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網友
從你描述的看,你家的公屋屬於你們一家三口共同共有,共同共同有人未經其他共有權人同意,擅自處分共有物,一開始應該屬於可撤銷合同。然而,你爸處分公屋的時候,你和你媽知情且沒有明確提出反對,另外你患病時需要錢,全家對這個房屋的買賣已經有了默示的共識,這些情況可以視為該合同已經獲得其他共有權人的追認,這樣一來,你爸處分房產意思表示的權利瑕疵得到了補正,因此你姑可以獲得使用權。
儘管你可以提出單位有言在先,不得轉讓給外單位的人作為理由抗辯(這個理由是我推測的,但你的問題補充大致有這個意思),然而你姑依舊可以善意第三人的理由提出賣主(你爸)未明示房屋權利限制。何況按照合同法,只有違反法律的強行性規定,方為無效合同,單位的房屋不得賣給外單位,只能算內部規定,不能靠上強行性規定一說。
綜上,我覺得你打官司的話,不大樂觀。
2樓:婉順又敏銳灬小鷗
首先,公房的所有權屬於單位或者房管所,不屬於公民個人財產,公民僅享有使用權,不能處分。
其次,取得產權方同意,是可以變更承租人的。按照您所述情況,產權方已經同意將房屋的承租人變更為您姑姑,你們很難要回來了。
3樓:問答小星
產權方已經同意將房屋的承租人變更為您姑姑,公房的所有權屬於單位或者房管所,不屬於公民個人財產,公民僅享有使用權,不能處分。具體你可以諮詢下律師吧。有些案子還是可以有轉機的,雖然幾率比較小點。
公有房賣出怎樣要回?????????????????
4樓:法邦網專家
謝謝你的回覆。
並換鎖入住。
讓對方來起訴我。
這樣的方法是否行得通你說那樣不合法可是房子是我的而且只有使用權並沒有出租轉讓的權利。
我進去住不是合理的嗎?
我買的鐵路局的公有住房,產權為75%,私下協議賣出,買賣協議是否有效?訴訟到法院能否要回房屋的使用權?
5樓:網友
買賣協議無效。因為鐵路局的公有住房沒有上市,不是100%產權,故只有本人使用權、繼承權,沒有處置權的。
關於公有住房買賣問題
6樓:法幫網知道
建議帶好材料直接與律師面談。
免費房產糾紛法律諮詢就到法幫網。
關於公有住房買賣問題
7樓:法幫網知道
建議帶好材料直接與律師面談。
免費房產糾紛法律諮詢就到法幫網。
能否要回宅基地和房屋
8樓:法幫網知道
宅基地是指建了房屋、建過房屋或者決定用於建造房屋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的土地、建過房屋但已無上蓋物,不能居住。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宅基地屬於國家和集體所有,公民個人沒有所有權,只有使用權,所以不得轉讓、出租或抵押。。《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條規定:
任何單位和個人進行建設,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須依法申請使用國有土地。」由此可見,城市居民到農村購買農民宅基地或租用農民宅基地是違法的,一旦發生產權糾紛,理所當然不受法律保護。 宅基地作為與房屋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是指專門用於建造房屋(住宅)為目的的那部分土地。
也就是說,宅基地是指建了房屋、建過房屋或決定用於建造房屋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的土地,建過房屋但已無上蓋物、不能居住的土地及準備建房屋用的規劃地三種型別。 根據我國農民的長期生活習慣,農村居民宅基地一般包括居住生活用地,如住房、廚房、牲畜房、倉庫、農機房、廁所用地;四旁綠化用地,如房前屋後的竹林、林木、花圃用地;其他生活服務實施用地,如水井、地窖、沼氣池用地等幾部分。在我國農村大多數地區,宅基地就是一家一戶的農民居住生活的庭院用地。
農村居民宅基地的所有權依照法律規定歸集體所有,農民對宅基地依法只享有使用權,農村居民宅基地使用權是農民群眾的一項重要的財產權利。
法律諮詢(關於還款措施和房屋保管類的)
9樓:網友
1)按雙方的還款協議約定:你父親只是允許在到期不能還款的情況下,將辦公場地及設施將對方「保管」,雙方並沒有約定對方可以將你父親的場地出租營利。
2)還有,你說這房是「公住房」?是你父親承租的公有住房?如果是,公有住房轉租營利的,即使你父親當初在還款措施中同意對方可以出租,也還需要得到公房所有單位同意才有效。
2、但是,因為你父親是欠款方,對於對方將保管的場地出租營利的問題,如果起訴也沒有太大的好處,建議你父親找對方協商,將對方出租所獲租金充抵你父親的欠款後息訴,儘量不要將事情鬧大讓公房所有人知曉。
3、「證人均為原告人親屬,其是否有法律效用」:有,但因為證人與原告的親屬關係,其證言的證明力較低,還應有其他證據佐證要證明的事實才行。
4、其實,還款協議就是最有力的書證,此協議與親屬的證言能相互印證的,已經足可以證明待證事實。
但是,仍然建議走協商解決的路子。
10樓:實曉
你講得不清楚,從以上所講,好象你是原告,你父親是被告。你父欠你的汽車款,願將辦公樓交你保管,直至還清欠款止。
1、刅公樓是給你保管,既不是買賣也不是抵押。由於產權仍在你父親手裡,他當然有出租獲利的權利。
2、證人不管是誰,只要有行為能力,都有法律效力,只是效力的層次不同。
11樓:馬雲秀
1,可以出租獲利。
2,有效。
法律諮詢 離婚,法律諮詢 離婚
法院判決離婚後孩子的撫養權總的原則 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是貫穿於我國婚姻法處理子女撫養問題時的基本原則,也是處理離婚後子女撫養歸屬問題的出發點,只有在此前提下,再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妥善解決。夫妻離婚財產如何分割 1 夫妻共同財產,一般應均等分割。也就是說,...
離婚法律諮詢,關於離婚法律諮詢
答疑解惑 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離婚必須通過向民政局登記離婚或向法院起訴離婚的方式進行。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規定 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
離婚法律諮詢,免費離婚法律諮詢
如果訴諸法律,你可以主張一下訴訟請求 1 請求法院判決你們離婚。2 你的妻子在與你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與他人生下一女,屬於婚姻中過錯一方,可以向其主張賠償。3 主張由你來撫養孩子,由你的妻子支付撫養費,這是她法定義務。我認為你們最好可以先協商,訴訟是最後的選擇。你是本著解決問題和減少對家庭的傷害的態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