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進廠半年未籤合同現在又不肯補籤怎麼辦??急急!! 10

時間 2025-03-25 13:10:07

員工進廠半年未籤合同現在又不肯補籤怎麼辦??急急!!

1樓:歡離醉持駐

你可以叫員工寫個不願補籤的書面證明,以備用。按《勞動合同法》規定,在此之前,你工廠應付員工的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

2樓:網友

這是關乎他自己利益的事情,很多老闆恨不得不籤合同。如果你怕以後出事情,想辦法保留他不願籤的證據,如證人、錄音或書面證明啊。

3樓:網友

如果是我處理的話, 就是發個函給他要求他在乙個月內來人事部簽約, 保留簽收記錄, 或者寫證明是員工不願意籤, 讓他簽字確認, 然後乙個月之後, 書面通知他依法離職。

如果員工要求仲裁的話, 公司還是需要支付員工5個月的雙倍工資作為賠償。

4樓:明慧又通達的餅乾

根據《勞動合同法》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1、用人單位應在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否則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並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

2、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

因此,貴公司應該做的就是向該勞動者書面通知立即終止勞動關係,不應使該勞動關係繼續,否則不能免除貴公司的相關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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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沒簽勞動合同,公司一年後要求補籤

5樓:李保華

法律分析:關於合同補籤,例如,用人單位事後補籤勞動合同通常有兩種情況。一種為「補籤」,即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事後簽訂勞動合同,把合同期限往前移,簽訂日期為補籤合同的時間。

另一種為「倒籤」,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事後補籤勞動合同,將合同期限往前移,同時將簽訂日期寫成勞動關係建立之初的時間。「倒籤」勞動合同,勞動者往往拿不到用人單位未按期簽訂勞動合同期間的雙倍工資,因為在審理過程中存在舉證難的問題。並且,如果「倒籤」是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的共識,只要不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就符合民法關於當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則,就是有效的。

因此,提醒勞動者:在補籤勞動合同時一定要慎重,要正確理解「倒籤」與「補籤」的差異,用人單位補籤勞動合同時,只有將簽訂日期寫明為籤合同的日期,才能定為「補籤」,才能證明簽訂勞動合同的真正日期,也有利於勞動者更好的維護自己的權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單位要求補籤勞動合同員工不肯籤怎麼辦?

6樓:羅仰俠

單位要求補籤勞動合同員工不肯籤不需要採取過多的措施,這個時候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勞動合同到期後,如果是員工不願續約的,一般情況下員工不可以再要求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或經濟補償金;但答伏是,如果是因用人單位降低勞動合同約定條件而導致員工不簽訂勞動合同的,則員工可以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

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轎櫻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一、終止勞動合同的情形是什麼?

根據現在的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的話只有用人單位給予補償的可能,閉舉叢勞動者不需要補償經濟損失。勞動合同期滿的,勞動合同終止。終止勞動合同有3種情形有:

1、公司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工資待遇等)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終止勞動合同的,沒有經濟補償。

2、公司降低勞動合同約定條件(工資待遇等)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終止勞動合同的,有經濟補償。

3、公司和勞動者一方或者雙方不予續訂勞動合同,終止勞動合同的,有經濟補償。

所以如果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的情形是後面兩種情況的話,那單位就要補償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第四十六條第五款、第四十七條、第九十七條的規定,勞動合同期滿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經濟補償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計算,按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入職滿半年不滿一年未籤合同後面補籤公司是否要賠償

7樓:

親親,入職半年不滿一年沒簽訂勞動合同後面補籤是可以要求公司薯森進行補償的。可以主張5個月的雙倍工資。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勞動者和用人單位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向用人單位主張未籤勞動合同第二個月起的雙倍工資,最多11個月。

勞動者可以到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勞動者可以通過工資紀錄,工牌、鄭隱社保紀錄,有署名的用人單位檔案等證明事實勞動關喊手廳系。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入職滿半年不滿一年未籤合同後面補籤公司是否要賠償

8樓:寧寧說法

可以報警,要求對方賠償。

原工作單位未籤合同可以補嗎

9樓:潘達懂發

可以。1、補籤勞動合同只要沒有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那麼就是合法有效的。2、公司與勞動者補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應載明勞動合同的期限自雙方建立勞動關係之日開始。

補籤屬於一種追認行為,可使雙方未簽訂勞動合同前的勞動關係存續期間也同樣受到勞動合同約定權利義務的規範。

一、用人單位未籤勞動合同可以補籤嗎

可以。1、補籤勞動合同只要拿沒沒有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那麼就是合法有效的。

2、公司與勞動者補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應載明勞動合同的期限自雙方建立勞動關係之日開始。

公司雖在雙方建立勞動關係之日起乙個月內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但在補籤的合同中,雙方約定的勞動合同的期限自雙方建立勞動關係之日開始,該行為應視為勞動雙方協商一致簽訂的勞動合同,權利義務同樣適用於未簽訂勞動合同前的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屬於一種追認行為,可視為雙方在建立勞動關係時已訂立勞動合同。且該追認行為使雙方未簽訂勞動合同如敏段前的勞動關係存續期間也同樣受到勞動合同約定權利義務的規範。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

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一)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渣譽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對勞動合同的無效或者部分無效有爭議的,由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二、員工不同意補籤勞動合同的可以要求補償嗎

員工不同意補籤合同的,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金。

員工不同意補籤合同,公司可以解除勞動關係,但要支付經濟補償金。支付經濟補償金時要按照以下的標準:

1)按員工在該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向員工支付1個月工資。

2)員工工作6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要按1年的標準計算;

3)員工工作不滿6個月的,向員工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4)員工月工資高於公司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的,要按員工月平均工資3倍的數額支付經濟補償金。

補籤勞動合同意味著在規定的期限內,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並未簽訂勞動合同,因而超過了時限,才出現了補籤的情況。而補籤的勞動合同也具有一定的追溯力,確保在雙方尚未簽訂勞動合同之前的那段時間內,彼此的勞動權利義務也能受到保護和規範。

勞動合同沒了,公司按照入職時間跟員工補籤,可是員工不願意補籤怎麼辦

10樓:網友

原勞動合同簽訂的時候,是否有「勞動合同簽收表」,如果有,也可以證明公司與員工已經簽訂了勞動合同。

11樓:網友

補籤是否還與原先簽的內容一樣,你想要達到什麼效果,才能確定怎麼辦。

12樓:高考指導鴨梨老師

勞動合同依法簽訂後,應於15日之內到勞動行政部門備案。

所以即使勞動合同沒了,一旦發生勞動糾紛,以勞動行政部門備案的那份合同為準。

此外,勞動合同依法應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本人各持乙份,勞動合同發給勞動者時應簽署勞動合同簽收單,也可以作為雙方已簽訂勞動合同的證據。

為了進一步避免用人風險,可將此情況書面說明,要求員工補籤合同,部門主管及同事作為證明人在上面簽字。如果該員工仍然拒籤,可認為有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意願,按辭職程式往下談。曉之以理,動之以情,讓員工知難而退,補籤勞動合同當然是最好結果。

13樓:網友

如果不補籤勞動合同會發生一下後果:

1、如果員工入職已經24個月,哪就會發生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後果;

2、如果員工入職未達到24個月,那麼可能會產生雙倍工資的賠償,具體賠償月數根據實際情況而定。

解決途徑:對拒絕簽訂勞動合同的職工,可以藉助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工會這個途徑來予以解決。

本人試用期未簽合同,現做了半月。應聘時公司說試用期每月1500,現在我不做了公司說走可以但只拿87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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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有沒有續簽合同現在公司倒閉了該如何賠償我

公司這樣做是不合理的,因該向你支付經濟補償金,即使你們沒有續簽合同,但是已經形成事實勞動關係,公司應按照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的公司的標準像你支付。 不然還怎麼辦 公司應該向你支付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的標準從2008年1月1日起計算 廣州金律師 應該要給與經濟補償。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 有下列情...

老闆沒簽合同,現在要辭退我,請問怎麼辦?

1 關鍵看公司辭退你的理由。如果你有勞動合同法39條的過錯行為 例如嚴重違反規章制度 那就沒任何補償。如果公司用40條 41條理由,都可以合法辭退,但都要付經濟補償,40條的還要付乙個月工資的代通知金。2 公司辭退員工需要公司自己來提供證據證明辭退符合法定的理由和程式,否則就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要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