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從第二個月起支付你雙倍工資,補交社保,解除勞動關係用人單位還應支付經濟補償。
關鍵一點就是證據,需要你和用人單位有勞動關係的證據。比如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工資條、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錄音錄影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檔案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證、社會保險繳費記錄、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檔案,有乙個足以證明勞動關係)
2樓:匿名使用者
以公司未簽訂勞動合同違反勞動法規定為由,向勞動部門申請仲裁,要求雙倍工資補償和補足社保。
你要提供你確實和公司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據,工作證,考勤記錄,工資發放記錄等。
3樓:匿名使用者
你第一件要做的是收集你在該公司做過的證據,比方說工資條,打卡記錄,同乙個公司裡能證明你工作過的人證等,然後向勞動仲裁局申請仲裁。
4樓:法
你可以找勞動局去反應問題。你儲存好相關的證據。請問您是**人?
被公司無故辭退怎麼辦
5樓:付琦
法律分析:用人單位無故辭退員工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用人單位違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支付雙倍賠償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乙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無故被公司辭退,我應該怎麼辦 5
6樓:網友
有勞動合同的話可以向勞動局12333反映,沒有合同的話只能去法院起訴。
被公司辭退怎麼賠償,被公司辭退應該怎麼賠償?
看辭退理由 按勞動合同法第39條辭退,沒補償金 其他理由辭退,按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支付補償金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 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 勞動者同...
我被公司辭退能拿幾個月工資,公司無故辭退員工要補償幾個月工資
韓飛律師 勞動案件完全可以自己處理,一樣能勝訴,且勞動仲裁完全免費,希望我的回答對你解決問題有所幫助,勞動爭議 勞動仲裁大家可以hi我!1 因為單位違法在先,你書面提出離職後可以立即走人,並要求單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資 押金 經濟補償金 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 最多11個月 加班工資等 從你離職開始算...
員工被公司口頭辭退後,怎麼辦,公司口頭辭退員工但不承認怎麼辦?
上報給勞動局,沒簽勞動合同當然不合理!若要辭退是要補償工資的,三年就要補三個月工資。 他這樣做是錯誤的!勞動局能把他弄死!現在的法律可以叫他知道厲害!相信我們,他是錯的!首先你要有在其單位工作的相關證明!公司口頭辭退員工但不承認怎麼辦? 山人老施 去本地勞動局,申請勞動仲裁,你能賠m 1,差不多二個...