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超市簽了合同,我不辭職就走違法嗎

時間 2022-02-15 02:25:07

1樓:韓飛律師

如果因為勞動者的離職給用人單位造成一定損失的,用人單位是可以要求勞動者進行一定賠償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九十條 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工資支付暫行條例》第十六條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

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2樓:經濟糾紛律師團

您好,您與用人單位簽訂了勞動合同,對合同解除是否作出約定?一般而言,在解除合同時,解除合同方需要提前通知另一方,如果沒有約定,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是提前30天通知對方。如果未盡到通知義務,擅自辭職,構成合同違約,需要承擔違約責任。

具體的違約責任,依照勞動合同中違約條款進行承擔,一般是支付違約金,具體情況及詳細數額在勞動合同上有列明。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3樓:水6元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已經簽訂勞動合同並生效,如果勞動者沒有依法辭職就擅自走人長期不上班,屬於曠工又違法。

《勞動合同法》第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

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我籤了勞動合同,不辭職就走人會有什麼後果?

4樓:sky不用太多

簽了勞動合同後,如果職工不辭職就走人的,主要可能會有以下二種後果:

1、因未正常離職,導致沒有辦理退工手續(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導致以後錄用單位不能辦理用工手續和繳納社保。

2、因此而給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單位有權要求職工進行賠償。

因此,建議職工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提前向單位提交辭職(試用期內提前3天,過了試用期後提前30天辭職),這樣就不會產生不利的影響。

勞動合同[1]  ,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第十六條第一款規定,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根據這個協議,勞動者加入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事業組織、國家機關、社會團體等用人單位,成為該單位的一員,承擔一定的工種、崗位或職務工作,並遵守所在單位的內部勞動規則和其他規章制度;用人單位應及時安排被錄用的勞動者工作,按照勞動者提供勞動的數量和質量支付勞動報酬,並且根據勞動法律、法規規定和勞動合同的約定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保證勞動者享有勞動保護及社會保險、福利等權利和待遇。

勞動合同的主體即勞動法律關係當事人: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勞動合同的主體與其他合同關係的主體不同:

其一,勞動合同的主體是由法律規定的具有特定性,不具有法律資格的公民與不具有用工權的組織不能簽訂勞動合同;其二,勞動合同簽訂後,其主體之間具有行政隸屬性,勞動者必須依法服從用人單位的行政管理。

5樓:楊德保律師

你好:如果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單位即可離職。

如果超過了試用期,提前三十日通知單位,無論單位是否同意,三十日滿即可離職。

如果未按規定辭職,造成單位損失的,單位可以要求你賠償。

沒簽合同,辭職交接期間那個月公司不交社保,是違法的嗎?

6樓:屹農金服

以未繳納社會保險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係,不需要提前30天通知單位,可以立即走人。

1、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該用人單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資、押金、經濟補償金、未簽勞動合同雙倍工資(入職的第2個月開始,最多11個月)、加班工資等;從你離職開始算,勞動仲裁時效為一年!

2、勞動爭議,有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是關鍵,例如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交易記錄、工資條、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去地稅局列印並蓋章的個稅完稅證明、用人單位為你辦理的暫住證、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派工單、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錄音錄影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闆簽字的的書面材料等;當然,沒有證據也是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的,只是有敗訴的風險;

3、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身份證影印件、相關證據、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資訊或營業執照影印件(北京地區不需要提供登記資訊)!立案後,**,然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會下達裁決書;

4、如果請專業人士指點,勞動案件完全可以自己處理,一樣能勝訴,且勞動仲裁委不收費。申請勞動仲裁期間,不耽誤你去新單位工作!

5、法律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2條、《勞動合同法》第10、46、47、82條!

簽了一年的勞動合同,現在我想辭職。(提前月辭職)請問我需要負什麼責任嗎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了服務期,勞動者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不屬於違反服務期的約定,用人單位不得要求勞動者支付違約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約定服務期的勞動合同的,勞動者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一 勞動者嚴重違反...

我朋友籤了份合同內容是辭職需提前月申請,不然沒有工資,我朋友現在有急事需要辭職,怎麼辦啊

這個合同的該條款不合法。合同可以簽訂違約金,不能扣發工資的。按照新勞動合同法,員工要提前30天提出辭職,按照程式辦理離職手續,如果因不按照此規定辦理離職手續且對公司造成有實施依據的損失,才可以要求賠償,否則是不受法律支援的。從這條看出,要求員工提前30天提出辭職這一條是沒有任何經濟處罰條款的。建議你...

公司不讓我辭職我該怎麼辦?我簽了3年合同,已經做了2年了,現

在下列情況下,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無需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 1由勞動者提出動議,和用人單位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2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3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告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二.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要依法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