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提前一個月提出書面辭職申請 正常辦理就可以了,只要不是《勞動合同法》上說的“第二十二條和第二十三條規定的情形”具體如下:
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
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
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
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
期間的勞動報酬。
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祕密和與知
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
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
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四條 競業限制的人員限於用人單位的高階管理人員、高階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
保密義務的人員。競業限制的範圍、地域、期限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的約定
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
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前款規定的人員到與本單位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
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
務的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二年。
第二十五條 除本法第二十二條和第二十三條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
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另外規定:因為公司沒買保險,你有權提前解除勞動合同,而且可以要求公司給你補交保險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
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
告知用人單位。
2樓:簡簡單單
簽了兩年合同,現在不想幹了,如果用人單位未出資對勞動者進行專項技術培訓的,勞動者辭職是不用承擔違約金的。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祕密和與智慧財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四條 競業限制的人員限於用人單位的高階管理人員、高階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競業限制的範圍、地域、期限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的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
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前款規定的人員到與本單位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二年。
第二十五條 除本法第二十二條和第二十三條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3樓:志在遠方心如願
你可以申請離職,公司領導審批同意就不需要賠償,建議你跟公司溝通一下,是什麼原因離職。
4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公司沒有上社保,則可以直接離職.並且要求公司作出經濟補償.這是建議,決定權在你.
5樓:
保險之類的先不說,但只要合同裡提及違約金,並且你是在合同規定期限內主動離職,是需要履行合同規定,繳納違約金的。
6樓:
不需要 簽訂合同後辭職只需提前30天提出書面辭職申請即可
7樓:
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公司未依法為你繳納社會保險費,你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不用支付違約金。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單位還要支付給你經濟補償金。
8樓:匿名使用者
一,你不應以主動辭職方式與公司解除勞動關係。具體做法是,你完全可以以公司沒有為你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為由,向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但在提前三十日並以書面形式提出。這樣你不存在違約,反而公司存在違反勞動合同法。
對此你可以向當地的勞動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請,申請事項有兩項:1,要求公司為你補交自簽訂勞動合同之日起社會保險費用;2,依據勞動合同法,公司應當支付你經濟補償金。二,因你的勞動合同方面的違約條款目前不清楚是什麼,如果是限制你解除合同的條款,那麼該條款因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而無效,如是關於保密性義務或競業限制條款的要看你們公司的業務性質和你與公司合同條款是如何約定的?
最好將條款寫出來,有利於問題的分析。
9樓:匿名使用者
提前一個月申請辭職,可以申請仲裁要求支付保險金
縱橫法律網 李梅勝律師
10樓:手機使用者
如果你沒有簽訂或沒有違反競業限制條款、沒有簽訂或沒有違反培訓協議的服務期就不需要。
11樓:匿名使用者
提前1個月申請辭職 就行啦 不需要 違約金
12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辭職,是要求提前1個月申請,以便用人單位抓緊招聘新人來接替,你這種情況,追究過失的話,公司的確承擔主要責任的,首先合同甲方的義務,公司沒有盡到,從試用期到轉正,沒有書面形式的正式合同,但你也存在一個問題,轉正意味著定崗,你的工資要有所增加的,你當時能接著工作,說明你已經預設了工資標準,所以雙方都存在著問題,你們這種可以到勞動仲裁,通過雙方協商來解決,否則你可能要承擔違約金的處罰!
簽了合同再辭職需要賠違約金嗎???
13樓:雜談趣事
不要輕易的籤勞動合同,除非你真的確信這個公司是自己未來較長一段時間之內都能夠適應並且覺得不錯的,而且勞動合同簽訂的時間不要太久,一年到三年,尤其是第1次簽訂勞動合同,可能。二次續簽你已經在這個公司工作了兩三年的時間了,你覺得環境挺好的,那你籤一個時間更久一點的是對自己的保障,也是對公司的約束。
14樓:華律網
辭職一般不需要支付違約金。除了“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祕密和與智慧財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勞動者違反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兩種情況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法律只是限制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的情形,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違約金的情形,法律並不限制。當勞動合同約定了用人單位提前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向勞動者支付違約金的情形時,法律並不禁止,用人單位需按約定的數額向勞動者支付違約金。綜上,在一般的情況下,員工辭職是不需要繳納違約金的,只有員工在違反了相關的規定才要對該企業進行賠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15樓:孤巷裡遇見你
一般不需要支付違約金。一般辭職都不需要給錢,只是可能自己的工資會被扣。
16樓:御龍辰武
不需要。只要不存在利益衝突,一般情況下是不需要賠償違約金的。
17樓:曇花娛樂
一般不用賠償,除非公司為你提供了專門的培訓費用或者你簽了保密協議,但違約了,這些你要賠償的,如果單位無故給你要錢,你就到有關部門反應。
18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單位提供了正規培訓,才有違約金,並且在合同中有此條款。否則,沒有。
19樓:韓飛律師
1、提前30天書面提出離職,如果未對你進行專項培訓,未簽訂培訓協議的,你不需要支付違約金;
2、勞動者有自主擇業權,勞動合同簽訂後,雙方都可以提出解除,不算違約;
3、除培訓和競業限制外,用人單位與你約定的違約金,是無效的。
20樓:匿名使用者
那要看你籤 的合同里約定了這條沒有?沒約定就沒事。
請不要辜負我的一片辛苦勞動,及時採納為最佳答案。
21樓:王元頁
法律規定是,提前一個月書面辭職
如果之前有進行崗位培訓,並且你的合同里約定了因為培訓的服務期,你提前辭職需要支付你工作之後培訓期間差額的費用 ,否則就不用支付違約金。
22樓:南極雪
是否繳納違約金是需要看合同中的約定,因為你提前辭職,按照有關規定,單位可以要求你支付未履行合同期的違約金,一般是一年一個月工資吧.其他違約的約定,除非是專項培訓或者保密條款規定,應該自勞動合同法實施以後都是無效的.
我簽了5年的合同,期間我不想幹了,可以辭職嗎?辭職需要交違約金嗎?
23樓:米蘭加油
答:《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者是有權利辭職的,你可以先和單位協商,如果不能協商一致就按照37條規定,提前30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這樣就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辭職需要交違約金嗎?
答:《勞動合同法》對於違約金的規定有很明確的答覆,第二十五條 除本法第二十二條和第二十三條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22條指的是服務期,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祕密和與智慧財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簽了試用期的合同,現在不想幹了可以直接發了工資拿錢走人嗎
1 簽了試用期的合同,現在不想幹了,應依法提出辭職的,離職時用人單位應支付工資的。2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 未按照勞動...
簽了一年的勞動合同,現在我想辭職。(提前月辭職)請問我需要負什麼責任嗎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了服務期,勞動者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不屬於違反服務期的約定,用人單位不得要求勞動者支付違約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約定服務期的勞動合同的,勞動者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一 勞動者嚴重違反...
我簽了5年的合同期間我不想幹了可以辭職嗎?辭
不不見不念 可以辭職。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者是有權利辭職的,你可以先和單位協商,如果不能協商一致就按照37條規定,提前30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這樣就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交違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