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ai黃莉莎
你可以單方面申請離婚起訴 如果夫妻分居半年 法院會判自行離婚的 立即生效
2樓:胡二通
好像不會,通常都會讓你們私下和解,除非你有他家暴的證據,或者出軌的證據。
3樓:哈哈哈有希望了
結婚這麼多年了,你要離婚,他不離,證明他心裡還有你。你嫁給他,也可以說你得到他。你與他結婚,也可以說,他得到你。
雙方情願難得在一起,送你一句話,人常常不肯認錯,凡事都說是別人的錯。我想說,心胸寬敞一些,欣賞他的優點,接受他的缺點,幫助別人,別人開心了,自己心裡也會很開心,而他是你的男人,關心他,有一天他會覺醒感激自己的愛人的。還有就是一方不願離,目前婚法很難判離婚的。
最後傷害的是孩子,沒父母的孩子最幸福
4樓:
如果他再打**威脅你或你的家人,最後**錄音成為二次起訴的證據,你拿著**錄音報警備案,對你起訴會有幫助的,感情破裂會判離婚的。祝你順利
5樓:愛教學好幫手
建議你找專業律師詳細諮詢一下,專業律師會從法律的角度幫助你,不要怕,律師一定有辦法幫你的。
6樓:儒雅的
離婚起訴前分居6個月,靜下心想一想,確實沒有和好的意思那就只有起訴離婚,那時法院還要調查,調查後你兩人確實分居6個月以上了那就得判離婚了。
7樓:軍火遊客
可以向法院申述離婚的
8樓:冬末暖陽
家暴證據拿出來就ok
9樓:鑲潔
二次起訴一定會判離的,只要你想好以後你要怎麼好好過日子,就什麼都不怕了!
10樓:匿名使用者
這樣的話說明你老公還是喜歡你的
11樓:sk軟體
剛寫完寒假作文,吧友們求指導
12樓:半醉看夕惜
三次起訴離婚半年以後會判決的
13樓:
經常打架最好是不要過了
14樓:匿名使用者
婚姻法有明確規定: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第三十三條 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第三十四條 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第一次判決不準離婚,而六個月後可再行起訴,此時判決離婚的可能性大一些,但也要符合婚姻法感情卻已破裂的情節。並排除軍人無重大過錯妻子提出離婚的情形。
我和我老公結婚六年了,婚後一直感情不好,經常吵架打架,有一個女兒今年六歲。現在我和他都有離婚的想法
15樓:匿名使用者
你都離婚6年了,能不離婚就不要離了。離婚的人沒有一個是完整的,感覺這離婚比吃快餐還快。天天看到離婚和快離婚的,心裡挺不是滋味的。
你離婚想找個懂你 疼你 關心你 愛你的好老公,但是半路夫妻永遠都是兩條心,不錯你離婚了,單身一個女人,再結婚,還可以再生,除非遇到一個好男人,否則,生活又會迴圈,好不好,再離婚,就更麻煩了。生活,就是一道道難關和一層層**構成。一句話,外面再好,原配最好!
多包容 多反省 相互理解 互相敬重。不要離婚,痛苦得很!
16樓:匿名使用者
你雙方有離婚的想法可以協議離婚,債權 ,債務分配,財產分配,女兒的撫養權由誰承擔,另一方出撫養費用,條條槓槓寫清楚.,
17樓:夢的
離婚,他會打你,指不定哪天把你怎麼招了,女兒也必須歸你,不然女兒被捱打的次數比你多,搞不好長大就變壞了,但也不能太慣你的女兒,不要讓變成沒有一個沒有任何主見的人
18樓:匿名使用者
人生不如意十之**。夫妻之間要相互理解相互包容。而女兒要想在離婚的家庭而不受影響是不可能的。心裡會有或多或少的陰影
19樓:匿名使用者
不要離婚!你們離婚的話對你們女兒的身心健康受影響,和老公好好溝通,心平氣和的和老公好好談談,婚姻就是靠批此包容,理解與信任來維持的,在說了如果你們離婚了最可憐的是你們的女兒,因為你們兩個在離婚後都會去找屬於各自的幸福,這樣真的不好,這樣的家庭很不幸福,人都有一段磨合期,人成熟,穩重了都會懂得好好去珍惜眼前的幸福,祝你開心幸福哦!
20樓:匿名使用者
孩子不論是誰帶,另外一個有探望權利,能調解的話不建議離婚!離婚孩子心理肯定是會受衝擊的!
21樓:峰
他也有離婚的想法嗎?如果有那離了算了,如果沒有那就找問題為什麼吵架,座下來好好談談,多為對方想想
22樓:百度使用者
如果你僅僅為了女兒而承擔你一輩子無感情的婚姻,那我勸你還是選擇離婚。女兒永遠是你生的,離婚時可以於對方協定每月探望女兒次數。及撫養女兒金額。希望你重新開始新的生活!
23樓:匿名使用者
我覺得不離的好啊,就算是為孩子。都忍了六年了,不是嗎?如果真離,女兒跟媽媽好,畢竟都是“女人”……
24樓:尼瑪還能有啥名
別離,在碗麵找個情人
25樓:匿名使用者
我也是一樣情況丶已經離了丶小孩歸男方丶自己協商丶在各家呆幾天丶男方付生活費
26樓:蘿莉轟炸機
痛苦就離婚吧。對於女兒你要常常聯絡告訴她事實婉轉的讓她理解
27樓:擺渡你的**
我覺得讓孩子跟她爸好了 你可以再嫁人 帶孩子也不好嫁啊
28樓:蝸牛
早知現在何必當初鼓著兩隻青蛙眼裡只有高富帥,活該
29樓:紅酒我喜歡
最好不離,會害了孩子,也苦了自己
30樓:匿名使用者
出家當尼姑,訣別一切紅塵
31樓:燈火
你多少歲,乾脆嫁給我,我35。
我48歲與老公性格不合,已經沒有感情,要離婚,他也
32樓:隱心先森
如果沒有感情了,之間吵鬧不斷,那就離婚了,現在孩子應該都大了能接受這一切了
33樓:人在窮途
性格不合,並沒有影響到夫妻生活吧。想孩子也不小了吧,你不想讓孩子失去爸爸或媽媽吧。所以……。你知道該怎樣吧!
我跟老公性格不合,該怎麼辦,我和老公性格不合,但他又不當回事怎麼辦
你們倆個已經一起牽手經歷了十多年的風風雨雨,我想你們的之間的感情不用我多說了。我想,你老公一定愛著你,不然不會和你一起過了那麼多年。只是啊,男人愛面子,有時候嘴上不說,心裡卻很想哦。我想沒有誰會比你們更了解對方了,所以不要賭氣哦。不要讓自己作出後悔的事情,要好好珍惜現在所擁有的,2個人在一起,有時候...
我與老公性格不合,經常吵架,就是不能好好商量,彼此都覺得好累,我甚至想放棄這段婚姻了。求解決的辦法
第乙個回答的人是正確的。你的意思就是和你老公只要一商量就會吵架,那麼書信是乙個好辦法,可以讓你們不用面對面,因為情緒高漲的時候會不由自主的任情緒得到釋放,事後也許又會後悔當時的衝動。書信可以讓你們情緒高漲的時候對方避開爭吵 加油o o能挽回盡量挽回,無路可退或有更好的條件的時候才考慮放棄。畢竟兩個人...
請問我與丈夫的夫妻由於性格不合感情已無法挽回現雙方都同意離婚可是卻都不願意放棄3歲半的兒子的撫養權
1 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 患有久治不癒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 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 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2 父母雙方協議兩周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