式還是兩種方式並用效果較好,要看爭議的具體內容。
勞動監察屬於行政執法,在勞動監察過程中,勞動監督機關一經作出處理決定,立即發生法律效力,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立即執行。有關當事人不服處理決定的,可以提起行政複議或行政訴訟,在申請複議或行政訴訟期間,不影響決定的執行。勞動監察和勞動仲裁的目的都是為了保護國家勞動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確保勞動關係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穩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第四條 發生勞動爭議,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也可以請工會或者第三方共同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勞動調解後還能仲裁嗎
7樓:羅聖亮
法律分析:如果勞動爭議調解組織收到調解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未達成調解協議,可以依法申請仲裁。但如果經調解昌頃達成協議的並且簽署了調解協議書的,調解協議書的對雙方當耐搏陸事人都具有約束力,當事人應當履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十四條 經調解達成協議的,應當製作調解協議書。
調解協議書由雙方當事人簽名或者蓋章,經調解員簽名並加蓋調解組織印章後生效,對雙方當事人具有約束力,當事人應當履行。
自勞動爭議調解組織收到調解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未達成調解協議的,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仲裁。
第十五條 達成調解協議後,一方當事人在協議約定期限內不履行調解協議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仲裁。
第十六條 因支付拖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事項達銀襲成調解協議,用人單位在協議約定期限內不履行的,勞動者可以持調解協議書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申請了勞動仲裁還可以申請勞動監察嗎
8樓:鞏曼利
法律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 第二十一條 用人單位違反勞動保穗旦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就賠償發生爭議的,依照國家有關勞動爭議處理的規定纖蠢處理。
仲裁調解後勞動監察怎麼處理
9樓:懂法說法
在現實社會中對於發生勞動糾紛這樣的情況是比較普遍的,一般來說如果有了勞動糾紛可以去申請勞動仲裁,但是有的人還想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那麼勞動仲裁後是否還可以向勞動監察申請責令呢?下面就由為大家解答相關的內容。
一、勞動仲裁後還可以向勞動監察申請皮鬥肆責令嗎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銷叢的規定,發生勞動爭議後,是不能同時申請勞動仲裁燃轎和勞動監察投訴的,勞動監察部門發現案件已經申請勞動仲裁的,要告知當事人按勞動仲裁程式處理。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
第二十一條 用人單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就賠償發生爭議的,依照國家有關勞動爭議處理的規定處理。
對應當通過勞動爭議處理程式解決的事項或者已經按照勞動爭議處理程式申請調解、仲裁或者已經提起訴訟的事項,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告知投訴人依照勞動爭議處理或者訴訟的程式辦理。
二、員工違紀的處理方式有哪些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
員工違紀的處理方式與程式:
1、行政處分: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察看、開除;
2、辭退(解除勞動合同):即時辭退(因嚴重違紀而辭退)、預告辭退;
3、除名:是隻適用於勞動者無故連續曠工15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30天而作的行政處理;
4、承擔經濟責任:扣工資不超過20%.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六條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
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我們可以瞭解到按照。
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發生勞動爭議後是不能同時申請勞動仲裁和勞動監察投訴的,如果已經申請仲裁的情況下就必須按照仲裁程式來處理。
勞動關係調解員現在哪家機構還可以鑑定?
第乙個 庭前調解與庭後調解。庭前調解指的是仲裁院在收到申請人的仲裁申請書後,在 審理日期之前組織勞動爭議的當事人調解。仲裁員會根據申請人與被申請人所提交的證據及材料,對案件做乙個大致的判斷。庭前調解相對而言成功率不高,因為已經到了勞動仲裁的地步,說明在提起勞動仲裁之前當事人之間沒有達成一致。庭後調解...
可以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的同時申請勞動仲裁嗎
奈羽續基 不可以,先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如果對處理的結果不滿意,可以再申請仲裁。或者直接申請仲裁不投訴。因為 勞動監察條例 有規定,已申請仲裁的,以仲裁結果為準。監察大隊會撤消你的投訴。 文開齊律師團隊 你好!這個是可以同時進行的。但是,為了讓你的案件進行更加順利,我建議你可以先去投訴,投訴後一般會...
庭前調解完之後後悔還可以從新起訴判麼
根據 民事訴訟法 第九十七條規定,調解達成協議,人民法院應當製作調解書。調解書應當寫明訴訟請求 案件的事實和調解結果。調解書由審判人員 書記員署名,加蓋人民法院印章,送達雙方當事人。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後,即具有法律效力。第九十九條規定,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送達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應當及時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