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後凝冬
既然要分手,財產要分清的,既然車子首付是你拿的,當然要拿回去的心裡不好受是感情到了難以分手地步,一旦分了,感情容易造成傷痛
2樓:lq最好的我
分手不是乙個人的原因,錢要回來了,你們之間就算的很清楚了。分的也很清楚,互不相欠。 如果他有心,這種事,他會處理好的。
當初我4年感情,分手的時候,他沒有開口,我就把他送我的金手鐲,還有項鍊。差不多13000.都還給了他,分手了,就應該把不屬於自己的東西,還給他。
3樓:匿名使用者
,我也挺後悔管他要錢的。什麼意思。你還有餘愛。。。總是吵架。乙個巴掌拍不響的。雙方坐下來仔細想想。。。吵架不打架正常有點的。。。。。。。。。。。。
4樓:易企推武漢seo公司
如果是我,我就會看自己經濟條件怎麼樣,好的話就不要,三年了應該有很多美好的回憶吧,不要因為一點錢而把一段戀愛經歷變得不堪回首
5樓:匿名使用者
看來你心裡還是有他的。真覺得難受且自己又不差那些錢的話,就不要了,留個念想吧!分手也不能成為仇人,畢竟曾經相愛過!
6樓:從琳溪
他都沒有想辦法取得你諒解,首付他家還是有的,都說一星期給你
7樓:陝西銘華飛裝飾
沒有感情就應該要回屬於自己的東西。要回屬於你自己的東西是應該的,覺得過意不去,可以給打個折。
8樓:朱英楠
你好傻啊,明擺著這男的很有心機,他玩膩你了就想拋棄你,還有她目的也達到了就更要拋棄你了,你趕緊偷偷的收集證據車是你首付的,然後去偷偷找律師事務所幫忙分析告他有多大勝算,有把握就告他,
9樓:戊念荷
想清楚沒有結果了,你們不會再和好了,你當然要提出來,因為沒有未來了,經濟上還是算了好。
10樓:
要都要了 後悔啥啊 問題是錢是有型的東西 那付出的感情要得回來嗎
11樓:於秀雅
這種人沒必要同情,很多事說不准,錢能不能到手還不一定,等到手才算事,你不欠他的
12樓:蔣策
分手後就是最熟悉的陌生人了,應該要。
13樓:
應該要,再有錢那也只是你或你父母辛苦掙的平什麼呢留個前男友,以後讓你新男友知道了對他也不公平啊!
14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比較有錢,而他家非常沒錢的話我建議還是,不要了。
15樓:遺忘love傷
肯定要,除非你家非常有錢,那車的首付款對你來說非常少,就跟路上的一元錢掉地上一樣不屑於要
16樓:別來無恙
還沒分就給人家要錢呢?要錢了就證明你們倆不可能在一起了,趕緊分吧。男的也不會和你在一起了
17樓:黑塔緊
還要,是你該得的,你做得很對,必鏡親是親財是財嘛
18樓:宇獻
不能要回來,這屬於贈予,要麼把那破車還給你
19樓:漫靖瀅
分手還可以做朋友的,看你怎麼處理了
20樓:無邊的彼岸
你應該要,不過如果他沒有錢你可以讓他給你打欠條,等到他有錢以後給你
和男友談了三年戀愛 現在感情出現了問題 我們要分手 當初買車我付的首付 首付是7萬 車寫的他名 分
21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現在確實湊不出這多錢那也沒有辦法呀,萬一和不好就和他商量一下,分期付款的方式把他的錢還了,畢竟你們還是有感情的撒!
22樓:哆來咪
別這樣子 錢是你的 你應該拿回來
23樓:匿名使用者
他要想和你分開那就分開吧。沒可能了就把錢要回來
24樓:想往天空的自由
唉,,分手都這麼麻煩
25樓:叱魑
你太善良了 月供你們誰還?
26樓:匿名使用者
月供你出的錢為什麼不寫自己的名字呢?
我和男友沒結婚,付首付買了車,車貸也是我還的,寫的他名字,想分手怎麼辦?
27樓:匿名使用者
你和男友沒結婚,既然你肯首付給他買房,說明你還是比較愛他的,你都寫了他的名字,也說明你還是比較有錢的。你還買了車,車貸也是你還的,那說明你們倆在一起也有好久了呀。全部寫的都是他的名字,你們也夠相愛的。
不過你現在居然想分手了,你問怎麼辦,是離開了男朋友以後怎麼辦,還是自己的錢怎麼要回來。你們都沒有結婚,你也太大膽,全寫男方的名字,按理說如果分手了,男孩子該把錢還給你,尤其是你用了的那部分錢。
28樓:匿名使用者
找男朋友協商一下吧,要不就把車過戶給他,要不讓他給你一部分錢雖然分手了,兩人也曾經是想結婚的情侶啊,很多事情可以商量吧!
而且節日情侶,我不相信他不給你花錢,如果這樣的話,你真該早分手兩個人當情侶的時候,很多東西都是交叉在一起的,你花錢寫他的名,她花錢寫你名,所以也不用計較,其實人該痛心,失去的不應該是自己的感情和那段時間嗎?人是最值錢的
29樓:匿名使用者
還能怎麼辦,分唄!如果車貸沒有還完就不要再還了,已經還完也就只能算了。通過法律手段是可以討回部分損失的,但打官司的成本太高,勞心勞力的,往往得不嘗失。
錢,可以再掙回來。情也可以再找。經驗與教訓是一定要吸取的,因為你是個情理不分的人。能夠避免下次的錯你就算賺回來了。
30樓:小不同你
這個在法律上屬於男方的車,如果你有證據證明車貸是你還的,你直接打進還車貸的賬戶中,還是打給男朋友他再還進貸款賬戶中,如果能證明車貸是你還的,就能分到車的部分產權。先協商解決吧,協商不好就只有起訴法院解決了。
31樓:匿名使用者
先跟他商量,如果溝通無果,那就找律師。律師會讓你提供材料去打官司。能溝通肯定是最好的
32樓:麗麗
你兩個可以協商。算一算。你一共拿了多錢。然後把錢讓他還你。如果他不想給你錢。你也可以要車。把錢給他。你們兩個人做下來。好好協商一下下就行。
33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提供你每次還貸款的票據,跟他說要麼改名,要麼給錢車給他,要麼法院見,以後你也多點心眼吧
34樓:寒雪肖雅
要麼你給他點錢車歸你,要麼他給你錢,車歸他
我的男朋友父母首付給他買的房子,我倆還沒有結婚,房產證上現在寫的他的名字,如果我倆結婚了一起還房貸
35樓:手機使用者
你去看看他是不是辦未婚證明買的房子,如果是,離婚你沒有權利分房子,因為是未婚個人財產
36樓:
兩個人在一起也不是看房本,他要是愛你就算有一天離婚了房子也會留給你,找乙個有你名字的房本不如找個好老公,即使房本有你的名字有天離婚了你得到的不比你失去的心疼的多
37樓:書雅安
結婚之前,你要他加上你的名字,不然不結婚,說明不愛你,如果離婚你就沒有房產權
38樓:一切都會好起來的
你是不是瘋了,不想結婚就不要結,不要還沒有結婚就想到離婚
39樓:鎴版畤酶
首付是誰,就是誰,那是婚前財產,離婚你最多只能得到你還貸的錢,房子不用想了
40樓:每yi次想你丶
還沒結婚就想離婚分房子。。。世風日下
41樓:家住長江邊從小喜歡浪
離婚後,你只能得到除去首付之後房子的一半…
42樓:匿名使用者
你們可以去辦個結婚證再去付首付。其實房產證上寫不寫你的名字沒什麼區別。因為是他父母付的首付。
新婚姻法規定你看了沒有。就算房產證寫你倆名字。錢也不是你倆付的。
和你們沒有關係的。還有還貸方面。既然是寫你男朋友乙個人的名字。
那貸款肯定也是以你男朋友的名義還的。就算是你倆一起還。如果真的到離婚的時候。
你怎麼證明是你倆一起還的。首付他父母付的。月供以他的名義還的。
我建議你。辦過結婚證在去買房。房產證上是你倆的名字。
不管以後怎麼分配。肯定比寫你男朋友乙個人名字要好。還有一點比較重要。
看看你男朋友父母是否願意讓你的名字出現在房產證上是最重要的。
43樓:弓甬長力
竟然有你這種東西!沒結婚就想著分財產!去騙婚吧!
44樓:好人
還沒結婚呢就想離不要結算了
45樓:熊熊開濟
房產證上只能寫乙個人的名字
46樓:藍水晶
還沒結婚就想離婚的事!切!
47樓:匿名使用者
還沒有結婚!!!就算房子!!!!!貪心!!!
48樓:匿名使用者
還沒結就想到離,有意思麼。。。。
49樓:你在那
你是看中人家房子嗎?那就不要結婚了
男朋友買房寫的我的名字但是我們還沒有結婚,結果現在分手了,怎麼辦? 100
50樓:
可以的,只要你能夠證明購買該房屋的錢是你所有,而且是為結婚而備,現在沒有婚姻的事實,可以要求對方返還!通過起訴的方式。 分析:
根據你買房寫女方姓名的行為來看,屬於贈與。但戀愛中價值昂貴的贈與顯然有結婚的目的,所以是乙個附條件的贈與,條件就是結婚。而雙方分手,即條件的取消,因此贈與可以撤銷。
(昂貴--指可能影響生活的物質。你買房贈與,但婚姻條件成就的,其實你也可以居住,從你個人角度來說,不影響你生活問題;但條件不成就,你就喪失了居住的可能,而接下來,你可能無力再購買第二套住房,因此影響了你的生活。法律鼓勵正常的感情發展和健康的婚姻,因此不會忽視、放任借婚姻幌子斂財的行為) 可以參照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的精神。
別洩氣。
51樓:yz_子非魚
如果你不還,那恭喜你,要發財了!
房子剛落地,轉戶的手續費很貴,很難辦,出於你這種情況也沒有什麼辦法,乙個字難
不過流程應該也是可以走的,可以問問中介
52樓:匿名使用者
有過類似的案子,這種情況一般即使到了法院也是調解,因為不構成案件的基本條件,當然如果有需要可以找當地法院公證,把房子過戶付首付款的人名下,當然這個是要對方同意的
和男友在一起三年分手了,和男友在一起三年分手了?
很正常,還有在一起更久的分手,各種各樣的原因都有,感情是沒有對錯的,就算什麼事都沒做錯也是有可能分手的 麼瓊音 這個很正常,在一起久了,如果不結婚的話就很容易,因為一些小事分手。 貼吧女僕長 我媽堅決讓我和談了三年半的男朋友分手怎麼辦?我覺得,你可以和你媽媽坐下來心平氣和地談談,問她到底為什麼非要讓...
和前男友分手已經三年了,他現在已經結婚,估計都快當爸爸了,但是我呢,至今還是人
他要真過得很幸福,估計早把你忘了。而且你們都走到分手的份兒上,就算你和他在一起,估計也就是對怨偶。你現在沒物件,就算事業有瓶頸,最起碼乙個人還清淨,不用天天和男朋友吵架,不管怎麼說比你堅持和他在一起過的還是好的。既然過去了,也不可能挽回了,就忘了吧,人總要往前看,要不眼睛怎麼沒長在後腦勺上呢! 嘿小...
和男友吵架,認識四年了,分分合合處了快三年,放不下他。可是。我朋友多。他不開心,這次他決心要跟我分
魚娘玄星館 都四年了,他愛你的早就和你結婚了。自己的事,自己作主才不後悔的。放不下的就好好跟他談談。四年了,不合適,就分開重新找吧。別浪費時間。 那也只能限制自己的交友圈,換位自考,你女朋友應該在吃醋, 一壺茶 這沒有什麼,朋友多是好事情,他既然嫌棄你的朋友多,當你們遇到困難的時候,你可以叫你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