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橘子不如橙子
合法的,根據我國的法律規定,包工頭、專案經理、建築工程的工程專案部等,都是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勞動者不能與他們簽訂勞動合同。發生勞動爭議了,要看勞動者事實上是和哪家用人單位建立了勞動關係。
農民工在招工上崗過程中,一定要注意儲存收集一些能夠證明自己與工程發包方、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據:包括儲存好勞動合同、工資條、招工登記表、職工花名冊、考勤記錄、工作證、服務證、出入證、報銷記錄,等等。
當遇到用人單位剋扣、拖欠工資等情形時,也要注意採取一些方式將其記錄下來;當用人單位單方面與自己解除勞動關係時,也要注意及時將解除通知、工資結算單,談話錄音等證據儲存下來。這樣,即便申訴到勞動仲裁部門或者告到法院,也有足夠的證據證明自己的觀點和訴請,從而充分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根據《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勞社部發[2005]12號》
二、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四、建築施工、礦山企業等用人單位將工程(業務)或經營權發包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或自然人,對該組織或自然人招用的勞動者,由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發包方承擔用工主體責任。
2樓:汪劍律師
當然是合法的,建議提起勞動仲裁。
老闆跑了我們的工資怎麼辦,老闆跑了我們工人工資要不到怎麼辦
依據法律,時間一月滿未發工資的屬於拖欠工資,你可以舉報 1 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撥打 12333。2 去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申請勞動仲裁。3 去當地人民法院打官司,申請支付令。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
我是農民工做了一年,現在工資沒拿到工程完工月多,我該怎麼辦,現現在老闆一直不出現
這種情況先去當地勞動保障部門讓他們出面去要,如果不行就直接上法院去告,看他出來不出來 念念不忘故鄉 當地應該有執法部門,專門針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的,你也可以打市長 尋求幫助! 誰掙錢都是件容易的事情,工程完工了,不給工錢,找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找當地 來解決。 遺忘曾經 這個老闆太不要臉了,農民工給你累...
我給公司打工半年了,月沒拿到工資,然後一直也沒簽勞動合同,我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嗎
以不及時發放工資理由可以隨時通知單位辭職 要求單位支付補償金 發放工資 入職第二個月起一年內因為沒合同雙倍工資 申請仲裁,要提供能證明勞動關係的材料,工資卡流水之類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 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 未及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