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華律網
我國《繼承法》第十條規定了法定繼承人的順序和範圍,第一順位的法定繼承人是配偶、子女和父母;第二順位的法定繼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只有在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的時候,才會考慮第二順序的繼承人。
2樓:沐雨觀荷
我想你說的應該是法定繼承吧,就法定繼承而言,《繼承法》是這樣規定的: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第十一條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第十二條
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第十三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條 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配給他們適當的遺產。
以上就是與法定繼承相關的條文,第10條進行了一般性的規定,11到14條規定了一些特殊的情形。
3樓:匿名使用者
法定繼承人的繼承順序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具體如下:
一、法定繼承人的範圍
1、配偶。配偶是處於合法婚姻關係中的男女雙方相互間的稱謂。作為繼承人的配偶必須是在被繼承人死亡時與被繼承人之間存在合法的婚姻關係的人。實踐中配偶身份確定的若干情況。
2、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以祖孫相稱收養他人為養孫子女的,視為養父母子女關係;養子女只能繼承養父母的遺產;形成撫養關係的繼子女既可繼承繼父母的遺產,也可繼承生父母的遺產。
3、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形成撫養關係的繼父母。
4、祖父母、外祖父母。是否也應包括養祖父母、養外祖父母和形成了撫養關係的繼祖父母、繼外祖父母?有不同觀點。
5、兄弟姐妹。包括同父同母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形成撫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二、法定繼承人的繼承順序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三、喪偶兒媳和喪偶女婿的繼承權及順序
1、兒媳、女婿繼承公婆、岳父母遺產的條件:一是喪偶;二是盡了主要贍養義務;是否與之共同生活,是否再婚,在所不問。
2、符合繼承條件的兒媳、女婿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3、兒媳、女婿繼承遺產後,不影響子女的代位繼承權。
四、代位繼承
(一)定義
代位繼承是指繼承權的子女先於其父母死亡並由晚輩直系血親的,其父母死亡後遺產按照法定繼承方式繼承時,先往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替其繼承地位,取得其應繼承的遺產分額。
(二)要件:
1.被繼承人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
2.被繼承人的先亡子女有繼承權
3.代為認為被代為人的晚輩直系血親
4.代位繼承發生於法定繼承中
(三)代位繼承的效力
1.代為人替代被代位人的繼承地位,與第一順序到其他繼承人共同繼承,按均等預案則分配被繼承人的遺產。
2.第一順序在五其他繼承人繼承的,由代為人獨佔繼承,取得全部遺產。
五、轉繼承
(一)定義
轉繼承是指被繼承人死亡後、遺產分割前,未放棄繼承權的繼承人也死亡的,其應得遺產分額由他的繼承人繼承。
(二)要件:
1.被繼承人死亡後,遺產分割前繼承人死亡
2.繼承人未放棄繼承
3.由死亡繼承人的繼承人繼承其應繼承的遺產份額
六、代位繼承與轉繼承的區別
(1)性質和效力不同,轉繼承人行使的不是對被繼承人的繼承權,而只是對被轉繼承人的遺產繼承權;代位繼承人參加繼承所行使的是對被繼承人遺產的繼承權,而不是對被代位人的遺產繼承權;
(2)繼承人死亡的時間不同;
(3)繼承主體不同,代位繼承人的範圍僅限於被繼承人的直系晚輩親屬,而轉繼承可以是被轉繼承人的所有繼承人,他們依各自經繼承順序參加轉繼承;
(4)適用的範圍不同,轉繼承既適用於法定繼承,也適用於遺囑繼承。
如果被轉繼承人有配偶,在確定轉繼承的遺產時,要注意分割共有財產問題,不能將轉繼承中的遺產都作為被轉繼承人的遺產。
4樓:
你給的條件不是很詳細啊!
如果有有效的遺囑或者遺贈的話是先按遺囑或者遺贈繼承,遺囑繼承剩餘部分才有法定繼承人繼承。
法定繼承是按照一定的順序繼承的,父母子女配偶是第一順序繼承人,由這些人按照均分原則繼承,但是有幾種情形下可以不均分!在此就不詳細的說了!
只有在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的情形下才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繼承!希望你對你的問題進行補充後再回答吧!要不你的問題很籠統,不好回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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