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試用期未簽合同,現做了半月。應聘時公司說試用期每月1500,現在我不做了公司說走可以但只拿870月

時間 2022-10-10 16:55:06

1樓:

從這個情況看,公司有違法行為,你可以通過勞動仲裁進行維權,以獲得相應的賠償。

1、你已經工作1個半月未簽訂合同,說明公司已經超過了《勞動合同法》要求1個月內簽訂合同規定,該公司要給你0.5個月工資的雙倍賠償;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2、試用期,公司給你發放的工資不能低於同崗位的80%,且不得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這點,該公司也需給予相應的補償。

( 第二十條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建議你到當地勞動仲裁諮詢,提供在該公司工作的證明材料(工作牌、工資條等),通過勞動仲裁維護自己合法權益。

2樓:匿名使用者

不合理,可以根據當地勞動法的最低工資標準去告他,就是沒有勞動合同,只要你去工作了,就生成了勞動工作關係!現在深圳的最低也是1320元/月

急急急,我媽應聘保潔員工作,試用期3天過去了,另工作了10天,現在說簽合同時出現問題,那個老師嫌棄 100

3樓:由聽南

哪怕就幹一天他們也要給工資,要是他們不給可以找勞動仲裁部門處理。

4樓:

如果不給就去勞動監察大隊投訴他們,或者申請勞動仲裁

5樓:匿名使用者

他們會不會給我不知道,

但是我知道法律規定必須給。

可以找勞動仲裁之類的進一步諮詢。

我在一家建築公司工作,應聘時說的試用期乙個月,試用期已經過了,我和辦公室經理簽了勞動合同,老闆沒 5

6樓:

我的理解是:你付出了勞動,已經與公司建立了事實勞動關係。而勞動合同只是乙個書面的證明,你沒必要糾結這個。

首先不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肯定是違法的,它要支付一定賠償的。勞動法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如果你又是在證據證明你在這家公司工作過,且對方未簽訂勞動合同就可要求補償。

另外公司希望你們辭職,也就是公司原因想協商解除勞動合同,這個你可以跟公司進行談判,讓他們支付補償。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7樓:杭祺

自己收集點證據,證明你確實在這邊待了三個月,以備之後需要勞動仲裁的時候用。

其他的你就可以根據 fenghuoyantai 提供的答案操作。勞動法、勞動合同法都有明文規定,不賠就申請勞動仲裁吧。

8樓:匿名使用者

無論是否簽訂合同都可以拿到n+1個月的工資,對你來說就是1.5個月的工資賠償

9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實際付出了勞動,就能按照勞動法的相關規定拿到補償。

10樓:可愛濛濛

估計不行的多 ,你是籤了多長時間 同時要看是不是公司無法經營的原因而讓你們辭職 如果是這樣的話估計拿不到賠償的。如果是公司單方解除的話 可以爭取一下 不過不好說

11樓:戀上鍵盤和滑鼠

沒合同,沒保障。怎麼賠償?

12樓:風聲水起之歌

為自己的利益、權利死纏爛打,決不能讓他們舒服

13樓:夜黑未央

勞動合同上簽訂的是法人代表的名字還是誰的、如果不是估計是不行吧、還是諮詢一下專業人士吧

本人在崑山一家小公司上班說了試用期是2個月沒簽什麼合同 但是我在做了25天的時候公司老闆辭退了我

14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1全部可以要求當天結清工資!

15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是不太現實的,理論上財務有他自己制度,不太可能當時結的.當然小公司或者可能方便些

16樓:零度溫泉

這就要看財務制度了,試用期的工資肯定是要發的,一般情況下不會當天的

在公司上班兩個月,說試用期是三個月,沒有簽合同,現在公司裁員,說我不合適,這樣有經濟補償嗎?《中... 40

17樓:匿名使用者

1、《勞動合同法》中明確規定了,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應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超過1個月未訂立勞動合同的,1年以內應支付勞動者2倍工資,超過1年未訂立勞動合同的,視為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也就是說你可以得到1個月的2倍工資賠償。

2、如果單位以所說的藉口辭退的話,可以要求單位支付你經濟補償金,具體的金額為:在本單位工作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足1年的,超過6個月按1年計算,不足6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其中,月工資指勞動合同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月工資。

而且,單位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中的規定,應該支付2倍的經濟補償金。

3、關於維權:可以到當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局)申請勞動爭議仲裁來調解。首先,需要提供勞動關係證明,例如工資單(條)、工作證(最好有公章)、工作照、工作服、考勤表、同事證詞、錄影或者帶有名字和單位公章的檔案等等,以上這些證據只需要提供一種就可以證明你的勞動關係,仲裁就會受理。

拿著這些證明到仲裁去拿申請表,填寫後遞交申請,在接到申請後5個工作日內,會通知是否受理,如果仲裁受理,那麼會在45日內作出調解或裁決。另,仲裁受理後,是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的。

18樓:韓飛律師

1、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就不存在所謂的3個月試用期;解除勞動關係,應該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勞動合同法》46、47條。

2、入職的第2個月開始,應該支付你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勞動合同法》82條

19樓:考慮經濟問題

首先,《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公司在試用期不和你簽合同是違反《勞動合同法》的。

其次,對於試用期三個月是否合法要看當時公司與你約定的勞動期限是多久。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公司和你約定試用期三個月估計是違法的。

綜上,公司不和你簽合同違法、試用期的約定違法、超過試用期後無正當理由解除合同也是違法的,所以你可以要求公司賠償。

對於賠償額,可以從用工之日起的第二個月每個月要求雙倍工資作為賠償,公司違法解除勞動和你可以再要求乙個月工資作為賠償,所以你最少可以要求連個月工資作為賠償。

20樓:簡簡單單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未簽合同超過乙個月的,從第二個月開始,可以要求雙倍工資的。

2、你工作了兩個月用人單位仍未簽訂合同,你除了要求第二個月雙倍工資外,還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解除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21樓:胡日之

試用期三個月合法,但超過乙個月未與你籤書面勞動合同違法。

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試用期內用人單位可隨時解除此勞動關係,但你可以因其未按規定與你籤書面勞動合同而請求其支付你雙倍工資,雙倍工資從你上班滿乙個月開始計算,具體說,因為你只工作了兩個月,可以要求單位支付你第二個月的雙倍工資。

22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試用期不合格,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憑這點不屬於單方解除。可以不予支付經濟補償金

23樓:晁方

你好,公司說你不合格是要基於該公司規章制度規定的,他不能說裁員就裁員。沒有籤勞動合同是從乙個月之後支付雙倍工資的。還有你的工資是按試用期工資

24樓:匿名使用者

成都北路500號1605室這家叫千海(上海)******的台資公司。號稱自己做有色金屬三十多年了,實際上在上海只是個小小的辦公室。只按上海市最低標準來為員工加金,如果外地戶口的員工就不要指望他會幫你加金了。

籤一年合同3個月的試用期,之後強行辭退員工,只支付半個月的工資。期間還有公司**將員工強行從地上拖到門口,報警後才將苛扣的勞動手冊歸還。真的很不人道,和樓上的同勉!

我與公司簽訂兩年合同約定試用期為乙個月!可是我剛做了乙個半月公司說我試用期不合格要辭退我!這樣公...

25樓:匿名使用者

不用賠償。試用期可以無條件辭退你的。

26樓:李律師

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是可以解除勞動關係的,但公司需要承擔舉證責任

試用期不簽合同麼,試用期不簽合同的公司正常嗎

沒簽勞動合同的話,也就沒有什麼法律上的試用期只說了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乙個月 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

試用期用簽合同嗎,試用期 一定要簽合同嗎?

視情況而定,一般公司在試用期是不會和勞動者簽定合同的,在試用期內,雙方如果任何一方覺得對方不合適,即可以解決勞動關係,但試用期一過,為了維護勞動者雙方的權益,必須簽定書面合同,合同應該註明法定事項以及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協商好的合理的條款,此時,若有一方想解除勞動關係,必須提前一月告知,並支付對方可能...

試用期月沒有籤勞動合同,現在試用期已過但是加上試用期不到

可以要求補償。1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從第二個月起支付雙倍工資 2 公司的原因辭退你的要支付半個月的經濟補償金,如果未提前乙個月通知辭退的再加乙個月時間 經濟補償金 補償時間 你離職前的2個月的平均工資 平均工資的演算法 是當月所有的應發工資數,就是扣個人保險及公積金以前的那個數。參見 勞動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